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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1-28 来源: 中国网 “有V有保障”,在我们使用百度搜索的过程中,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然而,在百度做推广乃至加V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日前,记者了解到不少网站都在为通过百度的“实网认证”提供ICP证明,“以前在百度做推广要求就很严,现在更严了。”一位网站负责人对记者说到。经了解,百度要求所有推广网站都必须提供ICP证明。百度此举意在进一步确认推广主体身份真实性,提升信誉产品认证审核门槛,推动搜索信息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百度高级副总裁向海龙表示,百度搜索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要响应来自138个国家或地区的60亿次搜索请求,这意味着中国平均每个网民一天要使用百度搜索近8次。而不具备ICP证资质的网站对网民的搜索安全形成极大维系,百度全面施行ICP证审核一方面使百度信誉产品体系的审核机制更加健全,杜绝风险性网站进入搜索生态,另一方面也增强了百度保障搜索安全的综合能力。记者了解到,ICP是英文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的缩写,意为因特网内容提供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网站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网站实行备案制度,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据百度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ICP认证是百度“实名认证”产品核心内容之一,未来没有ICP证将无法得到百度信誉V认证。而早在2013年底2014年初,百度就已经要求新加入百度推广的企业提交ICP相关证明,且百度推广门槛中对网站的审查从未放松,实现审查企业ICP和核查网站的安全性、网站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两大步骤,一方面百度会审查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等;另一方面要求推广网站必须无重大安全隐患,无用户隐私泄漏、挂马、钓鱼欺诈等不良记录,无政治敏感、色情、欺诈、违禁等内容及广告链接以及网站内容在行政许可范围之内等。此外,百度对企业推广上线前和上线后都会进行审查,推广上线后还将定期进行系统巡查。在“实网认证”上线后,即使知名大型企业也需要ICP备案审查,为广大网民提供一个安全洁净的网络世界。 对于认证通过的加V网站,百度也一直采用加V认证和信誉V评级制度,通过企业的资质、推广行为、违规失信信息、业绩等多个维度对企业进行评估,进行V1到V3相应等级。V1推广企业的身份真实有效,已通过实名认证;V2代表企业推广内容长期真实稳定,无虚假、诈骗和严重推广违规的表现; V3企业有意愿和能力向消费者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据百度相关数据显示,目前百度已屏蔽虚假有害链接38亿条,处理超过1亿个违规站点,2014年百度共拒绝了247736个不良账户,2015年拒绝了438300个不良账户,因严审核被拒站点数量急剧上升。 业内专家认为,获得政府ICP认证的网站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有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等7大规定条件,网站才可以上线运营,在未取得ICP证之前上线的网站一经发现即被关闭,有严格的准入门槛。而且没有获得相关部门通过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的网站多为钓鱼、欺诈、色情、欺诈、违禁等各类风险性网站,严重影响互联网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百度搜索占据互联网搜索市场90%市场份额,全面实行ICP认证,将有助于厘清互联网信息环境,将有力地保证亿万网民的安全使用搜索,维护互联网环境健康持续发展。 阅读全文
2016-03-02 来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3月2日消息 据中国网信网消息,日前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信等部门关闭了16家招聘严重违规失信的招聘网站,主要包括兼职人才114网、招聘网、颍上招聘网、快点招聘网、586兼职网、夜场招聘网等网站。 春节前后,国家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开展了“招聘网站严重违规失信”专项整治工作,对象包括综合人才招聘网站、毕业生招聘网站、行业招聘网站等各类招聘网站(含网站招聘频道、招聘网站APP)。 据了解,此次被关闭的16家招聘网站严重违规失信,存在未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备案信息虚假、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问题。 除了这次招聘网站被关闭,去年4977家网站 和80多个账号也因为违规被关停。2015年我国网信系统全年依法约谈违法违规网站820余家1000余次,依法取消违法违规网站许可或备案、依法关闭严重违法违规网站4977家,有关网站依法关闭各类违法违规账号226万多个。 阅读全文
2016-03-02来源:腾讯科技 [摘要]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业界俗称虚拟运营商)试点期已过去三个月,关于正式商用细则及牌照发放的时间成为业界关注焦点。腾讯科技从知情人士获悉,近期有关部门将下发虚拟运营商正式商用的细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运营牌照。其中,衡量是否合格的最关键条件之一就是对实名制的管理。 腾讯科技 郭晓峰 3月2日报道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业界俗称虚拟运营商)试点期已过去三个月,关于正式商用细则及牌照发放的时间成为业界关注焦点。腾讯科技从知情人士获悉,近期有关部门将下发虚拟运营商正式商用的细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运营牌照。其中,衡量是否合格的最关键条件之一就是对实名制的管理。 2012年6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的八大领域。内地将扶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力争在移动通信试点业务方面推出一批民间示范企业,增添电信市场竞争活力。 随后,42家企业获准开始了为期两年的试点运营。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试点期结束时,42家企业已有39家完成了系统建设和放号的工作,用户总数突破2000万户,占移动用户总数1.5%。 据该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参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对42家虚拟运营商在试点期内的综合表现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评估合格并且同时满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虚拟运营商将会直接核发正式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 目前,尚不清楚具体商用细则及审批条件。“对于实名制的执行和管理效果将是对申报企业是否合格的最重要条件之一。”该人士说。 作为国内电信运营市场的新鲜血液,自发牌以来,虚拟运营商们就被贴上了激活电信运营市场的“鲶鱼”的标签。在这方面,虚拟运营商们推出的零月租、无漫游、流量不清零等新资费模式确实也促使基础运营商们做出了相应的改变。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1日,中国联通移动转售业务用户已超过1932万户,占全国转售业务用户份额的90%以上,移动转售业务用户的快速发展也使得中国联通在去年获得了超过8亿元的结算收入。中国联通在移动转售领域所取得的成绩远远领先于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 虽然两年的虚拟运营试点期收获了2000万左右的用户,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资源池模式下的批零倒挂(批即批发价、零即零售价的意思。原意就是批发价和零售价颠倒过来,引申为批发价比零售价还要高,通俗的讲就是买回来比卖出去的价格高。)以及实名制问题仍是虚拟运营商觉得当下最需要解决的。 之所以批零倒挂现象越来越严重,主要原因是此前基础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签署的协议是以2013年的3G套餐为基准价格,但是今年以来,基础运营商的流量资费已经大幅下降,但虚拟运营商的批发价格并没有获得相应调整。 为此,中国联通在2016年提出,转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资源池模式或模组套餐模式,也可以同时选择资源池模式和模组套餐模式。 除了批零倒挂影响虚拟运营商业务推进外,伴随发展而来的用户实名制管理及由此引发的“黑卡”、“垃圾短信”等问题正成为虚拟运营商未来发展的掣肘。 为严厉打击垃圾短信和手机犯罪,工信部出台两项管理新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与《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规定要求9月1日起,国内用户在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无线上网卡开户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这其中包括从报刊亭等社会渠道购买的手机卡也需要实名登记。 目前,170开头的号段是虚拟运营商专用号段。根据工信部去年第三季度公布的电信服务质量通告显示,去年第三季度,移动通信转售业务170号段垃圾短信息举报量显著上升,共计15304件次,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的有效垃圾短信数量中,占比达到33.1%。 为此,工信部当时还约谈了7家虚拟运营商负责人。相关虚拟运营商表示已采取包括监控拦截、关键字筛选以及用户信息筛选排查等多种举措打击利用170号段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虽然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垃圾短信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却不能长期解决。 某虚拟运营商人士称,虚拟运营商没有技术,基础运营商又未把它们纳入监控系统,彻底治理还需要与基础运营商做进一步协调。业内分析师表示,“解决170号垃圾短信问题,不仅是取决于基础运营商,同时虚拟运营商业要规范自身平台”。 对于即将发放的虚拟运营商商用牌照,腾讯科技了解到,实名制问题将成为衡量的关键标准之一,工信部将对满足实名制达标的企业发放牌照,目前具体标准还无从得知。“发展用户多的企业实名制问题越突出,反之越下。”上述知情人士说。 据内部消息显示,首批虚拟运营商相关政策及商用规则近期将出台,首批牌照将于第二季度内发放。对于之前未获批参与试点运营的企业,工信部仍会继续开放申请。 阅读全文
  2016-02-25 来源:新京报 [摘要]相关网站依法查删暴恐音视频信息2000多万条、关闭涉恐网络账号近万个。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记者25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2015年,全国网信系统依法关闭严重违法违规网站4977家,并与多部门密切协作,严厉查处涉恶性政治谣言等违法违规信息。 据统计,全国网信系统全年依法约谈违法违规网站820余家1000余次,依法取消违法违规网站许可或备案、依法关闭严重违法违规网站4977家,有关网站依法关闭各类违法违规账号226万多个。 2015年,国家网信办与工信、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严厉查处涉恶性政治谣言、涉恐涉暴涉枪、涉民族宗教等违法违规有害信息,要求相关网站依法查删暴恐音视频信息2000多万条、关闭涉恐网络账号近万个。 此外,国家网信办强化了对淫秽色情、赌博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不良信息的巡查监看,要求相关网站依法清理违法违规有害信息近10亿条、关闭相关违法违规网络账号90多万个,约谈有关违法违规网站20余家,依法关闭违法违规网站1200余家。 国家网信办还会同工信、公安、食药监等部门严肃查办大案要案,集中查处关闭“夜色论坛”、“情爱天空”等严重失信婚恋网站124家,“生命唐安网”等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网站410家,查处集中刊登负面虚假信息、从事敲诈勒索的相关网站及跳转网址120余次,向公安部门通报重要案件线索数十起。 阅读全文
2016-02-26 来源:澎湃新闻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业务局负责人强调,新浪微博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网意识,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落实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清理淫秽色情信息,立即关闭违法违规账号和“微话题”,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上报有关部门。 视觉中国资料图 2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业务局会同北京市网信办就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突出问题联合约谈新浪微博负责人,要求其切实履行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淫秽色情信息,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业务局负责人表示,2016年以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不断接到新浪微博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的举报。经查,新浪微博大量用户账号的名称和头像含有淫秽色情内容,传播淫秽色情图文,分享淫秽视频链接,发布色情交友、卖淫嫖娼信息,一些“微话题”以淫秽色情内容为名称,集纳大量违法信息。根据举报核实,涉及传播淫秽色情低俗内容的违法账号552个、聚众讨论淫秽色情内容的微话题193个,严重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影响恶劣。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业务局负责人强调,新浪微博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网意识,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落实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清理淫秽色情信息,立即关闭违法违规账号和“微话题”,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上报有关部门。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自律,完善内容管理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若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者整改期间继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办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新浪微博负责人对此作了深刻检讨,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自身依法办网意识不强、社会责任缺失、内容管理不到位、账号审核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在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方面存在不足,承诺将针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认真吸取教训,深入自查自纠,严格依法开展服务,积极传播正能量,切实承担起网络媒体应有的社会责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业务局负责人指出,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等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传播淫秽违法行为保持持续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依法严惩。同时,呼吁广大网民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及时监督、举报网上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址是:www.12377.cn,举报电话:12377,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阅读全文
2016-02-25 来源:腾讯科技 [摘要] 工信部今日召开发布会,工信部部长苗圩、总工程师张峰等人出席,介绍了有关5G等项目的进展情况。张峰表示,今年中国正式启动了5G研发技术试验,预计2020年启动5G商用。 工信部今日召开发布会,工信部部长苗圩、总工程师张峰等人出席,介绍了有关5G等项目的进展情况。 发布会现场,苗圩表达了对共享经济模式的看法。苗圩称,新生事物的出现对传统行业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很大的影响,但从总体上来说,工信部是积极支持的态度。 此外,张峰还介绍了有关5G的发展情况。张峰表示,今年中国正式启动了5G研发技术试验,预计2020年启动5G商用。 张峰介绍了有关5G规划的具体部署:基础研发试验将在2016年-2018年进行,分为5G关键技术试验、5G技术方案验证和5G系统验证三个阶段进行。 以下为新闻发布部分实录(腾讯科技整理): 记者:中国政府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滴滴打车可以算是创新的榜样,但是滴滴打车这些新的企业的服务和中国传统的监管有一些矛盾的地方,请问工信部怎么看待滴滴打车这样的公司,今后是否还支持这样创新型的企业。 苗圩:以滴滴打车为代表的,实际上是一种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或者叫分享经济的一个新产物。当然新生事物的出现对传统行业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很大的影响,比如对传统的出租车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和影响。实际上这个监管部门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交通运输部,当然我们也参与了,因为涉及到互联网技术的应用。 从总体上来说,我们是积极支持的态度,但是在过程当中要趋利避害,把它好的地方充分发挥出来,把那些不利的地方要压制到最低的水平,总体上持一个积极支持的态度。具体的监管,我注意到交通运输部已经制定了一个管理的办法,并且在社会上征求意见,现在正在征求意见的过程当中,详细的情况您可以向交通运输部了解。 记者:近期我们注意到5G的技术研发启动会已经召开,工信部5G的进展研发情况怎么样,什么时候能够大规模推广? 张峰:今年年初,我国正式启动了5G研发技术试验,搭建开放的研发试验平台,也邀请国内外企业共同参与,推动全球5G统一标准的形成,促进5G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为我国2020年启动5G商用奠定基础。 我国与国际同步启动5G研发工作,一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我国的多个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成立了IMT-2020(5G)推进组,开展5G需求、技术、频谱、标准等研究工作。二是开展5G研发,这里面有很多的企业、大学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全面开展5G各领域的研发。发布5G需求和概念白皮书,相关的建议已被国际电信联盟采纳。三是加强国际合作,目前我国的一些大学和科研院所已经与很多的国家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对接合作关系,我部将积极支持国内外企业开展研发合作,为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共同贡献力量。根据我们总体的部署,我国的5G基础研发试验将在2016年-2018年进行,分为5G关键技术试验、5G技术方案验证和5G系统验证三个阶段进行。 阅读全文
2016-02-2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为规范公益广告管理,扩大公益广告影响力,国家工商总局25日发布《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对媒体单位等发布公益广告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等应当每天在网站、客户端以及核心产品的显著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 广播电台、电视台按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规定的条(次),在每套节目每日播出公益广告。 中央主要报纸平均每日出版16版(含)以上的,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8个整版;平均每日出版少于16版多于8版的,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平均每日出版8版(含)以下的,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 办法要求,公益广告应当保证质量,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 办法明确,公益广告内容应当与商业广告内容相区别,商业广告中涉及社会责任内容的,不属于公益广告。 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完) 阅读全文
 2016-02-25 来源: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2月25日午间消息,在今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指出,从总体上来说,工信部对打车软件持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在发展过程当中要趋利避害,把它好的地方充分发挥出来,把那些不利的地方要压制到最低的水平。 苗圩认为,打车软件代表的实际上是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带来的一个新产物。新生事物的出现对传统行业会带来很大的冲击,比如打车软件对传统的出租车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和影响。 在具体监管方面,苗圩表示,由于涉及到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工信部也参与了打车软件的监管,但具体的监管办法交通运输部已经制定并在社会上征求意见。 此前,交通运输部曾发布出台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着力营造开放、公平、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发展人工电话召车,为不使用手机软件召车的乘客提供基本电召服务,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均等化出行服务。(智勇) 下附问答原文: 日本NHK电视台记者:中国政府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滴滴打车可以算是创新的榜样,但是滴滴打车这些新的企业的服务和中国传统的监管有一些矛盾的地方,请问工信部怎么看待滴滴打车这样的公司,今后是否还支持这样创新型的企业。 苗圩:以滴滴打车为代表的,实际上是一种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或者叫分享经济的一个新产物。当然新生事物的出现对传统行业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很大的影响,比如对传统的出租车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和影响。实际上这个监管部门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交通运输部,当然我们也参与了,因为涉及到互联网技术的应用。 从总体上来说,我们是积极支持的态度,但是在过程当中要趋利避害,把它好的地方充分发挥出来,把那些不利的地方要压制到最低的水平,总体上持一个积极支持的态度。具体的监管,我注意到交通运输部已经制定了一个管理的办法,并且在社会上征求意见,现在正在征求意见的过程当中,详细的情况您可以向交通运输部了解。 阅读全文
 2016-02-24  来源:法制日报 摘要:日前,一起涉及8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达86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浮出水面。仅一年半时间,该公司便发出公告称投资人提现困难,而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均不知去向。 三人合伙开办注资2000万元的融资公司,租赁互联网服务器,搭建P2P网络借贷平台,以承诺支付不低于20.4%的超高年利息,进行融资招标。然而,仅一年半时间,该公司便发出公告称投资人提现困难,而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均不知去向。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一起融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审理,此案涉8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达8600余万元。 日前,一起涉及8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达86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浮出水面。《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叶琼、林友东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允诺年利息高达20.4% 2013年5月,陈某、李某、叶某看到“P2P”融资理财模式很时髦,能够轻松吸纳资金,于是合伙注资2000万元,注册成立了江苏恒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某为公司实际控权人,李某为法定代表人,叶某为大股东。 公司总部坐落在无锡市滨湖区一幢商务大厦的11楼,装修豪华,气派非凡。公司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咨询服务、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等,并设立了运营客服部、财务部、技术部、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其中业务部又分为无锡业务部、湖州业务部及瑞安业务部。随后,三人开始“招兵买马”,广纳人才,推动公司运作。 叶琼,29岁,浙江温岭人,大学文化,被聘为该公司运营客服部总监。 林友东,35岁,浙江瑞安人,小学文化,曾因犯贩卖毒品、强迫交易罪被判过刑,但在当地“能量很大”,被聘为公司下属瑞安营业部负责人,主要负责瑞安地区贷款业务的开展。 两人经过短期培训,了解了公司运营规则和营利模式后,就加入了恒融公司的“吸金之旅”。 2013年6月,陈某等人以恒融公司名义,租赁互联网服务器,搭建了P2P网络借贷平台——“恒融财富网络平台”,并通过“天眼”“火锅”等网贷门户网站,以承诺支付不低于20.4%的超高年利息,进行融资招标。投资人可以通过该网站公布的“国付宝”“宝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直接转账至网站公布的陈某等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充值。 事实上,真正意义上的P2P网络融资平台,并不能直接掌控资金池,只是提供一种交流通道,让注册的投资者在该平台上与需要用钱的人竞标、商谈。但陈某等人在搭建该平台时,刻意让投资者把资金打到自己掌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或个人账户上,完全脱离了第三方的监管。 说白了,恒融公司就是“吸金”再放高利贷,赚取利息差价。一旦资金链断裂,后果不堪设想。   “线上”疯狂吸金 “线下”开展抵押放贷 20.4%的年息确实诱人,但大多数投资者还是比较谨慎,不太容易上钩。为打消投资者的顾虑,“彰显”公司规范、有实力,恒融公司想出很多花招,比如在主流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并对外宣称由投资人组成了监管委员会,对所涉业务真实性定期对外发布调查报告。这些花招中最重磅的是,投资人见面会。 2013年8月初,陈某、叶某专门召开投资人见面推介会,带领投资人到无锡游山玩水,到陈某个人拥有的游艇俱乐部、豪华KTV奢侈消费。叶琼趁机向他们介绍“线上”“线下”投资理财模式,并吹嘘,陈老板通过P2P理财很快发家致富,不仅在无锡有两处实业,在瑞安还有五金厂,其妻在瑞安也开设了幼儿园等。 通过严密的组织、精心的包装、蓄意的引诱,恒融公司张开了“吸金”大口。 恒融公司在“线上”疯狂吸金的同时,“线下”抵押放贷也异常疯狂。 林友东的“舞台”主要在“线下”。林友东在家乡瑞安望湖家园租了房子作为办事处,招聘了两名工作人员,开展抵押贷款业务。他的任务就是千方百计拉人贷款。 林友东用于放贷的本钱,便是陈某等人从线上吸纳来的上亿元资金。 2013年12月,受害人林某急需用钱,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林友东,林某提出以房屋抵押贷款15万元,借期6个月。林某携带房产证、土地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找到林友东,林友东将抵押资料传给叶琼和大老板陈某审核评估。 通过审核后,林友东就到瑞安市民间借贷中心备案,并在房管所将该房产的抵押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与林某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但合同上却显示贷款金额是30万元,不是15万元,林某提出异议。 林友东解释,他按照公司内部运营规定,收到公司总部打过来的30万元后,会返给林某15万元,所以林某只需写15万元的借款收据。几天后,林友东将叶琼汇来的30万元转给了林某,但其中的15万元只是转了一圈又返回给了林友东。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底,林友东如法炮制,为林某、池某等4人办理了房屋抵押、汽车抵押贷款,合同金额虚高至230万元,实际贷款额只有105万元。 如此这般,林友东把金额虚高的借款合同、他项权证上传给叶琼及大老板陈某进行网站发标,再吸引投资人投资并竞标,实施新一轮的“吸金大法”。   资金链断裂老总不知去向 事实上,恒融公司伎俩很简单,先是“越俎代庖”“收下”网络这端投资者的钱,等到积蓄到一定程度后,自己再拿去放高利贷。2014年6月,受害人石某通过广告了解到恒融公司的P2P业务后,投资了51万余元。石某最终损失了14万余元。 像石某一样,很多人都中了圈套,投进去大笔钱收到小额利息后,本金基本打了水漂。 2014年11月12日,受害人尤某向无锡公安机关报案:称其曾在“恒融财富网站”投资P2P项目,但近日公司网站发出公告称提现困难,其30万元本金无法收回,由此案发。 叶琼、林友东分别于2014年11月21日、26日落入法网。 公安机关查明,从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恒融公司向不特定公众800余人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8600余万元,投资人提现人民币3300万余元。因幕后大老板陈某、大股东李某、叶某至今未归案,尚有非法吸收的5300余万元巨款下落不明,投资人无法收回。 该案承办人检察官赵涛认为,恒融公司的P2P投资模式实质就是将借款需求设计为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015年9月24日,叶琼、林友东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25日,此案开庭审理,择日宣判。 据悉,陈某、李某、叶某正在网上追逃中。 相关阅读: 随着近年来P2P行业的疯狂发展,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也层出不穷。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展开调查的背后,监管部门可能还有以此清查P2P平台资金池、虚假标、诈骗等痼疾的意图。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对行业、投资者危害最大的,无过于虚假标、挪用资金、诈骗、期限错配、自融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又与资金池联系在一起,与资金池形成一体多面,最终形成恶性循环,针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平台应该主动整改。 阅读全文
2016-02-24 来源:新浪科技 昨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对外公布的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月报最新显示,今年首月,我省互联网网络安全状况整体评价为中,全省有574个政府网站被篡改,较上月减少29.9%;全省近6万个IP地址对应的主机被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较上月上升五成以上;同时逾2万个IP地址对应的主机感染“飞客”蠕虫,较上月减少一成以上。 1月份我省频发信息系统安全事件 公布表明,今年1月,我省互联网基础网络运行总体平稳,互联网骨干网各项监测指标正常,未发生较大以上网络安全事件,但存在一定数量的流量不大的针对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在我省互联网网络安全环境方面,被植入后门的网站数量、木马或僵尸程序受控主机数量和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服务器IP数量均有所增加,被篡改网站数量、感染“飞客”蠕虫数量则有所减少。另外,1月我省频繁发生涉及政府及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以网站漏洞事件、网页篡改事件、恶意代码事件居多。 1月份,我国被篡改网站的数量为6364个,与上月相比减少8.8%。其中,被篡改政府网站(GOV 类)占比约为1.8%。福建省被篡改网站数量为574个,较上月减少29.9%。 感染“飞客”蠕虫主机数量居全国第11位 根据 CNCERT/CC(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监测数据,今年1月份,我国大陆地区215万余个IP地址对应的主机被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福建省59576个IP地址对应的主机被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较上月上升57.7%。 1月份,我国大陆地区80万余台主机IP感染“飞客”蠕虫,与上月相比减少4.3%。其中,福建省20540个IP地址对应的主机感染“飞客”蠕虫,居全国第11位,较上月减少11.9%。 据悉,今年福建互联网应急中心持续开展恶意程序治理工作,共计处置木马僵尸网络控制端568个,受控端7829个,飞客蠕虫6874个。同时,进一步推进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专项行动,共计监测发现移动恶意程序新样本27个,下架移动应用商店恶意程序70个,处置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控制端和传播源IP7个,控制端和传播源恶意URL链接8个,全省互联网环境进一步改善。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阅读全文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7日                       浙通网安函〔2016〕56号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中移铁通浙江分公司、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6〕62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1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省内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基础电信企业)。 (二)2014年度年检合格或整改合格的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取得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省内增值电信企业)。 二、年检机构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规定,我局负责对省内增值电信企业实施年检工作,同时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在我省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部颁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省内增值电信企业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我局通过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各增值电信企业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我局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按时参加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对年检合格企业,我局试行年检盖章“绿色通道”,企业可自年检合格之日起携带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年检合格盖章手续。 (三)2016年4月起,我局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并办理年检盖章手续;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年检盖章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公布最终年检结果。 四、材料报送 基础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应在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陆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zca.gov.cn“网上办事-办事系统”栏,或直接登录https://tsm.miit.gov.cn),按要求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自查自纠 各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规定,参照部2016年年检指南及年检企业常见问题(详见网站http://www.chinacc.com.cn和http://www.zca.gov.cn“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提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年检期间企业涉及续证、变更等,请提前安排好相关事宜,以便按时参加年检。 (二)认真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各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等规定,切实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配备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机构和人员,落实违法违规信息处理、网络信息安全实质性审查有关技术手段建设及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要求,避免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漏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在2015年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检查中存在网络安全问题和漏洞的企业,应当尽快落实整改,并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和纸质形式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配合检查和调研工作 在全面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行为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技术评测等,相关企业应予以配合。 (四)限期完成年检整改 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我局将督促整改。相关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 六、年检结果公布 省内增值电信企业的年检结果将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布,供社会监督查询。年检结果分为“合格”、“经整改合格”和“不合格”三类。按时参加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责令限期改正,企业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通过系统提交整改报告,按时改正的,为年检经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应严格履行接入管理责任,不得为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经营提供网络接入等通信资源。 七、年检合格手续办理 年检合格和经整改合格的企业,应在要求时限内至我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办理年检合格印章手续,并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年检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盖章委托函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五)盖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网络安全防护检查整改报告(加盖公司公章)。 对材料不齐备的,将不予办理。 八、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71)87061919,87012151。 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9楼909室。 浙江省增值企业QQ群号:152475527。 信息查询和发布网站:http://www.zca.com.cn; http://www.chinacc.com.cn。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2月16日 阅读全文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延续换证的通知   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延续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我省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于2016年3月31日前届满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二、换证地点: 换证地点:浙江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管理处(省府路29号后院104)。 三、换证时间: 2016年3月1日-31日期间工作日内均可办理。 四、换证报送材料: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延续换证申请表; 2.企业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换证年度前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4.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自审制度及经营业务自查报告; 5.企业报送材料内容真实性声明; 6.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 五、其他事项: 1.为建立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加强文化市场内容监管,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根据文化部相关工作要求,我厅于2016年开始在全省实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包括经营主体黑名单及文化产品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将被限制经营并重点监管,望各经营单位提高认识,守法经营。 2.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如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网站域名、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可于换证期间一并办理。 3.自审人员不足3名的公司请及时关注浙江文化厅官方网站关于2016年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审核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并组织报名,我厅不再对今年需延续换证的企业邮寄相关文件。 联系人:窦林林,联系电话:0571-85211704   附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延续换证申请表。     浙江省文化厅 2016年2月 日   附件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申请表 单位名称 网文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许可业务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服务器(个、组) 单位人数(人) 网站域名(本栏可根据需要增加行数) 股权结构(本栏可根据需要增加行数) 中文 英文 名称 身份证号码(工商执照号) 投资额(万元) 申请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受理单位意见(章):    许可证省(市)内编号:   文化厅局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本栏由受理地文化厅局填写) 许可证全国统一编号:  (本栏由受理地文化厅局填写) 注:本表亦作为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将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情况向文化部备案时使用。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印发 阅读全文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3月10日起网游必须审核 手游厂商如何应对? 2016年02月17日 10:52 来源:游戏陀螺 导读: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并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不过发出后依然很多人对政策不太明白,政策条款中指的网游必须提交审核这一条是针对哪些游戏呢?审核流程是怎样的?该有谁提审呢?记者找相关人士进行了了解。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并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不过发出后依然很多人对政策不太明白,政策条款中指的网游必须提交审核这一条是针对哪些游戏呢?审核流程是怎样的?该有谁提审呢?记者找相关人士进行了了解。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相关政策   游戏正常上线运营需要经过新闻出版光电总局和文化部两个部门的审批,所以两边都有相关政策。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   第二十七条 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文化部政策:   文化部49号令第十三条,国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政策范围:   政策中指的“网络游戏”,包括端游、页游、移动游戏等所有的网络游戏。   申请前提:   提交申请的游戏,需要取得游戏著作权、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和审核流程:   一般网络游戏正常上线运营需要经过两个部门审核,提审时间各不相同,一个在上线前,一个在上线后30天内,虽然这是规定,不过有的企业会为了节省时间同时进行。   1、上线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广电总局的审批耗时较长,提交材料也比较复杂,且耗时需要4~6个月。   广电总局的审批主要为了取得游戏版号(又称游戏出版备案,是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相关游戏出版运营的审查批准文号的简称)。未经广电总局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得上网,电信运营企业也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新闻出版总署将通知有关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运营服务,并依法予以查处。   手游申报版号提交材料明细:   2、上线后30天内文化部备案。文化部备案相对比较简单,时间也比较短,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完成。文化部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据悉,现在文化部权利下放,在申请文网文后,会组织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后可以拿到自审资格证书。拿到自审资格证书后,可以使用在线系统提交资料和自审报告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时间在上传资料后2~3周内完成。自审报告的内容需要注意,如果写的不好会要求修改,自审报告内容主要阐述游戏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由谁提交审核?   手游厂商角色无外乎CP、发行、渠道,那么该由谁提审呢?对此,相关部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应该由CP提审,但是由于申请审批需要ICP证书、文网文等硬性要求,而对于一般的没有这些证件的小CP来说,就需要发行来帮忙配合提审,所以有的是发行主导进行审批,没有参与开发或发行的渠道一般不插手申请审核。   不审核的后果有多严重?   网络游戏如果未经审核上线,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此外,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关闭网站等处罚;已经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手游时期由于生命周期短,并且数量庞大,进入门槛低,很多都游戏都没有经过审批,不过,随着新政策推出,广电总局开始严抓的话,或许会对行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阅读全文
2016-02-01 来源:中国网信网 2月1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全国网络2015年度十大典型举报案例,提醒广大网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依法上网,安全用网,并警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办网。 十大典型举报案例涵盖谣言、侵权、诈骗、色情等网上有害信息主要类型,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传播方式新颖、处置结果公众满意度高等特点。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有:刷单打“霸王”车致使“滴滴打车”遭受巨额损失的诈骗类举报;微信公众账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发文的侵权类举报;抢票软件植入木马的病毒类举报;“温州动车相撞”“包头市发生恐怖袭击”引发民众恐慌的谣言类举报;“西藏不产藏红花”给西藏旅游业带来负面影响的虚假新闻类举报;不法分子传播封建迷信、邪教歪理,蒙骗群众的政治类有害信息举报;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红包“猖狂下注”的赌博类举报;网站平台为招嫖卖淫“牵线搭桥”的色情类举报;微信公众账号设置陷阱诈骗不义之财的传销类举报。 2015年,全国各地各网站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网络举报工作,新浪、腾讯等228家影响力大、网民访问多的网站签署了《积极开展网络举报工作承诺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网民举报意识明显增强,全年网民举报量高达2800多万件次,有问题找“举报”咨询、遇麻烦找“举报”解难、需维权找“举报”诉求成为越来越多网民的共识;执法部门根据公众举报,大力整治散布谣言、宣扬暴恐、传播黄赌毒等网络乱象,处置了一大批社会反映强烈、网民举报集中的网络有害信息,有效维护了网民权益,为清朗网络空间做出积极贡献。 治理网络乱象、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不仅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直接关系每个网民的切身利益。举报中心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 案例1:“滴滴打车”被刷单遭受巨额损失 2015年10月,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打车”软件运营公司)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爱玛”“一片云”“搜码”等8家网站出售不记名手机空号、死号,并代为接收短信验证码,供网民和黑色产业链上的不法分子注册电商账号,用于虚假交易,实施刷单诈骗。这些黑号给“滴滴打车”造成“刷单骗券损失”“打‘霸王’车损失”,严重影响软件正常运营。经核实,相关网站刊载“免费批量接收验证码”“可以接收淘宝、腾讯等各大网站账号注册、解封、绑定、换绑手机短信验证码”等违规推广信息,提供非法账号交易等服务。根据举报中心核查结果,国家网信办等执法部门依法关停相关非法网站,为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致信举报中心表示感谢。 案例2:王健林“被署名”,发文“大骂淘宝” 2015年11月,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微信公众账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发布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擅用其肖像,损害其名誉。同时,一批微信公众账号转载该假消息,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影响恶劣,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中心第一时间核实举报材料,及时转交国家网信办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置。腾讯公司根据执法部门要求,删除微信公众账号传播的不实信息664条,并对发布不实信息的634个微信公众账号予以警告,要求严格遵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性。万达集团致信举报中心表示感谢,称“依法处置不实信息,对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微信等媒介传播秩序、净化网络风气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例3:抢票软件植入木马病毒恣意窃取个人隐私 2015年年初,北京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网民大量举报:“疯狂抢票专家”“火车票刷票神器”“火车票抢票管家”等手机抢票APP是恶意软件,植入木马程序,严重侵犯手机用户合法权益,扰乱网上正常购票秩序。经核查,用户使用上述软件抢票后,木马病毒会在后台向其开发者指定号码发送短信,窃取用户短信记录和手机联系人信息。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属地移动应用商店排查抢票应用程序,对“疯狂抢票专家”等8款恶意软件做下架处理;要求移动应用商店主动承担责任,强化管控,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号召广大网民积极举报违规APP,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案例4:“温州动车相撞”谣言勾起沉痛记忆引发恐慌 2015年9月,网民向浙江省温州市网信办举报:新浪某认证微博爆料“在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梅岙村,两列动车开到同一轨道,刚刚相撞”,并配发梅岙村起火冒烟照片,谎称是动车相撞事故现场。谣言引发社会恐慌,不少网民不断向温州相关部门求证。温州市网信办紧急联系铁路等部门了解情况,确认网传动车相撞事故图片是当天梅岙村鸡笼屿鞋厂起火图片,当地未发生动车相撞事故。温州举报平台迅速辟谣。随后,多名不实信息发布者删除相关微博并公开致歉,公安部门严厉批评教育了有关责任人。  案例5:“包头发生恐怖袭击”谣言滋扰社会秩序 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网信办举报热线接到网民举报: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出现大量“包头市发生恐怖袭击,打砸砍伤百余人”的信息,引发民众恐慌。内蒙古自治区网信办根据举报线索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经查,网传消息属谣言,实际情况为外来务工人员宋氏兄弟醉酒后,在包头市昆区昆北路甲尔坝农贸市场前打砸过往车辆,致使交通严重堵塞。包头市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了散布谣言的宿某某,对转发该谣言的刘某某等4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发布辟谣信息,提醒市民勿编谣、勿传谣。  案例6:“不产藏红花”假新闻忽悠读者损害西藏旅游业 2015年11月,网民向西藏自治区网信办举报中心举报:某媒体发布的报道《西藏不产藏红花,九成出自崇明岛》为不实信息,该报道称,“西藏冬天太冷,藏红花球茎受不了如此低的温度,西藏十多年前曾试种藏红花但未成功,更不用说量产了”。西藏自治区网信办第一时间联系西藏农科院等单位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西藏不仅有藏红花种植和种球基地,且因光照时间长,西藏所产藏红花药效相对较好,相关报道为虚假报道。西藏自治区网信办及时通过西藏新闻网、中国西藏之声网等网络媒体发声辟谣,用事实驳斥不实信息,最大程度降低谣言给西藏旅游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案例7:不法分子传播封建迷信、邪教歪理,蒙骗群众 2015年12月,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群众实名举报:QQ群“华夏故土”“华夏传统-神传文化”长期以图片、视频形式传播违法信息。经查,上述QQ群经常发布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违法内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部门根据举报,依法关闭了相关QQ群账号,遏制了违法内容的扩散和传播。 案例8:不法分子建立网站平台为招嫖卖淫“牵线搭桥” 2015年5月,湖南省网信办举报部门接到网民举报:“长沙夜网”刊载大量淫秽色情内容和招嫖信息。湖南省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核查发现,“长沙夜网”由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创建,为长沙市10余个涉黄场所发布招嫖广告大肆敛财。网站注册会员逾11万名,其中VIP会员1323名,提供季度、年度、终身三种VIP服务,价格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经过侦查,公安部门依法逮捕马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并清查招嫖场所,抓获涉案人员44人。   案例9:微信赌博,“花样百出” 2015年7月,腾讯公司接到大量网民举报:有人利用微信红包赌博。该公司调查发现,微信赌博一般以群内接龙发红包、抢红包的方式进行,群主抽取红包总额的5%~10%作为“彩头”。此外,还存在红包接龙之特定奖励、红包接龙之投注大小单双、百家乐、斗牛等赌博形式,花样百出。公安部门根据腾讯公司移交的举报线索,破获多起赌博案件,拘捕犯罪嫌疑人20余名。同时,腾讯公司通过用户举报、风险管控等措施,处理涉赌账号近10万个,有效打击了利用微信红包开设赌局的违法行为。   案例10:微信公众账号身披合法外衣设传销陷阱 2015年7月,广东省网信办举报部门接到用户举报:微信公众账号“粉丝帝国”涉嫌从事传销活动,致使举报人钱财被套。经核查,用户王某伙同朱某某、任某某等人,以山东青岛某公司名义,在腾讯微信平台注册“粉丝帝国”等12个微信公众账号,在朋友圈发布二维码,逐级发展会员,收取入门费9.9元,分别给予每层级20%、15%、12%的返利佣金,大肆开展网络无实物传销。公安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在青岛一举抓获该团伙5名涉案嫌疑人。 阅读全文
 2016-02-01  来源:中国网 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为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再创历史新高;但环比下降0.65%,两年来首度出现了负增长。与最火热时期每天都有新平台出现和上线相对比,随着问题平台大幅被淘汰出局,P2P行业正回归理性增长之路。 P2P入驻中国以来,发展一路高歌猛进,已经形成了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局面。目前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投资方式,数百万人参与投资,上万亿资金流向融资企业,其发展潜力巨大。 但由于行业自诞生以来,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以致行业鱼龙混杂,基于P2P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及乱象丛生的现状,政府频繁出台政策,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引导。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办法》)出台后,P2P行业将结束“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将结束恶意欺诈、恶性竞争的野蛮生长期,进入理性、平稳发展期。 经济的发展推动着人们的投资需求,不但年轻人、连老年人甚至“90后”也加入了投资的“大军”中去了。对于平民“草根”来说,P2P网贷平台是他们的最佳选择。随着监管细则的出台,行业准入门槛将逐步提高。业内人士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整体政策由放任生长转为规范发展,相关机构严厉规制互联网理财并不缺乏法律、政策手段与工具。 宜信公司创始人唐宁认为,“以前探讨新金融业态的监管逻辑,总会有‘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顾虑,究竟什么样的监管才是好的监管,本次出台的《办法》兼顾创新与风险,可谓是‘智慧监管’。” 分析人士称,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想要在P2P行业做出成绩比以往更难;而随着管理意见的落地,对于中国P2P行业来说,未来分化整合是必然,问题平台加速被淘汰,行业规范性不断提升。在P2P平台不断跑路、风险高发的阶段,在纽交所成功上市的宜人贷无疑是为国内P2P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也引领着P2P行业迈上入新阶段。宜人贷的上市,不仅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里程碑,也势必会促使中国互联网金融新市场格局的形成。 阅读全文
  2016-02-01  来源:techweb 2月1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备受关注的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500多亿元,波及全国90多万名投资者,e租宝通过“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制造骗局,骗得的钱财相当一部分被“钰诚系”高管挥霍。 以下为全文: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题:“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 新华网白阳、陈寂 报道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个曾风靡全国的网络平台真相究竟如何?钰诚集团一众高管头顶种种“光环”之下隐藏着怎样的黑幕?“新华视点”记者日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办案民警、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企业进行了深入采访,还原了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钰诚系”)利用“e租宝”非法集资的犯罪轨迹。   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发现,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系”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警方初步查明,“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骗局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我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说,他们前后为此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 采访中,“钰诚系”多位高管都向记者证实了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平台只进行信息中介服务,不能自设资金池,不提供信用担保。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阅读全文
  2016-01-26 08:26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丰台团审议时,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介绍,2015年道路拥堵突然加剧,经分析,一是油价大幅度走低刺激;二是网络约车加剧道路拥堵,注册十几万辆车,每天活跃的有6万辆,一天六七十万单在路上跑。此外,周正宇透露,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去年已经完成技术选型,争取今年开展试点。京华时报记者袁国礼   分析   网络约车加剧去年道路拥堵 昨天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丰台团审议时,周正宇介绍,北京市动态交通指数2010年还是6.1,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5.5,是有所下降的。但2015年北京道路拥堵发生反转,拥堵突然加剧。 周正宇称,经过分析,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油价大幅度走低刺激的,另外就是网络约车加剧了道路拥堵,注册十几万辆车,每天活跃的有6万辆,一天六七十万单在路上跑。 国贸桥拥堵城市病占了八成 周正宇还提到城市病和交通病的关系。周正宇拿公主坟和国贸桥两个点举例。两者都是地铁,都是10号线和1号线交会,立交的规模都差不多,公主坟的交通基本还可以,没什么事。但国贸附近的开发强度比西边翻一番,而且国贸桥东北角还要建260万平方米的建筑。每天,从通州到国贸桥大约35万人,燕郊大约15万人,“每天就是50万”。燕郊又没有地铁,除了两三万人开车,其他全靠公交车拉进来,“我看城市病得占80%,交通只占20%,不能都说交通不行”。   规划   今后用手机可以租车和还车 周正宇表示,规划层面要做好除法,要治理城市病,要进行人口调控,要进行功能疏解。管理层面要做乘法,比如用串联绿波,管理红绿灯。 周正宇举例说,像菜户营桥到丽泽桥,他晚高峰18点走,停了4次。在实行绿波串联管理后,只停了一次,“这就是典型的乘法”。至于减法,周正宇表示,就是需求管理,也就是常说的限制措施。 再就是互联网+交通新业态,周正宇表示,准备推行分时租车,以前租车需要在网点租在网点还,今后用手机在路上就可以租车和还车,网上支付,让大家少买车。   整治   重点治理乱停车让车主“喊疼” 谈到2016年交通方面的行动计划,周正宇表示,今年将重点治理乱停车,解决停车位是一个手段。 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研究停车费的价格市场化,主要针对路侧停车收费,以前都是比较统一按区域收费,而在实行市场定价后,就不再受约束。而对于路边停车的电子收费问题,周正宇透露车位划完后将编号,编号后进行电子收费。 去年主要是进行技术选型,技术选型的结果即将出来,会把技术路线定下来,确定用哪种模式实现电子收费,“今年力争在一些街道试点”。 据周正宇介绍,另外交管部门也将严格执法,包括贴条、拖车、罚分,要让违法车主“哎哟,哎哟哟”。   建议   代表恳求“废掉”杜家坎收费站 昨天,在周正宇发言后,丰台几位代表也纷纷发言,并抛出了杜家坎的拥堵问题。 “周一到周五进城堵,周末出城堵,简直是没法弄。”佟丽华代表说,“五环多近呀,五环就不收费,就真在乎这点钱吗?” 吴恒代表也表示,多年前,丰台、房山100多名代表就联名提出取消杜家坎收费站的问题,“8年了,成为一个尴尬的话题。”两位代表的话,也引起其他代表的赞同,纷纷鼓掌,“如果把这个收费站取消了,绝对是得民心的好事情”。 对此,周正宇回应,“这不是收费的问题”。他解释说,国务院即将调整收费公路条例,可能还会延长收费周期。他表示,高速公路支撑的作用非常大,“在收费的体制上,没有公路是免费的,要不然交养路费,要不然就是直接在路上交费”。 但代表们表示,不是收费不收费的问题,是要解决堵的问题。代表们认为,收费可以,但得提供方便,提供快捷,“不能收费还没有泥巴路好走呢”。 阅读全文
2016-01-25 来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25日消息:国家版权局近日在官网公布了2016年度第一批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据了解,该名单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版权局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网站上报的获得作品授权的情况公布的,均为今年热播、热映的重点影视作品。 此次公布的影视作品包括《穹顶之下(第三季)》《芈月传)》《动漫英雄》《2015 SBS 歌谣大战》《百变马丁》《万万没想到》等23部作品,其中类型涵盖电视剧、电影、综艺、自制剧、动漫,涉及的权利主体有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和乐视,授权形式包括独家授权和原始两种。 版权局表示相关网站应对名单内的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网站未经许可不得上传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用户上传内容网站应禁止用户上传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网站应仅提供获得合法授权网站的搜索结果及跳转链接服务;电商网站及应用平台应加快处理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阅读全文
2016-01-25  来源:TechWeb 【TechWeb报道】1月25日消息,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挂牌前通气会举行。 会议确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挂牌地在上海,北京、上海均将设立办公场所。 从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发布并于2015年12月31日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准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预计将在2016年一季度在上海正式挂牌。 据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经民政部报国务院同意,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共同参与筹建,将承担监管部门与会员间桥梁作用。 据报道,未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和中国人民银行调统司一起,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数据统计和风险预警工作,协会还会开发会员管理系统、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网站目前还未上线,但网站会员管理系统、域名、logo等相关内容现已确定。(周小白) 阅读全文
  2016-01-25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张莹)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不得开设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地方频道,否则一律撤销,由开设地省级网信办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业网站地方频道管理,维护网上良好信息传播秩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商业网站地方频道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表示,从2016年1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商业网站地方频道清理整顿。 《通知》明确了商业网站开设地方频道的基本要求,即只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经开设地省级网信办批准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才可以开设省一级(含计划单列市)地方频道从事互联网转载新闻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不得开设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地方频道,否则一律撤销,由开设地省级网信办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经批准可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商业网站地方频道,应当落实建立总编辑制度、健全内容管理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规范人员聘用等措施,依法依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并自觉接受开设地网信部门的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未经批准开设的地方频道,要在《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履行报批手续,逾期未完成报批且继续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的一律撤销。 据了解,商业网站地方频道清理整顿工作将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认真评估清理整顿工作成效,依法处理拒不整改、影响恶劣的网站。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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