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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05 来源:快科技 昨日,央行发布最新公告称,12月1日起,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户,并且在三个月内同行异地存取现及转账免收手续费。 2016年4月1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而新《通知》进一步明确,自12月1日起,一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同时,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央行还明确,自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此外,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同时,新规要求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阅读全文
  2016-09-28  来源:天下网商  9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在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这是继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对网购无理由退货条款进行调整。 记者对比以往规定发现,《办法》对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争议较大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但商家们对此普遍反应平平,认为《办法》对大多数商家现行的退货规则影响不大。 新增三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发出退货通知。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记者了解到,《办法》最受关注的内容是不适用网购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则调整,根据征求意见稿,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包括: 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此外,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其中前面4条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内容一致,而后面三条规定则是对《消法》中不明确条款的补充。 另外,2016年2月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曾提出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包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些内容在新的征求意见稿中被删除。 在网购无理由退货的具体操作上,《办法》还规定,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要求消费者按市场价支付赠品价款。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有些商家在处理含优惠券、代金券和积分的购物退货时,会规定不退回相应的券和积分,如今新《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采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支付货款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   明确争议,现行退货规则无需大改 《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许多商家对《天下网商》表示,影响并不大。据了解,受《办法》影响会调整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商家非常少。 记者从一家大型零食商家了解到,其实施10天无理由退货已近三年,即便是已拆封或试吃过的零食,也允许无理由退货,由商家自己来承担相应的损失,目前也不会因为《办法》而改变无理由退货的规则。商家也告诉记者,零食的无理由退货率较低,因此这类无理由退货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相比之下,退货率较高的服装品类则另有不同的规定。一位内衣卖家就对《天下网商》表示,除了内裤不能在拆封后无理由退货,其它则只需满足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条件即可退货。根据《办法》,这一退货规则也完全合规。 另外,苏宁易购、京东等几乎所有电商平台虽对电脑、手机类产品实施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但都在电脑、手机等产品的售后细则中规定,如无质量问题,拆封或使用过的产品不能退换货。以往这一规定在消费者中有较大争议,被认为疑似霸王条款,而《办法》明确规定,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不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对此,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对《天下网商》表示,电子产品属于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办法》如果实施,电商平台的这一规定完全合法。 针对消费者购买的电子产品,出现外观瑕疵或者功能缺陷退货难,张延来建议应该适用有理由退货,而不是无理由退货条款。 也就是说,《办法》明确了电子产品退货只适用于两类情况,一是没有拆封的商品,二是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退货产品恢复原貌可做全新品销售 《办法》还明确了二次销售的原则: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而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各个电商平台对二次销售的处理不尽相同,对于具备二次销售条件的商品,大部分电商还是会选择直接销售,并无任何告知。 也有少数电商会另行处理,例如亚马逊将退换货收回之后,会导入一个新的销售通道,该通道明确注明商品包含客户退回的、不再以正品销售但功能正常的商品,并按照商品情况划分为近似新品、成色很好、成色好、尚可接受4个等级,给予消费者不同幅度的优惠。 很多消费者对自己买到“二手产品”非常不满,认为这种不透明的二次销售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商家在进行二次销售时,明确说明商品退回的情况。 张延来认为,法律中的消费者知情权,是指对产品功能、用途、产地、原料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实际使用等内容的知情,是否二次销售并不属于知情权内容。而且无理由退换货的要求就是不影响二次销售,所以商家不告知二次销售的情况,并不违规,这完全是商家自己的权利。 阅读全文
来源: 游戏陀螺  时间: 2016-09-30 9月28日消息,在北京举行网络游戏市场随机抽查活动。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随机抽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地区,其中将会对50家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总计抽查200家,占全国主要网络游戏运营单位总数的13%,并且将持续常态化定期开展市场随机抽查,2年内抽查对象基本覆盖主要网络游戏运营单位。 本次网络游戏市场随机抽查重点针对以下随机抽查事项开展: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的推广和宣传含有禁止内容;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国产网络游戏未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履行备案手续;未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等。 随机抽取工作结束后,文化部将组织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以随机抽查事项为重点,对抽中的检查对象进行“全面体检”,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文化部随机抽查的50家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名单   1、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2、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广州爱九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成都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6、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 7、优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8、友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9、北京宅乐科技有限公司 10、北京网聚人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北京睿宇智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上海奥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上海奇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上海汇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上海尽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6、上海瑞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7、上海邻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8、上海寅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9、上海游戏风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杭州迪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1、浙江宇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浙江首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杭州掌动科技有限公司 24、杭州冠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浙江素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6、金华众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7、金华蓝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8、广州百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9、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深圳一六五八科技有限公司 31、深圳市艾德聚乐科技有限公司 32、深圳蚁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3、深圳天丞网科技有限公司 34、深圳英鹏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35、深圳市柏乐网络有限公司 36、深圳新游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37、深圳维纳奇通科技有限公司 38、深圳市掌上乐游科技有限公司 39、深圳海星互动技术有限公司 40、成都三屿科技有限公司 41、成都晨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2、成都多元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3、黑龙江龙华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44、苏州争渡科技有限公司 45、安徽英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6、合肥乐堂动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7、厦门亦乐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8、江西凌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49、海南指上网络有限公司 50、重庆迅游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全文
2016-09-26 来源:TechWeb 【TechWeb报道】9月26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工信部表示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同时强化对虚拟运营商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停止其相关业务资源审批,对整改不力、屡次违规的依法予以惩处,直至取消其相关资质。 去年9月1日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正式推行。按照新规,电信运营商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同时,此前未进行实名登记的用户必须进行不登记。 三大运营商纷纷推出措施鼓励非实名用户进行实名补登记。不过,一年过去了,仍有小部分非实名用户未进行补登记。近日,三大运营商已经下发“最后通牒”,北京、深圳、青岛等地的运营商已陆续发布非实名用户停机公告,10月1日到10月31日将会陆续停机。 此外,据新华网报道,工信部还将组织电信企业全面清理专线出租、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重点电信业务,对违规经营的一律取缔,并进一步规范号码传送,加大违法网络改号电话和非法主叫号码拦截力度,指导电信企业强化技术防范能力。(明宇) 阅读全文
2016-09-20 来源: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 郭晓峰 9月20日报道 2016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简称“PT展”)今日在北京开幕,工信部部长苗圩在致辞中指出,截止到2016年7月底,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3.04亿户。3G、4G用户累计占比超过60%。其中,4G用户总数达到6.46亿户。 据苗圩介绍,截止到2016年7月底,全国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8.5%,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2%。 固定宽带用户总数达到2.82亿户,8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宽带用户总数超过2.37亿户,占比84%。 规模以上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了9.2%,其中通信设备行业共生产手机9.66亿台,同比增长23.3%。 生产移动通信基站设备1.9亿信道,同比增长43.2%。网上交易零售额达到2.2万亿元,同比增长28.2%。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业态日渐成型,相信未来将在与传统制造业、实体经济的融合创新中,带来更加客观的发展空间和商业机遇。”苗圩说。 苗圩进一步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和信息经济的发展,加快推进“网络强国”战略,并在“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网络提速降费、促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健康发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快信息通信技术在重点领域的融合创新,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对于未来,苗圩提出希望:一是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力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三是深入推进信息通信业与工业融合发展;四是健全网络安全综合保障体系。 PT展是通信行业年度顶级盛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办,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承办。迄今已成功举办了24届。本届展会的主题是“网聚万物,融合创新”。 阅读全文
2016-09-12 来源:网贷之家 摘要你的钱已经拿不回来了!这1444家问题P2P平台,它们已经跑路或正在跑路! 随着办法的落地,确实会把一些平台屏蔽掉,但它有一个非常巨大的正能量,这个行业再也不是没有人管的“野孩子”。外面很多财团大量的资金在等待着进入这个市场。监管细则的落地会极大的加大他们入场的积极性,希望大家能在问题平台中找到一些规律,成为大家的避雷针。 注:问题平台数据来自网贷之家官网 阅读全文
经济日报mp2016-09-11 14:29:57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直播。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9月9日发布一则公告,对目前火热的网络直播平台又泼了一瓢冷水。 广电总局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依据分别是于2007年12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及2010年3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 总局重申相关管理规定 以下是总局重申直播服务应符合现行规定的全文: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 《通知》指出,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通知》要求,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管理条件,以及内容审核把关能力,确保播出安全与内容安全,在开展直播活动前应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还对直播节目内容,相关弹幕发布,直播活动中涉及的主持人、嘉宾、直播对象等作出了具体要求,直播节目应坚持健康的格调品味,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禁止的内容,并自觉抵制内容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问题。 《通知》要求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直播行为的管理。 此次通知重点在哪?简单来说,有如下四点: ◆直播平台必须持证上岗 ◆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视听证》)的机构和个人既不能开展个人秀场直播,也不能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直播活动须提前报省级及以上广电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仅看名称,熊猫TV、斗鱼TV、虎牙TV和战旗TV已然躺枪,但最重要的还是对《视听证》的要求,毕竟《视听证》即代表平台能否继续正常运营。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都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可以看到,截止2016年5月31日,总局共颁发了586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包括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网站等。在获得许可证后,这些机构需要在其网站标明许可证号码以备查验。 对于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来讲,要想做直播服务也并不是那么容易。据搜狐科技了解,服务机构在申请许可证时,还需要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选择具体的分项。这也是广电总局此次重点重申持证机构进行视听节目直播还需要符合相关分项的重要原因。 对广电系统来讲,直播服务具有很大的风险,如果风险控制不力,可能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比如,之前已经有多家直播平台的主播出于各种目的,“不小心”直播过涉及色情的内容。这也是广电总局对直播服务项目审批非常谨慎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在持证的586家机构里,大部分的许可证里业务类别分项并没有许可这些机构做相关的“直播”服务。即使是很多广电系统内的网站或部分国家新闻机构网站,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附页里也没有“直播”这项业务。对于商业网站则更是如此。 在主流直播平台中,大部分都持有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只有部分已经具备了广电出台的《视听证》、如映客、YY、虎牙等,但花椒,斗鱼,熊猫TV并没有《视听证》信息。 花椒、斗鱼和熊猫官网都没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关信息 而这三个平台可是占据了直播综艺的半壁江山。网易旗下的直播平台网易CC和网易bobo,以及企图用直播促电商的电商平台等也无《视听证》。 由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较于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需要更多的条件和资质,所以较难申请。再加上据说这个证近年不怎么发,这条规定无疑会将一大帮“无证公司”淘汰出局。直播行业不久可能会进入洗牌期。 直播综艺、电商、体育赛事或成重灾区 在几个较为主流的泛娱乐直播平台中,花椒直播、斗鱼TV等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他们可说是直播综艺的半壁江山。市面上为数不多的大型直播综艺中,比较知名的六档节目斗鱼TV和熊猫TV有三档: 最近花椒也开始涉足直播节目,据报道,“花椒直播摒弃了以低俗、猎奇内容吸引用户的粗暴做法,在直播内容上,不仅有其他平台主流的美女直播,更注重平台内部自制节目的打造,比如现有《马斌读报》、《玛雅说》等百档自制直播节目,UGC、UPGC甚至PGC的直播内容在花椒逐渐成为主流。” 按理说,其实花椒的路径并没有错,也在自我监管上走出了第一步,但奈何造化弄人。按照监管中“未持有《视听证》不能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的要求,花椒、斗鱼和熊猫必须尽快办理《视听证》才行。 其实多个直播平台都已经试水直播综艺,包括虎牙直播打造的《一夜真探》、优酷新推出了费玉清主持的《小哥喂喂喂》。 “由于游戏直播平台中国游戏直播用户一共就一个多亿,被几个游戏平台分得差不多了,很难再有大的增长空间,不加入泛娱乐转型,很难再有突破。”熊猫TV窦雨潇这样解释道。总言之,对身处百团大战的平台而言,打造优质内容、往高端化转型、打造差异化优势,亟不可待。 但是直播监管现在直接提升了直播平台做网综的门槛,甚至是有可能断了某些直播平台做网综的路。这其实相当于打击了游戏直播平台的泛娱乐化战略。 另外,电商直播也在此次直播监管中受到了极大的波及。因为显而易见的是,电商没有《视听证》。电商对于流量极度渴求,从阿里接连收购微博和优酷,就可以感觉到,即便是像阿里巴巴这样的巨头,也需要内容给电商平台“导流”。当直播平台成为一个聚集人气的重要工具之后,蘑菇街、聚美优品,甚至淘宝这样的电商平台也纷纷开通直播,抢占更多用户时间和流量。而直播确实也给这些电商平台带来了极大的正面意义。 最后,体育直播一直因为赛事版权原因未能像直播综艺和和电商那样蓬勃发展,只有少数有版权的平台如乐视体育、PPTV、腾讯等都在尝试性发展,但是规模都不大,对于这些视频网站的直播尝试来说,本身并没有什么威胁,因为他们在多年的广电监管之下,已经发展出一种成熟的生态。 体育的重灾区其实是以腾讯为首的直播APP,此前腾讯秉持齐头并进的战略,其中企鹅APP承担着体育直播的重任,平台上承担着篮球、台球等直播功能。 此次监管对行业影响多大? 2016年5月,直播市场迎来“百团大战”,市面上能看见的直播app多达数百个,巨头纷纷入场,创业公司也不甘示弱,拥挤大量创业者和热钱的直播行业暗流涌动,其中的竞争与泡沫可见一斑。 CNNIC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业内人士预计,2016 年网红产业产值将接近 580 亿,远超去年中国电影 440 亿元的票房,而网络直播是网红产业中最为火热的 IP 流量变现渠道。迅速火起来的直播平台,再一次走在了制度的前面。 由于监管难题,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做出出格行为屡屡发生,比如“直播造人”曾经被挂到微博热搜,直播软色情更是常见。9月9日下午,中央网信办组织召开“遏制网络恶俗炒作现象”专题研讨会,直接批评:一些所谓“网红”为吸引粉丝,利用直播平台以低俗、色情等内容吸引网民关注,而这些直播平台不履行主体责任,给恶俗“网红”提供传播平台,甚至为其推波助澜。 此前,以体育直播、演唱会直播、网络直播间为代表的网络直播也在政策上一直处于模糊状态。因此,此次的直播监管其实是有利于去除直播市场泡沫,以及规范市场内容的。不管哪种新兴业务,火过之后,都需要有相关的规定或法律来约束,网络直播也不例外。 据了解,之前不少直播平台使用了文化部的“网络表演”的许可证。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乱象,文化部今年4月就陆续开展行动,对直播平台进行整治。7月,文化部下发通知,要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同时,公安部也决定7月-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 广电总局从牌照、许可证的角度来规范网络视听直播平台,可能也是整顿行动的一部分。从之前对网络视频管理情况来看,并不排除这类直播之后也由总局直接管理的可能性。另外,广电总局在这次通知中还特别提到了直播平台命名的问题,如果这类平台使用了广播电视专有名称,也得考虑改名了。 值得注意的是,广电总局很少对外许可非广电系统的机构做“直播”服务。从之前广电总局公布的移动通信网手机电视集成播控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全国IPTV集成播控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全国IPTV内容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列表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机构无一例外,都是广电系统的机构。 在近几年互联网电视平台的整顿行动中,互联网电视平台就需要与官方机构合作,其内容才能在这些平台落地。就连在广电总局整顿OTT互联网电视初期态度非常强硬的乐视,最近也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选择与CIBN合作,获得一个牌照保护的身份。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广电总局要整顿网络直播平台时,可能也会采取之前的方式,让这些直播平台与官方授权的机构合作,以CP、SP的方式进入到系统内,统一管理,实现“可管可控”的目的。 或许,网络直播平台到了该找婆家的时候了。不过,广电总局的这则通知影响力到底如何,还要看后续事态的发展情况。 责编/乔申颖 来源/娱乐资本论、搜狐科技 阅读全文
P2P平台申请无需金融局备案 浙江开启ICP证并行审核 2016-09-01 10:35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作者:互金咖   2016年8月29日,微贷网正式获得ICP许可证(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成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下发后,首个拿到ICP证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此前,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的《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须“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其中所指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ICP经营许可证。 ICP 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作为经营性ICP ,其经营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国家对经营性ICP 实行许可证制度,目前绝大部分P2P公司只获得了ICP备案,而没有获得正式的证照。 据网贷之家最新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全国正常运营平台2349家,仅有包括陆金所、金联储、拍拍贷、宜人贷、红岭创投、积木盒子等在内的211余家平台取得ICP经营许可证,占比尚不足一成。 对此,微贷网CEO姚宏对互金咖表示,“我们是通过正常的申请流程申请的ICP证,目前,平台尚没有在地方金融局备案。” 这也就是说,不同于其他地区需要有地方金融局备案作为前置条件的是,杭州而是采取的并行审核的方式。这对杭州的P2P平台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福音。 8月31日,沪上一家P2P平台负责人称,“浙江特别是杭州一直对互联网金融持包容开放的态度。相比之下,上海通管局就很难通容。”   平台合规敲门砖 据了解,ICP分为ICP备案和ICP经营许可,是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两种管理标准。而网贷机构是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从中收取费用的撮合式交易平台,是典型的经营性信息服务平台,因此取得ICP经营许可证是网贷机构取得平台资质的一块“敲门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对此,金联储相关负责人指出,获批ICP资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监管部门对平台运营资质的一种权威认可。鉴于《暂行办法》并没有提到网贷行业的牌照管理,而ICP经营许可证或将扮演“隐形牌照”的角色。 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平台都进行了ICP备案,但ICP经营许可证却因门槛较高,导致获批的平台屈指可数。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主要有两个门槛,一是要求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二是要求企业拥有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和能力,因此要想取得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非常困难,特别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通信管理局可能不批准给P2P平台许可证。 同样,银监会此前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网贷平台接入银行存管应获得通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ICP经营许可证。 据业内人士分析,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ICP经营许可证的真正难度在于,通信局认为网贷机构属于金融行业,所以审批要求平台有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批文,但金融监管部门出具批文也有流程,不能随意出具。 此前,多家曾尝试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平台表示,正是由于“金融监管部门批文”申请不下来,导致其难以顺利获得ICP资质。 北上广深仍需备案 当天,互金咖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上、广、深四地对于P2P平台申请ICP资质仍需要备案。 当天,北京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称,北京金融办尚未开展网贷行业备案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等待网贷新规操作细则的下发后,根据操作细则安排再行制定备案规程;至于今后是在市金融办备案还是下放到区金融办备案,尚需等待相关文件确定。对此,金融办工作人员建议网贷平台先行按照新规进行合规整改,待相关操作细则出台后,再行办理备案手续。 此外,对于此前部分平台已在金融办备案或者已经申领ICP 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金融办工作人员亦表示,由于此前的备案不是按照新规标准进行的,已经备案的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新规进行整改,是否需要补充备案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 同样,前述沪上P2P平台负责人称,早从2011年开始,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就代表会员单位,就ICP证问题与上海市通管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联合金融办与经信委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但是通管局以“提供金融服务要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出具前置审批”为由不予办理。 在该负责人看来,这一个难题恐怕只有在“第二条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后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对此,前述金联储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网贷平台的审批绝非易事,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审核标准主要是从P2P平台合规性、风控能力、平台背景、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整体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 “除了例如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还需要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等。”该负责人如是说。 对此,在网络借贷平台在新规的相关操作细则下发之前,各平台应先致力于对平台合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平台的业务模式,以扫清今后备案、申请ICP 证工作中的潜在障碍。 原载微信公众号:互金咖 本文已经获取作者授权,如需转载请获取公众号同意。 责任编辑:王超 阅读全文
2016-09-07 16:24  中国经济网   核心提示: 商务部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司巡视员聂林海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额2.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6%。 电商在新时期政策将趋向明朗。商务部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司巡视员聂林海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额2.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6%。据聂林海透露,下一步主管部门将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尽快公布电子商务“十三五”规划。 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届浦东“互联网+”大会上,聂林海表示,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近五年的平均增速超过35%。今年上半年在消费增速有所放缓的情况下,网络零售额同比依然增长28.2%,保持良好势头。其中,手机移动端网购用户突破4亿,较去年的3.4亿增长18%。 聂林海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包括线上线下联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社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等;开展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阅读全文
138201767   2016-09-07 10:11  腾讯科技 核心提示: 尽管今夏中国对移动游戏业务实施了非常严格的新版监管政策,但此举并不会对该市场的发展产生较大冲击。据亚洲市场研究公司Niko Partners预测,到2017年时,中国国内移动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83亿美元。 中国IDC圈9月7日报道,尽管今夏中国对移动游戏业务实施了非常严格的新版监管政策,但此举并不会对该市场的发展产生较大冲击。据亚洲市场研究公司Niko Partners(以下简称“Niko”)预测,到2017年时,中国国内移动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83亿美元。 Niko认为,这一营收数据将占到整个数字游戏营收(包括移动、电视以及在线PC游戏等营收在内)的31%.如今,监管机构要求所有公司在推出游戏之前必须递交游戏的详细说明和复本,以便进行可能的检查。Niko还预计,到今年底时,中国移动(微博)游戏玩家数量将达到4.65亿,比过去的两年增加1亿多。 Niko还预计,在中国市场所玩的移动游戏在整个数字游戏营收中所占的份额已经从2013年的11%增加到2016年的29%和2017年的31%.与此同时,中国移动游戏开发者今年出口其它市场的营收将达到13亿美元,预计2020年时将增加一倍达到21亿美元。 Niko表示,中国针对移动游戏的新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实施,主要将通过放缓新游戏推向市场的速度和加速市场对小规模工作室的整合来控制游戏供应量。但是,这些管理规定并不会控制市场对移动游戏产品的需求。Niko方面宣称,事实上,中国市场对这些游戏的需求仍然非常强劲,尽管中国市场的玩家已经可以使用数万款这样的游戏。 阅读全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7-18 11:15 来源: 人民银行网站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指导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机构应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工商总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 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电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电信主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加大对从业机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 (五)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七)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九)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互联网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理财产品的,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配置中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基金互联网销售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客户备付金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垫付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的资金赎回。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一)互联网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十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并保守客户信息。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及开展其他信托业务的,要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管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保证交易过程合法合规,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三、健全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五)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从业机构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相关从业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和技术安全标准。 (十八)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机构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协助查询、冻结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及时查询、冻结涉案财产,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取证和执行工作。坚决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金融机构在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代理时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签订包括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协议,并确保不因合作、代理关系而降低反洗钱和金融犯罪执行标准。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要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协会要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 责任编辑: 宋岩 阅读全文
2016-08-30 来源:用户投稿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30日消息 近日,文化部开展了第二十六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工作,共26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因违法违规而被列入查处名单。其中,有16家网游公司由于提供含有宣扬色情、赌博,违背社会公德等违规内容的游戏产品,被文化部列入查处名单。湖南锐游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猫推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新浪游戏开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网游公司在列。 据了解,本次活动,文化部主要的整治对象是网络游戏市场。针对暑期网络游戏市场违规行为多发的特点,文化部集中开展了清理工作。文化部称,网络游戏经营中凡是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消费者权益、不依法依规经营等问题的,都将被严厉查处。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传播内容健康向上,采取技术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是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基本义务,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必须落到实处;终止运营网络游戏须提前60日公告,并妥善处置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是保障网络游戏玩家合法权益的必经程序,必须严格履行。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部今年以来已办理网络游戏案件198件,日后还将持续关注网游市场,加强对违法违规内容的整治,被查企业如若再犯,将加大处罚力度。 阅读全文
2016-08-29 来源:TechWeb 《ONE PIECE》(中文译名“海贼王”)是一部连载长达十多年之久的日本经典漫画作品,俘获了中国数亿的粉丝,而随着IP不断被炒热,根据《海贼王》动漫IP改变的游戏作品层出不穷,而这也直接导致了IP侵权等问题的发生。近日,东映动画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万代南梦宫娱乐将北京有爱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爱互娱”)诉至海淀法院,认为有爱互娱旗下的《梦想海贼王》手游侵犯《海贼王》人物卡通形象美术作品著作权,并索赔500万元。 原告表示,东映动画株式会社拥有动画片《ONE PIECE》及其中人物卡通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株式会社万代南梦宫娱乐从东映动画株式会社处获得授权,有权在中国使用涉案作品制作并运营手机卡牌游戏《航海王启航》。 原告发现,有爱互娱方面自2013年8月起,将其制作的《梦想海贼王》手机卡牌游戏(后改名为《草帽船长》、《伟大航路新挑战》等)通过互联网运营。该游戏擅自使用了214幅《海贼王》美术作品作为游戏卡牌角色人物,侵犯了原告享有的美术作品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梦想海贼王》游戏的故事背景、卡牌角色姓名、人物关系等抄袭《海贼王》,并利用涉案作品极高的知名度吸引用户,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各大门户网站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费用30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菩提) 阅读全文
2016-08-29 来源:用户投稿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29日消息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医药广告播出的时长和方式,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等等。 此外,《通知》还规定,今后,医疗养生类节目均要进行备案,且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医疗养生类节目严禁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严禁节目中间以包括“栏目热线”以及二维码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6〕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年来,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了形式多样的医疗资讯、医疗养生类节目,积极宣传普及疾病预防、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信息需求。但有的节目利用非专业机构、非专业人士假借普及健康知识的名义非法兜售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服务等,唯利是图,危害群众健康。同时,播放虚假医药广告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屡禁不止,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广播电视媒体形象。为此,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的管理。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是广播电视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对于宣传国家医药卫生政策,传播医学科学知识,引导民众增强健康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医患和谐,为健康中国创造良好氛围、培育厚田沃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电台电视台等播出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媒体属性和正确导向,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的建设管理,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保障人民健康做贡献。 二、严格医疗养生类节目管理。电台电视台开办医疗养生类节目,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223号)精神,坚持以宣传普及疾病预防、控制、治疗和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为主体内容,坚持真实、科学、权威、实用的原则,不得夸大夸张或虚假宣传、误导受众。 (一)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 (二)严格医疗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中央广播电视机构、全国卫视频道播出医疗养生类节目,报总局备案。其它频道、频率播出医疗养生类节目,一律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医疗养生类节目一律不得播出。 (三)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医疗养生类节目主持人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 (四)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严禁节目中间以包括“栏目热线”以及二维码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三、严格医药广告播出管理。各级电台电视台播出医药广告,要严格遵守《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播出任何虚假医药广告。严格限制医药广告播出的时长和方式,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四、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针对辖区内电台电视台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情况,迅速组织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坚决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各级电台电视台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在全面开展清理整治的同时,切实加强监听监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医药、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形成有效治理的合力。 各省(区、市)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请于9月底前报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请于9月上旬报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8月24日 阅读全文
2016-08-25 来源:用户投稿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25日消息 近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 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企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8个月等等。 以下为通知全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孵化器需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二)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三)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和图书馆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四、本通知所称“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二)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三)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8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 (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五)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六)企业产品(服务)属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改征增值税后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等服务。 六、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核实孵化器是否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条件,并报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向纳税人出具证明材料,列明用于孵化的房产和土地的地址、范围、面积等具体信息,并发送给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纳税人持相应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孵化器名单信息,办理税收减免。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8月11日 阅读全文
遥望网络 2016年08月25日 09:25 来源:游戏观察 导读:2016年上半年遥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收超4.87亿元,移动游戏第三方增值服务业务手游648平台的上线也带动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移动游戏第三方增值服务业务的增长。   游戏观察8月25日消息,杭州遥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834448)公布了半年度报告,根据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遥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收超4.87亿元,同比增长430.9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64.11万元,同比增长176.4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23.49万元,同比增长739.25%。 遥望网络   互联网广告分发持续稳定增长向移动端深化   遥望网络最早的业务是以互联网流量分发为主的2F媒体联盟,经过多年耕耘,2F已经成为一家拥有亿级用户入口的超大型流量分发平台。近年来,公司所处互联网大环境良好,互联网广告营销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资金与人员投入,在稳定发展原有业务的同时,不断向移动端发力,深化拓展2F传媒移动端WAP联盟,加大在新媒体上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在互联网广告营销行业的竞争壁垒。公司还表示,未来将充分利用自身流量、渠道以及客户资源的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为媒体和渠道实现更好的价值变现,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增值服务商。   移动游戏第三方增值服务发力手游648平台大亮   移动游戏第三方增值服务业务是基于公司在服务于互联网广告分发客户时,基于客户游戏推广业务需求发展起来的,公司先后推出了遥点系统、魔豆APP、手游648等平台产品,逐渐由单一的遥点手游公会应用平台向移动游戏全产业链第三方服务发力,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延投资的方式构建涵盖了移动游戏媒体、推广与联运、充值交易、数据分析、SDK接入服务、发行等领域。报告期内,针对iOS正版平台玩家充值需求的手游648平台正式推出,完美解决了iOS平台充值流程复杂和到账时间过长的难题,深得玩家喜爱,手游648平台的上线也带动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移动游戏第三方增值服务业务的增长。   致力国内领先互联网增值服务商全方位解决客户需求   全方位解决客户需求是遥望网络一直以来的经营理念,在遥望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也深深贯彻了这一点,基于互联网广告分发业务客户需求推出了移动游戏第三方增值服务业务,进而诞生了遥点、魔豆、手游648 平台。同样,2016年遥望在致力于解决客户需求的道路上更进一步,投资快发聚合SDK平台、投资成立千幻发行公司等,为中小游戏CP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互联网广告分发为基础的各项业务的展开,正在加速遥望网络走向国内领先互联网增值服务提供商的步伐,2016年以来遥望网络不断深化互联网广告分发与营销,深度整合互联网流量资源,致力于构建“平台+应用+精准营销”的良性生态模式,已经初见成效。 阅读全文
2016-08-25 09:21 来源:新浪科技 编辑:nakake 新浪科技 徐利 24日下午,四部委联合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上限,规定了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并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表示,《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作为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位。需要注意的是,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是不允许设立资金池的;并且网络借贷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线上,线下不得从事营销活动和虚假宣传。 现存的有经营活动的网贷平台有2400多家,《办法》的出台会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有何影响?对上述数千家P2P公司又会产生何种影响呢? 对此,新浪科技了解到了目前业内的多家从业机构,从结果来看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一、欢喜方: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 《办法》的正式发布意味着P2P千贷大战的结束。联合存管被否定和贷款金融的上限这两个门槛,就足以让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网贷平台结束,转型或者关门成为一个必然的选项。 网络借贷接来下的竞争门槛是在如何识别和赋予传统金融机构不能或不愿服务的群体信用上,说直白一点就是风控能力的竞争。to c的借贷和to b的借贷,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资产类别。 分期乐创始人&CEO肖文杰: 网络信贷行业监管细则落地,确定了对行业采取备案管理而并非此前令业界颇为担忧的持牌模式,体现了监管层面对网络借贷在助力普惠金融、服务小微实体经济等方面正面价值的肯定,也为网络借贷行业留出了创新发展的空间。 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 《办法》再次明确网贷机构信息中介的定位,使得行业日后有法可依,从业人员不再背着“黑锅”做事了,网贷行业正式进入合规发展的时代。 通过负面清单的方式来监管,同时要求平台坚持底线并设立红线,这将杜绝明显违法违规的行为,防范了系统性的风险。这些都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留足了空间,也为更多政策的落地明确了原则和方向。 银客理财创始人林恩民: 行业内很多平台依靠大额借贷在交易规模和用户上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面对监管必须要做转型,那么就会在资产端进行较大的调整,而行业格局也将就此发生改变。 首先,小额借贷平台会成为焦点,或将成为大型P2P平台的收购对象。大平台重新布局资产端成本高,小平台想要快速发展瓶颈太多,而二者的结合能够形成双赢。其次,车贷、信贷、消费金融再次受热捧。再次,行业成交量放缓。因为接下来一段时间大额借款项目将会逐步收缩。  二、忧愁方: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 本办法包括八章四十七条之多,对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借出人限额、借款人分级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后续还将出台详细的资金存管、备案、信批配套政策,网贷企业未来的创新和发展方向大局已定,同时也给出12个月的过渡期,这期间各家平台需要逐项落实监管要求,并与地方监管部门做好具体事项的沟通,工作量还是非常大的,预计整体行业增速会暂时放缓。 从此次限额规定来看:一是对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在网络借贷平台的单一限额进行了限定。从实际情况看,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的个体一类是自身信用条件不能满足金融机构风控标准的借款人,对于此类个体,需要使用高利率覆盖高风险,对其负债规模应予以严格限制。在此种情况下,应根据网络借贷机构业务特点和地域特点进行区分,不宜一刀切。 二是对同一个体在网络借贷平台的总量进行了限定。本应在一家机构就能够完成的融资需要到几家机构进行操作,这一方面增加了确有融资需求的个体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的办理成本,增加了融资难度;另一方面,即使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网络借贷平台信息系统,借款人也可以使用多个身份证或企业名称办理借款,最终汇集至某个实际用款人,无法有效控制风险。与其这样,不如直接规定单一个体在网络借贷平台的总借款余额上限。 PPmoney万惠联合创始人胡新: 整体的限额这个规定,其实落地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有很多条款值得商榷。比如,有一个人他有一个房产,要去平台里面借款40万元,他要找两个平台,那他怎么抵押呢?这种情况就让借款人特别尴尬了。20万限额,人均100万,这样的设计科不科学?我觉得像这些细节,都是在落地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充分考虑、充分商榷的。会不会逼倒很多平台呢?可能也是一个趋势。对于很多做大额资产为主的或者是只做大额资产平台来讲,胡新觉得“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达”。 投之家联合创始人CEO黄诗樵: 《办法》规定自然人在单个平台借款上限为20万,企业为100万,最多不超过5个平台进行借款。这个金额上限比较低,不太符合现实情况。无论是车贷、还是房贷、供应链金融等有抵押业务,这个金额都太低了,按照当前国内的房价,一套房子价值几百万,就算抵押成数按五成计算,20万也太低了,导致平台没法正常做业务,借款人不能正常借贷。 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执行,80%以上的抵押类业务要暂停。平台也只能往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业务转型,但目前国内的征信体系不完善,甚至可以说没有,在这种信用环境下大规模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将生成巨大的不良贷款风险。  三、专家怎么看 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董希淼: 这样的规定旨在引导网贷平台以小额分散为原则,重在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借贷撮合,从事实上的信用中介功能回归到办法中的信息中介定位。同时,这样的限额可能也有利于降低网络借贷风险,推动网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不过,随着资金存管、机构备案、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陆续出台,小型网贷平台将面临较大的合规压力和生存压力,而大型网贷平台也得面对业务调整和转型的挑战,目测整个行业将迎来一段为期不短的调整期。 互联网金融法律专家肖飒: 办法的发布,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是利好消息,自此,P2P不用再恐惧地说自己不是网贷平台了,法规给了网贷机构一个合法的身份。在网贷“脱敏”后,将迎来一波大发展,我们预计合规整改、兼并、融资大潮将汹涌而来。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 习惯做大额融资项目的平台,很难转型去做小微业务,监管强制性的借款额度规定,不仅不会促进这些平台主动向小微业务转型,反而可能促进这些平台通过去P2P化来规避监管规定,因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信贷资产集中度问题。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 目前很多网贷平台的确在大量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私募公募化操作,也有很多的平台以此类业务为特点,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对此类业务和平台产生重大的冲击。可以说,关掉了市场中的模糊地带和打擦边球的情况。 阅读全文
2016-08-22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中新社北京8月22日电 (王诗雨)腾讯22日称已处置封停涉赌违规群25000余个,涉赌违规帐号35000余个,腾讯平台内具有赌博行为特征的资金流动已大规模下降。 腾讯雷霆行动负责人朱劲松在雷霆行动“网络治赌”发布会上介绍,腾讯在之前打击网络赌博基础上,实施“三把刀”措施:对于用户举报的、经核实存在赌博行为和信息的社交群,实施永久封群;对于赌博组织者,长期冻结其建群资格;对于赌博参与者,限制其每日建群数量、支付、转账、红包功能。 今年来,中国多地公安部门破获多起网络赌博案件。腾讯雷霆行动截至目前已配合各地警方打击网络赌博违法案件共14起,抓捕人数129人,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朱劲松表示,腾讯平台内具有赌博行为特征的资金流动已大规模下降,异常交易得到了有效控制。 据了解,目前网络赌博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利用网站或APP,通过直播的方式把线下赌场搬上网络;二是基于体育竞技、福利彩票的结果等进行外围赌博,比如赌球网站等;第三种是不法分子恶意利用移动支付平台和网络红包衍生出的新型赌博形式;第四种是利用一些休闲游戏平台,不法分子通过盗号、外挂、作弊等非法手段获取大量游戏币,并向玩家兜售,与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利用差价和“汇率”牟利。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钟忠表示,公安部将继续在腾讯和其他互联网企业的配合下,对网络赌博行为进行全力打击。 阅读全文
  2016-08-19 来源: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8月19日下午消息,证监会在今日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对一些互联网平台没有牌照,打着智能投顾的幌子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的做法进行了回应。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发现互联网平台未经注册、以智能投顾等名义擅自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丁壮) 以下是问答节选: 问:我们注意到,有不少互联网平台打着智能投顾、智能理财的旗号,进行证券基金产品的销售,但并未取得相应牌照,对此,监管部门有何评价? 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取得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可以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擅自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我会将保持高度关注,发现互联网平台未经注册、以智能投顾等名义擅自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阅读全文
 2016-08-1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邓莉苹 又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被央行开出罚单。8月16日,央行官网公布了对易宝支付的处罚公告。然而,央行频开罚单,并没有吓退资本对支付行业的热情。 近日,恒大集团在金融领域的新动作就锁定支付领域。 据媒体报道,恒大集团近日已完成对集付通支付有限公司的收购,将支付牌照收入囊中,收购价格在5.7亿元左右。对此,恒大集团暂未进行官方回应。 一位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支付属于金融基础模块,恒大入手支付牌照很明显是其金融帝国布局的一部分。   出手支付牌照 公开资料显示,集付通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在广西南宁,2012年获得支付牌照。央行的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目前的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云南省)”,牌照有效期到2017年6月26日。 工商资料显示,2016年3月8日,集付通的股东由龚成和广西中港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湛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湛迪);其法定代表人由符小霞变更为韩楠。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湛迪的法人代表为刘永灼,而刘永灼还是现任恒大集团副总裁。上海湛迪于2015年12月4日进行了股权变更,变更完成后上海湛迪的3位股东分别是广州市金谒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好事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画锦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广州市金谒门的法人代表也为刘永灼。 事实上,支付行业最近并不太平,央行此前对多家支付机构进行重罚。8月16日,央行在其官网公布了对易宝支付的处罚公告,没收其违法所得约1059.2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约4236.9万元。而易宝支付并不是第一家被央行处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上个月,央行对通联支付、银联商务刚刚开出罚单。 针对易宝支付被罚逾4000万元一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8月17日联系到央行支付管理相关部门,对方回复称,正在了解情况,有最新进展会回复记者。不过,截至记者截稿,尚未收到回复。 前述互联网金融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很多支付公司发展情况并不好,第三方支付市场机构众多,竞争也很激烈。很多公司没有较独立的商业模式,一般的公司如果只是做传统业务,想要发展起来并不容易。 不过,前述互联网金融人士认为,一些有相关网络或数据的支付公司发展不错,比如阿里、腾讯等企业旗下的公司。而恒大的目的应该是在为其金融帝国进行布局,毕竟支付结算时的基础设施,在金融交易方面属于不可少的业务。   金融板块羽翼渐丰 事实上,恒大集团在金融板块的布局早已开始。 2015年8月,恒大集团以39.39亿元竞得中新大东方50%的股权后,将其更名为恒大人寿。恒大人寿股权变更以后,保费规模快速增长。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恒大人寿公司的保费仅有12.68亿元,去年实现保费收入149.50亿元,下半年较上半年快速增长。而今年上半年,恒大人寿的保费收入高达22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8倍。 除保险以外,恒大集团在银行方面也是动作频频。今年4月,恒大地产曾经斥资100.168亿元增持盛京银行股票至占股27.24%,成为最大股东,不过5月份,由于集中收购触碰了港交所公众持股量的红线,恒大出售了盛京银行部门股权,交易之后,恒大持有盛京银行17.26%。 在对银行保险布局的时候,恒大集团还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控股公司。工商资料显示,恒大金融控股集团于今年4月被核准成立,注册地在深圳前海,注册资本130亿元。 除银行和保险外,恒大金融板块的其他相关业务也在不断丰富。上周,有媒体报道称,恒大金融正在申请小贷牌照,而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此前就已开始。 今年3月,恒大集团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恒大金服上线。据悉,恒大金服拥有保险经纪、保理等相关金融牌照及业务经营资质,利用互联网平台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支付、基金支付、预付卡、基金销售等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保险销售、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他企业资产投资。 恒大地产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目前,恒大的地产主业愈发夯实,并完成了金融、互联网、健康、文化旅游的多元化产业布局。据悉,恒大集团的发展基本格局是以房地产为基础,互联网金融为两翼,带动相关产业高速发展。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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