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案三年超2万件 网贷平台问题爆发考问备案制
2017-12-19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地区网贷的合规进程一直备受瞩目。12月1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对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P2P行业发展状况、监管措施进行通报。三中院相关负责人指出,2015年1月-2017年12月,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2万余件,以一审案件为主。可见,网贷平台问题已集中爆发,业内人士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网贷平台备案制仍存缺陷。
纠纷案三年超2万件
在收结案方面,P2P网络借贷纠纷案呈现出集中爆发趋势、案由主要为借款合同纠纷、判决结案比例较高三大特征。2015年,三中院辖区收案尚在二三十件,自2016年起开始集中爆发,到2017年达到高峰,截至12月中旬,今年已收案近1.5万件。整体来看,近三年P2P网络借贷纠纷案已超2万件。
在审理情况方面,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主要存在四大特性,分别为平台作为诉讼一方主体参与诉讼、案件标的额较小、案件管辖相对集中与缺席审理比例高、上诉率低等。
此外,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标的额相对较小,尤其是自然人作为借款人,案件标的额基本都在30万元以下,多数案件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还有大量案件标的额仅为一两千元。
亟待严监管
对于网贷备案,北京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应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带病备案。
值得欣慰的是,该负责人透露,市场对征求意见稿反馈良好,正式的管理办法和意见稿变动不大。据了解,今年7月7日,北京市金融局下发《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北京市金融局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备案登记材料后,将机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涉嫌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情况进行核实。公示期满后,对于未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情形的,发给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北京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也介绍了2016年4月以来,北京市对P2P网络借贷行业整治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三个阶段:通过线上线下全覆盖、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和手机排查App等方式开展摸底排查,初步构建了“一企一档”的企业金融风险电子档案;通过现场核查、下发整改通知书、辖区网贷机构全覆盖等手段实施专项清理整顿;起草制定验收与备案方法,推动验收与备案同步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银监会的验收规定,和银监局一起制定验收方案,全面开展验收工作;开展备案办法发布后,对验收通过的机构将开展备案登记;开发日常监管监测系统,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加入结算、交叉比对、验证等技术特点,构建网络借贷新生态业务的监管系统,实现产品的实时登记、信息及时披露、对接银行存管数据,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可以高效交叉验证。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同时,向网贷平台提供黑名单共享,引入银行以及行业协会等共建增值服务,有效降低平台经营风险,以及风险交叉传导。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负责人沈一飞介绍,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部分重点工作包括构建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推进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发布实施网络借贷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重要标准;加强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平台、统计监测、信用共享、举报信息平台等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多频度、多层次的统计监测产品,为日常监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提供服务。
网贷收紧仍需加速
对于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爆发的原因,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因为行业高速发展而监管相对滞后;与此同时,也有受P2P网贷功能定位与互联网交易载体影响的因素。
“作为金融创新业务,P2P行业的监管相对滞后,加上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并不完善,导致P2P行业缺乏有效的市场规制,随着时间推移,风险和问题逐渐暴露,并以诉讼的方式进入法院。随着人民群众收入的逐步提高,闲散资金增加,但当前低门槛的投资渠道较少,而小微企业资金周转、个人消费升级等催生了大量融资需求,P2P网络贷款正好匹配这两种需求,且通过互联网的撮合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故短时期内规模迅速扩大,交易量大势必导致相关纠纷增多。”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环境由松至紧导致纠纷集中爆发。因P2P网络借贷属于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市场监管方案与手段,出于对“互联网+ ”创新的鼓励,2015年以前监管环境较为宽松。2015年以后,监管政策出台,监管环境趋严,此前平台不规范的行为集中以诉讼的方式呈现。
去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设定网贷监管13条“红线”,也拉开了网贷行业合规整改的序幕。今年以来,关于网贷资金存管、信息披露以及备案的监管规定不断出台。今年12月14日,P2P网贷风险整治办发布《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7号],文件明确了网贷平台合规备案时间点,要求平台2018年4月底完成备案登记。
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放大债务人违约风险也是网贷诉讼频发的原因之一。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P2P网络借贷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之上,但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借款人的融资信息、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都缺乏必要的审核与监督手段,为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甚至诈骗留出了空间,且网络借贷的还款情况不纳入征信系统,无法对借款人产生信用制约,这些因素放大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导致大量案件进入诉讼。
此外,P2P网贷线上交易的特性也给案件审理增加了难度。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线上交易出借人和借款人并不见面,信息依靠平台审查和披露,一旦进入诉讼,送达非常困难。加上案件标的额较小,当事人也怠于出庭。当事人未能到庭应诉,导致案件调解率低。且开庭信息和一审判决均通过公告送达,当事人很难直接获取,案件的上诉率低。
综上所述,业内人士认为,网贷收紧仍需加速,多项政策并举才能尽快规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