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暂停服务3月后 仍不实名或遭永久停用
2015-09-17 来源:南方都市报
自工信部宣布9月1日起实施“史上最严手机实名制”规定以来,如何将政策落地施行一直备受关注。对已经在网的老客户,有运营商还发出了限期拒不实名就“半停机”处理的通知。昨日,广东省法制办网站发出《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对推进手机实名制做出了细致规定。该征求意见稿公示期至9月30日,公示结束后将上报省政府。
发现冒用他人证件将报警处理
《决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信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宽带、无线上网卡的装机、移机、开户、过户以及补换卡、修改密码、订购或者更改资费套餐等电信业务手续,应当要求电信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或者补登记电信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个人电信业务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委托人同时出示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若发现在网电信用户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信息登记的,应当及时停止其电信服务并报警处理。
《决定》施行百日未补办将暂停服务
《决定》对在网老用户补办实名制手续的时限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通过电话、短信息、书面函件或者公告等形式,通知已经在网但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并应当为电信用户补登记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
对本决定施行之日起满3个月未补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催告其10日内补办;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的,暂停提供电信服务。据此,即大约在《决定》施行百日后,未补办实名制的用户或将被停机。《决定》还称,自暂停提供电信服务之日起满3个月仍未补办的,终止提供电信服务。
《决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本决定暂停电信服务期间,不得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终止电信服务的,应当简便快捷退还用户预存的剩余费用。
广东移动分批通知用户补办
据此前报道,督促老客户办理实名制,运营商还是采取了相对人性化的措施。但中国移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非实名老客户,必要时将采取限制通信、业务的手段,督促用户依法实名登记。
广东移动则采取分批通知用户去补办实名制的方法,但因客户规模太大,更多是通过提供便捷渠道和优惠的方式推进。通过广东移动官方网站即可办理在线登记,甚至部分地市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APP实名登记服务。也有的移动客户在收到通知后,未能在限期内补办实名制,导致“半停机”(限制呼出)的情况。若广东省这一《决定》顺利出台,运营商的操作措施也将更加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