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责令第一批年检整改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来源:电信管理局】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规定,我部依法开展了2014年度部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部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电管函〔2015〕47号),年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是2015年3月31日24:00,对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第一批年检整改企业名单。
经核查,截至2015年3月31日24:00有370家企业(详见附件)尚未提交年检材料,现我部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第39条规定,责令该370家企业限期整改。被限期整改企业应于2015年5月4日24:00前按要求通过年检系统(网址:https://tsm.miit.gov.cn)补充提交相关年检材料(含年检整改报告)。
按时提交年检材料(含年检整改报告),并经审核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经整改年检合格;逾期仍未提交年检材料和整改报告,或经审核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为年检不合格。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010-62305055,010-62305204
附件:2014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第一批整改名单).xlsx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