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增值电信业务统计月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增值电信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通信业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将继续做好2014年规模增值电信企业月度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上年度企业增值电信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部证企业和省证企业。
二、统计内容
含增值电信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财务状况和增值电信业务收入情况三部分相关内容,所有数据都要求是本年度的累计值,如:7月月报,数据就填1-7月的累计数。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
通过“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站首页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许可审批年检系统”,选择“增值电信业统计月报”在线填报。
增值企业需在每月15号之前提交完成。
四、统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各增值电信企业应认真遵守、密切配合做好本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确保我省增值电信业统计报表制度顺利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丹(0571)87019933
月报QQ群号:326959412
附件:1.增值电信业统计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