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通信业营改增试点税率拟定 运营商回归国民待遇

2013-06-18 09:50 中国新闻网

记者16日从财政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拟将通信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确定为11%,但增值业务收入有望适用于6%的较低税率。

上述财政部人士认为,和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相比,三大运营商作为高增加值行业,过去长期适用于3%的营业税低税率,甚至享受差额征税等优惠政策,如今转而按照11%征收增值税,只是从“超国民待遇”回归国民待遇。“过去中国缺资金,所以税收政策对资金密集型行业倾斜,如今为保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税收政策必须转而向劳动密集型行业倾斜。”该人士说,“不能为了个别行业和企业,而不顾整个国家战略。”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