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业营改增试点税率拟定 运营商回归国民待遇
2013-06-18 09:50 中国新闻网
记者16日从财政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拟将通信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确定为11%,但增值业务收入有望适用于6%的较低税率。
上述财政部人士认为,和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相比,三大运营商作为高增加值行业,过去长期适用于3%的营业税低税率,甚至享受差额征税等优惠政策,如今转而按照11%征收增值税,只是从“超国民待遇”回归国民待遇。“过去中国缺资金,所以税收政策对资金密集型行业倾斜,如今为保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税收政策必须转而向劳动密集型行业倾斜。”该人士说,“不能为了个别行业和企业,而不顾整个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