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征求意见 顺应时代需求
在通信行业实施十年之久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终于迎来了新的变革,业界专家普遍认为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够促进整个行业更好的发展。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了适应我国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贯彻落实向民资开放电信业务及三网融合等政策要求,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和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
新版目录增加了哪些内容?
对比两个版本的分类目录,可以清晰的看到,在新版本中,增加了“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目录并给出说明,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利用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包括TD-LTE、LTEFDD)提供的话音、数据、多媒体业务。
对于近来外界关注较多的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也做了专门解释。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是指业务提供商向其他有网络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运营者购买电信服务或租用网络设施,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销售给用户。
除此之外,新版本还增加了很多旧版本没有的内容,比如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新增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新增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而增值电信业务新增项目有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新增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等。
为何出台新版目录?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是通信行业业务划分的依据,“制定得好,能够促进行业的发展。”北京邮电大学肖毅敏教授说道。而在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除了对行业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之外,还是大势所趋。
“随着社会的进步,技术的革新,市场的变化,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其核心是促进行业的发展。”电信法专家邹振东说道。
事实也的确如此。近十年来,中国通信行业发生了巨变。移动通信技术不断演进,从2G到今天规模商用的3G网络,再到即将步入商用的4G网络;固定宽带从十年前的尚以拨号上网为主演进到今天,已经是10M或20M的光纤入户;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新业务推陈出新,各种应用使得人们更加方便地享受工作和生活。这些变化无不要求《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做出改变。
另外,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也体现了行业服务理念的转变。
“新版目录主要体现了两点变化。”中国电信上海研究院胡世良在看过新版电信目录之后说道。“一是通信行业从原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转变为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二是与时俱进,改变了过去迂腐的形象。但归根到底还是方便客户,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但是胡世良也注意到,目前业界普遍关注的OTT业务并没有包括在新版目录当中。对此,肖毅敏教授认为,OTT业务究竟属于互联网业务,还是基于通信网络的电信业务,目前业界尚无定论,因此“还是不要写进去的好。”
不过针对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修订,业界也传出了不同的声音。
新版目录“还是将互联网定义为管道。”独立电信专家付亮说道。实际上,不管是互联网还是电信运营商都开展有多种业务,已经不是单纯的管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