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商务部发布“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2011/9/22
商务部9月21日发布的《“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央及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占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
意见指出,要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建立电子商务法规标准体系、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统计监测网络等完善发展环境。
此外,将重点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平台与有条件的省(区、市)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
“十二五”期间,中央及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向电子商务科研创新、模式创新、产学研成果转化、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作者:王珺 来源: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