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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门促互联网走向规范

32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Jan 21, 2011   文章位于: 行业动态  
  

2011-01-21      来源:北京晨报 

        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网站上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与此同时,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在网站上发布《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并征求意见。有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同时发力,对于遏制恶性竞争,维护网民利益,规范市场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互联网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问题百出。尤其是在网络视频和信息安全领域,口水仗、诉讼更是接连不断。业内人士指出,企业恶性竞争表面损害的是企业的利益,但根本上损害的是行业的整体利益以及广大用户的利益。因此,此次工信部和互联网协会发布的新规定,有助于规范信息安全市场的企业“遵纪守法”,有法可依,并能较好地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发布的新办法和新规范中,明确了诸多关键性内容,包括禁止组织用户对其他软件进行评价;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隐私保护、质量等存在异议的,应提交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不得自行组织测评并发布测评结果等。《行业规范》第22条规定:“除明显属于恶意广告外,不得屏蔽、篡改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合法信息内容及页面”,第9条规定:“发现软件异常情况可向用户作出提示,但不得替用户作出选择。”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新办法和新规范的发布,对于国内互联网市场尤其是信息安全市场将带来积极深远的影响。首先是安全软件行业的乱象有望得到遏制。该办法出台之后,安全软件行业的混乱局面必然得到改观。其次,安全软件领域以“恶评——拦截——卸载——推荐”为商业模式的企业将寿终正寝。一直以来部分安全厂商以“用户恶评”某软件为由,拦截与自身有竞争关系的合法软件,然后再推荐用户卸载竞争对手的软件,安装自家产品以谋取利益。这意味着部分安全厂商的商业模式面临终结。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工信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中心是“公平”二字,强调的是基于用户利益的网络中立。体现在针对运动员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针对裁判的“公平公正、用户至上、及时协调、依法处理”原则。

       据悉,此次发布的《行业规范》是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新浪、搜狐、腾讯、百度、第一视频、优视科技、360、金山、瑞星、暴风影音、pplive等业内代表企业以及有关法律专家共同研究起草的。中国互联网协会表示,它将有助于规范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市场人士表示,好的法规能否有效果关键在于法规的执行,主管方应切实履行责任。同时此次新办法和新规范的执行效果,也取决于网民对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企业自身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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