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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条例》已完成 规范信息化安全

2010-11-09      来源:北京商报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做了规定。 

       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做了规定。

  在今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92名人大代表在3个议案中提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网络破坏信息系统,传播淫秽等行为屡禁不止,建议制定互联网法、网络信息安全法、国家信息安全法。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网络世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也是当前现实世界的各类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进行调整,建议先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条例》等专项法规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同时就互联网立法问题展开深入调研,在条例实施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立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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