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关于开展浙江省增值电信业务统计季报工作的通知

 

浙通信网〔2010〕52号
    

各增值电信业务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增值电信业务统计季报工作的通知》(工信运行简函〔2010〕50号)精神以及工信部2009-2010年报表制度要求,2010年第二季度开始,正式实施我省增值电信业务统计季度报送制度。为统一报送途径,按时保质完成统计任务,现就我省增值电信业务季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2009年度增值电信业务收入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增值电信企业。

二、报送方式:数据报送采取网上直报形式。各企业可登陆我局网上办事系统(www.zca.gov.cn)填报数据进行报送,统计指标详见附件。

三、季报时间要求:各企业须于季后月(1月、4月、7月、10月)8日前报送季报数据,第一次于7月8日前将2010年上半年增值电信业务统计报表上报我局,以后每季度依次上报。

四、取数要求:各统计指标取本年度的累计值。

由于目前网上直报系统尚未完善,7月8日第一次报送数据请各企业发送EXCEL表格至邮箱yhy@zca.gov.cn

附件1:浙江省增值电信业务汇总表

附件2:2009年度增值电信业务收入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增值电信企业名单

二○一○年七月六日

(联系人:杨华雨;联系方式:87078655)
 

主题词:统计工作  电信  增值业务  通知

抄送:局内:局领导。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7月6日印发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