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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申办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根据《电信条例》有关规定,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发证机关是信息产业部;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发证机关是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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