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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根据《电信条例》有关规定,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发证机关是信息产业部;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发证机关是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阅读全文
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声讯服务之间有何关系?其业务界定是什么? 答:为适应市场发展及管理需要,信息产业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八条规定的授权,适时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现行《目录》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其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的分类不再基于网络,而是基于业务特征,即根据增值电信的业务特征,将部分能够在不同网络上实现、在业务特征上没有本质区别的业务归并在一起。其中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主要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因此,原目录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即声讯服务)业务都包含在现行目录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范围之内。 阅读全文
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答: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阅读全文
企业在取得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后,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提供新的信息服务项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发证机关将根据企业的申请,在其经营许可证中具体载明许可该企业通过何种公众通信网络开展信息服务。企业如拟通过尚未批准的公众通信网络开展信息服务业务,应事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必要的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经批准后变更许可证相应栏目,企业方可实施。   另外,企业如拟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中要求须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信息服务项目,应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增项手续。 阅读全文
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答: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阅读全文
为什么我们必须办理ICP 许可证? 答:首先,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和非经营ICP登记是国家规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其次,按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要求,只有办理了ICP许可证后,才可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这也是所有国内商业站点在互联网上进行身份认证,获得网上用户信任的基本途径。另外,随着互联网商业应用越来越成熟和重要,出于保护您网站品牌和投资考虑,我们也建议您尽快办理相关ICP许可手续。 阅读全文
我是一个个人网站,必须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吗? 答:个人网站不能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只需要进行非经营ICP备案登记。 阅读全文
许可证下来后,我还需要做什么?        答:许可证下来后,您即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即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项。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七条 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请根据你公司取得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种类及业务覆盖范围,至公司注册地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        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同时,需办理公司税务登记证的变更(详见变更流程),可享受相关税务优惠政策。        以下为“杭州互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前后对照图:        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前        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后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阅读全文
一个ICP证最多可以办多少个网站? 答:一个ICP证可以办多个网站,但是每一个网站都需要向通信管理局交一份材料。 阅读全文
在已批准的ICP上加挂网站需报送什么材料? 答:在已批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变更网站,应当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应当先登陆网站www.miibeian.gov.cn添加域名信息,再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网站域名变更申报表; (3)新网站网址的域名证书; (4)已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 (5)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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