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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时间: 2016-12-19 近日,上海市网络游戏行业协会正式成立。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奇当选协会首任会长。未来,行业协会将通过行业调研、行业培训、行业展览及交流、组织项目评审、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行业信息化平台等方式,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双向服务,引导和推动上海市网络游戏行业健康发展。协会还将设立“上海网络游戏公益日”,力图打造上海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具有影响力、号召力的网络游戏文化日。上海市文广局作为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将加强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促进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阅读全文
来源: 澎湃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2-19 12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集部分移动游戏骨干企业召开移动游戏出版管理工作座谈会。2017年总局将对用户数量多、营收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大的游戏作品进行重点监管,以点带面,进一步引导游戏企业坚持正确导向,保障游戏作品内容安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今年5月以来,总局对市场存量移动游戏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保障移动游戏内容质量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基本目标。据了解,目前还在运营的国内市场用户规模排位前3000名的存量游戏,已经全部获得总局批准或者正在履行审批程序,市场上有影响力、有规模的主流作品的内容安全经受了检验。同时,上万款各类“换皮”、抄袭、僵尸游戏作品已经被清理,各主要移动游戏渠道商还在不断清理违法违规和不规范的作品,市场环境得到明显净化。 下一步,总局将继续加强对游戏出版内容安全的保障,聚焦内容质量,一方面严格落实游戏上网出版事前审批,探索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与流程、缩短审批工作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的方式方法,提升为游戏企业服务的水平与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已上网出版运营游戏的事中、事后监管,对通过审批后擅自添加不良内容的游戏作品,特别是那些用户数量多、市场影响力大的游戏作品,进行重点监管,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对于目前还未获得批准的7月1日前已上网出版运营的存量游戏,总局也将与各游戏渠道商一道,视情况不同分别处理:对于已经履行申报程序、积极配合审批的游戏,不会采取强制处理;对于那些已经没有市场影响、企业也无意维系的游戏,将逐步予以清理。 阅读全文
来源: 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6-12-20 国家体育总局官员认为,现在媒体对于电竞发展的报道可能有些盲目乐观了,要考虑青少年在参与这个项目中能怎样得到提高,怎样与主流价值观融合,不要一味地快速发展。 首届“CHINATOP国家杯”电子竞技大赛18日在深圳市南山文体中心落下帷幕,比赛期间,赛事主办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主任丁东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尽管目前电竞项目发展非常迅速,但一定要对大举进入的资本有所鉴别,防止那些“捞热钱、捞快钱,甚至是破坏行业规则的资本进入”。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即将过去2016年对于电竞项目来说迎来了“春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推动一些“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培育相关专业培训市场”,其中就包括电子竞技。国家发改委等2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中提出了“十大扩消费行动”,当中也有“开展电子竞技游戏游艺赛事活动”的内容。 政策上的利好吸引了大量资本涌入,除了已经在该行业深耕多年的游戏厂商外,其他体育或文化相关的公司也开始纷纷涉足电竞行业。看似繁荣发展的背后,丁东却有自己的担忧。 “现在资本大举进入电竞行业,许多人进来都是希望快速变现,赚快钱,”丁东说,“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资本进入可能带来的虚假繁荣,一定要对资本有鉴别,哪些是确实对行业有利的,哪些是来捞热钱、快钱,甚至是会破坏行业规则的,这个一定要引起重视。” 在丁东看来,电子竞技是一个伴随着互联网而兴起的全新体育项目,集高科技、互联网、泛娱乐为一体,对于主管部门来说,如何引导这个项目健康发展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在吸收传统项目的经验时,很多东西还要靠自己去摸索,但是“步子不能迈得太大”。他认为,构建赛事体系、培养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是目前需要重点解决的两个问题。 “目前相关厂商办的比赛很多,但是官方的高级别赛事相对滞后。我们从2014年开始建立自己的赛事体系,比如NEST,CUEL,CMEG等,包括这次的“CHINA TOP国家杯”,都是我们的赛事布局。我们希望用这些赛事来引导、规范整个电竞赛事体系的发展。” 丁东介绍,本次的“CHINATOP国家杯”定位为“官方的最高水平国际型赛事”,从参赛选手的强大阵容就可以看出。以最受关注的DOTA2项目为例,本次参赛的四支队伍囊括了最近三年的DOTA2国际邀请赛(Ti)冠军。最终,来自美国的EG在接连战胜Ti6冠军Wings以及Ti4冠军NewBee后夺冠。 在相关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问题上,丁东认为,电竞项目和整个体育产业一样,还是处于人才非常匮乏的阶段。“从业人员现在还面临数量严重不足、质量不高的局面。不过好的方面是教育部在今年已经把‘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纳入到了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中。这对于我们相关人才的培养是一个促进,以后肯定会有更多的专业人才,”他说。 最后,丁东格外提到了电竞项目发展对于青少年的影响。他谈到,尽管现在有一些政策支持,但是从业人员一定要冷静,不能因此认为电竞就怎么样了,踏踏实实做一些实事才最重要。 “我们还要考虑一个社会接受度的问题。不仅在中国是这样,其实国外也是如此。现在媒体对于电竞发展的报道可能有些盲目乐观了,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我们要考虑青少年在参与这个项目中能怎样得到提高,怎样与主流价值观融合。不要一味地快速发展,反而因为前面的基础工作没做好而给青少年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丁东说。 阅读全文
2016-12-17 来源:快科技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通告,为了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含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面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广电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根据通知,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由网络平台作为该项服务的开办主体,按照视听节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对节目内容履行内容把关等各项管理责任,节目范围不得超出平台自身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 网络平台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等技术支持。 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电影、电视剧,相关影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网络剧、网络电影、新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视听节目,内容应当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阅读全文
2016-12-15 来源:新华网 从今年4月开始至今,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净网2016”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联动,先后对云盘、网络直播平台、微领域、不雅视频事件、新闻客户端等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截至11月底,各地共清理处置淫秽色情等网络有害信息327万余条,查处、关闭违法违规网站2500余家;共查办网络“扫黄打非”案件862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重点案件66起,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了网络文化环境。 在专项行动中,公安部、工信部、文化部、国家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积极履职,相互密切配合,形成了较强工作合力。公安部大力推动大案要案侦办,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挂牌督办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51起。屏蔽过滤违法信息900余万条,发现处置违法信息57.8万余条。 工信部强化社会监督,巩固综合防控体系,12321举报中心受理用户举报淫秽网站7万余件次,核实近2万件次,联合相关应用商店对涉及淫秽色情的73款APP应用进行了下架处理。文化部重点整治含有宣扬暴力、淫秽和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络表演活动,查处“火猫TV”等26个网络表演平台。要求网络表演平台自查自纠,共关闭严重违规表演房间4313间,解约严重违规网络表演者1502人。 国家网信办坚决遏制网络有害信息传播,共关闭违法违规账号31万余个、色情类QQ群40万余个,约谈网站121家,封堵境外淫秽色情网站462个,并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服务。对全网进行了30轮拉网式排查,查处淫秽色情节目6200余个,删除封堵节目链接1.5万余条,涉及网站5700余家。 各地“扫黄打非”部门按照抓源头、破网络、切断利益链的工作要求,针对问题突出的五个重点领域开展了集中整治。 一是集中整治利用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各地组织对20多家重点云盘服务企业进行了专项监测巡查,并从中查办一批利用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大案要案,处罚或关停乐盘网、千军万马网盘、可乐云等多家问题严重的云盘网站,有效遏制了网上云盘渠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泛滥的现象。 二是集中打击涉“黄”网络直播平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文化、网信等部门对“斗鱼”、“映客”、“嘿秀”等10个直播淫秽色情信息内容的平台进行行政处罚,并约谈相关直播网站负责人,责令查处存在问题的主播并认真履行网站主体责任。 三是持续打击微领域传播淫秽物品问题。各地“扫黄打非”部门查办一批通过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这一类重点案件25起。 四是及时处置不雅视频事件。协调处置了“斗鱼”“直播造娃娃”、天津“张碧晨”等不雅视频事件;督促互联网企业建立应急机制,主动封堵淫秽色情信息和链接。 五是组织开展查处违规新闻客户端。协调有关部门,严密监测重点新闻客户端,部署对“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2个新闻客户端运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约谈多家新闻客户端运营企业。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互联网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主战场,开展“净网2016”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要严厉打击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净化网络空间,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通过查办“净网”重点案件发现,许多犯罪分子利用微博、贴吧、论坛、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作为宣传工具,使用电子商务网站、即时通讯工具作为销售渠道,使用支付宝、微信红包等方式支付,牟利数额巨大,涉及地域广,社会影响恶劣。如浙江绍兴“5·26”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犯罪团伙上、下线超过100人,遍布全国27个省(区、市),非法获利共计600余万元。 对此,“扫黄打非”部门坚决组织查处和打击,从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企业,对不履行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企业进行惩处。同时,各地各部门也注重强化行业自律,引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中,腾讯、百度、新浪、360等各大互联网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通过网站发声表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总的看,行动效果非常明显,网上文化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阅读全文
  2016-12-13 来源:techweb 【TechWeb报道】12月13日消息,文化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布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网络表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文化部制定了《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表演是指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是指通过用户收费、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及服务的行为。 将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的经营活动,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的,不得开通表演频道;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有效方式进行核实。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依法保护表演者身份信息。 《办法》还要求,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为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表演者(以下简称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并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的,应当于开通网络表演频道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为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为境内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的,应当于表演者开展表演活动之日起10日内,将表演频道信息向文化部备案。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全文: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规范网络表演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表演是指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是指通过用户收费、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及服务的行为。 将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的经营活动,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包括网络表演。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五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开展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承担主体责任,应当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自审需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审核人员,建立适应内容管理需要的技术监管措施。 不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不得开通表演频道。未采取监管措施或未通过内容自审的网络表演产品,不得向公众提供。 第六条 网络表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 (二)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三)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四)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六)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第七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未成年人参与的网络表演,不得侵犯未成年人权益。 第八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表演者的管理。为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的,应与表演者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九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有效方式进行核实。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表演者的身份信息。 第十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为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表演者(以下简称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并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的,应当于开通网络表演频道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为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为境内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的,应当于表演者开展表演活动之日起10日内,将表演频道信息向文化部备案。 第十一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在表演频道内及表演音视频上,标注经营单位标识等信息。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表演者信用等级、所提供的表演内容类型等,对表演频道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完善用户注册系统,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服务协议,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发现用户发布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巡查监督管理制度,对网络表演进行实时监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记录全部网络表演视频资料并妥善保存,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向公众提供的非实时的网络表演音视频(包括用户上传的),应当严格实行先自审后上线。 第十四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本单位所提供的网络表演含有违法违规内容时,应当立即停止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立即向本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底前将本单位上季度的自审信息(包括实时监运情况、发现问题处置情况和提供违法违规内容的表演者信息等)报送文化部。 第十六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举报系统,主动接受网民和社会监督。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举报受理,建立有效处理举报问题的内部联动机制。要在其网站主页及表演者表演频道页面的显著位置,设置“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链接按钮。 第十七条 文化部负责全国网络表演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统一的网络表演警示名单、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制定并发布网络表演审核工作指引等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全国网络表演市场随机抽查工作,对网络表演内容合法性进行最终认定。 第十八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网络表演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要充分利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网络表演经营单位的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根据查处情况,实施警示名单和黑名单等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网络表演行业的协会、自律组织等要主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和经营规范,开展行业培训,推动企业守法经营。 第二十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未申请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予以查处;未按照许可证业务范围从事网络表演活动的,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予以查处。 第二十一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提供的表演内容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予以查处。 第二十二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为未经批准的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予以查处;逾期未备案的,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予以查处。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自2017年3月15日起,按照本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向文化部提交申请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未按规定保存网络表演视频资料的,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予以查处。 第二十四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予以查处。 第二十五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能完全履行自审责任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查处。 第二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实时在线传播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应当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阅读全文
2016-12-0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日新月异的新技术和海量资本助力下,网络视听行业风起云涌。在这个变革不断的行业里,今天紧密合作、抱团取暖的伙伴,可能在昨天还是“你死我活”的对手;今天风光无限的行业大佬,可能还在忧虑明天的未知数……如何洞见行业趋势?掌握行业脉搏?12月8日,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隆重召开,3000多位行业精英们“论剑”成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全程直击,为读者带来最前沿资讯和深度解析。 12月8日,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在成都开幕,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版权局局长聂辰席在主旨演讲中提出,网上网下导向管理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 围绕本届网络视听大会“洞见新视听共享新空间”这一主题,聂辰席表示,当今世界,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深刻改变着互联网发展格局,深刻影响着社会生产生活。“在新技术新应用的强力推动下,视听化正在成为互联网传播的一个重要演进趋势,视听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视听媒体发展前景广阔。” “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随着网络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网络视听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聂辰席表示。对网络视听行业的发展,他提出了四点要求:坚持内容为王,努力打造优质网络视听作品;坚持导向为魂,努力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视听空间;坚持创新为要,永葆网络视听生机活力;要坚持安全为本,共同推进依法治网管网。 关于网络视听行业的内容建设,聂辰席表示,“网络视听的繁荣,归根到底要靠高品质的内容产品影响人、感染人、吸引人,必须讲质量、重品质。” 在内容导向方面,聂辰席认为,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在净化网络空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网络视听传播秩序得到明显规范。但是,一些网站对节目把关不严,传播违规内容、低俗内容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要继续加大管理力度,按照网上网下导向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综合运用思想引导、制度规范、技术手段、法律保障等措施,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他表示,对传播淫秽色情、无节操无底线内容的,对利用网络视听进行违法犯罪和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一定从严管理、依法打击,决不手软。  “勇做创新的弄潮儿” “确保导向正确、网络清朗,从根本上说还要靠网络视听从业机构的自觉自律。办视听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做节目的不能一味靠噱头吸引受众,坚决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聂辰席说。 在聂辰席看来,走在新技术前沿的网络视听行业,还要勇做创新的弄潮儿,“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原创内容、原创模式,也希望有更多的原创技术,重视关键技术和标准研发,形成更多支撑行业发展、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 比如,眼下火热的电视台与互联网的“台网融合”,也是技术变革下的大势所趋。聂辰席说,“台网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是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目前,中央和省级电视台基本上开办了网络广播电视台。但面对网络环境下传媒领域的深刻变革,融合发展的力度还要再大一些、步子还要再快一些。” 最后,聂辰席指出,“网络视听业务的开发,必须把安全作为前提,建好‘刹车’,筑牢‘堤坝’,把好‘关口’,堵住‘后门’,切实保障导向安全、数据安全、技术安全、渠道安全和应用安全。”  规矩 方圆 在净化网络空间方面,聂辰席指出,要继续加大管理力度,综合运用思想引导、制度规范、技术手段、法律保障等措施,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面对内容制作领域的乱象,张朝阳直言,“如果我们不重视规则,最后可能就是一个丛林,什么也发展不起来。我们希望百花齐放,众多的创作内容,但也要尊重法律、合同和原则。” 阅读全文
2016-12-06  来源:站长之家 文化部昨晚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网络游戏的运营范围并对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发行服务提出了相关规范,新规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指出,为了加强网络游戏用户的权益保护,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游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不得为使用游客模式登陆的网游用户提供游戏内充值或者消费服务。并设置未成年用户消费限额,限定未成年用户游戏时间。 其中,对于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发行服务,通知还做了特别说明。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兑换法定货币或者实物的服务,但是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以法定货币方式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用户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的情况除外。 通知还要求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法定货币的服务,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小额实物的,实物内容及价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阅读全文
2016-11-29 来源:TechWeb 【TechWeb报道】11月29日消息,工信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其中明确了对“伪基站”的处罚力度: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信部官网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涵盖了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以及无线电涉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并规范了无线电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伪基站”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为推动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促进无线电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中,第七十条指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指出,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麻晓超) 阅读全文
来源: 光明日报 时间: 2016-11-22 2016年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作为当前最为火爆的风口产业之一,网络直播方兴未艾却乱象频出。日前,有网友热议,网络直播平台“快手”的一些主播为了涨“粉丝”,在四川凉山州贫困区某农村做“伪慈善”,直播时发钱、结束后收回。 公益慈善竟然成为某些无良网络主播捞钱的手段。“伪慈善”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立即引发热议。业内人士呼吁,要严格执行网络主播实名制登记和“黑名单”制度,严管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伪慈善”背后是“吸粉”、赚钱 这段网络主播涉嫌直播“伪慈善”的视频近日在网上流传,引发了网友的关注。 此事曝光源于几个直播团队的内讧,他们在网络上相互指责对方在做“伪慈善”。“快手”网络主播“快手黑叔”最初发布的视频显示,某白衣男子从一群村民手中收走成沓的百元大钞,交给一名手臂布满文身的男子,这名男子接过钞票后,一边清点一边转身离去。然而,另一名网络主播“快手杰哥”也不甘示弱,指责对方为了“吸粉”、“吸金”,对受捐对象“怎么惨、怎么弄”,甚至为增加效果往孩子脸上抹泥。 打着做公益慈善的幌子,在贫困地区直播发钱,再配上伤感动情的音乐——主播这般“费尽心思”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赚钱,让粉丝在观看直播献爱心时刷礼物。“快手黑叔”在直播视频中甚至明言,以公益的名义做直播,一个月收入可达六位数,而真正花在公益上的钱却九牛一毛。 不良网络主播们的网上互掐,揭开了网络直播乱象的冰山一角。“新出台的《慈善法》规定,不能借助慈善的方式敛财,更不能以此欺骗公众,甚至侵害被救助者、未成年人本人的隐私。网络主播利用噱头炒作、吸粉,属于欺诈公众行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对此,成都市义工联合会理事长苏世杰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伪慈善”行为是对公众的欺骗和对爱心的肆意践踏,极有可能造成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对“真公益”的误读,破坏公益的土壤,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尴尬。 打“擦边球”,平台野蛮生长存隐忧 随着互联网直播终端由PC端走向移动端,直播开始步入“全民时代”。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数的45.8%。 如今,资本的狂欢滋生了众多的直播平台:有以YY为例的传统秀场,也有以斗鱼、熊猫为例的游戏直播,还有类似映客、花椒的泛娱乐直播。艾瑞咨询调研显示,2016年平均每三天就有一家直播平台成立。 直播飙车、吃灯泡、猎杀野生动物、裸露肢体进行性挑逗、爆粗口情绪宣泄……在网络直播呈现井喷式发展的同时,也衍生出种种乱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有的直播平台打擦边球,靠低级趣味博取眼球,有的传播违法违规内容,还有的平台违规开展新闻信息直播。 “网络直播乱象产生的根源,与其运营模式和营利模式有关。”朱巍认为,为追求商业利益,网络主播忽视法律和道德底线,甚至以“做电商”“搞公益”“组建社团”“交友”为幌子从事违法活动;而个别直播平台放任网络主播的违法行为,已对产业、社会和网民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后果。 “实名制+黑名单”,网络直播不能再任性 在“伪慈善”事件中,网络主播的账号被冻结后,很快又发布了新账号,继续吸引“粉丝”关注。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主播实名制登记和“黑名单”制度能够严格执行,那些劣迹主播将不再有生存土壤。 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出台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正式为网络直播界定底线,“实名登记”“即时阻断”“新闻信息先审后发”等举措均剑指行业乱象。 另外,主播“黑名单”制度也随着《规定》出台建立起来。《规定》要求,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分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黑名单’在网络直播行业意义重大,很多网络平台为了商业利益,不惜违背法律底线留住能够获利的主播,即便明知其是‘问题主播’,平台担心主播‘跳槽’,也不敢轻易得罪。”朱巍表示,“黑名单”制度建立后,对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向省级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这样一来,“黑名单”主播将不能肆意“用脚投票”来要挟平台,也就让法治与诚信重回直播市场。 这项被称之为网络直播“最严规定”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业界人士认为,这段时间,违规平台和“问题主播”应抓紧自查、整改,否则面临的将是“最严惩处”。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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