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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5   来源:飞象网 作者:吉利 中国IDC圈2月25日报道:据相关研究数据显示,由于受到微信、微博等OTT的挤压,2012年电信业主营业务虽然保持了收入的一定增长,但整体增长仍大大低于预期。预计3-5年后其收入规模或将面临逐步萎缩的局面。 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研究表明,2012年中国电信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0763亿元,同比增长8.9%,相比2011年增速有所回落。 2012年,电信运营商被认为主营业务盈利空间将受到微信、微博等OTT的挤压,虽然保持了收入的一定增长,但整体增长仍大大低于预期。EnfoDesk易观智库分析认为电信业在2013年将开始进入主营收入的筑顶时期,在3-5年中其增速将逐渐下滑,其后收入规模或将面临逐步萎缩的局面。 此前,根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12年1-7月,全国电信业务总量累计完成745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电信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完成610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 而根据《人民日报》和人民网研究院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新兴社交业务微博已有超过3亿的用户;而作为腾讯布局移动互联网的主打产品,微信业务用户规模也实现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已超过两亿户。 阅读全文
2013-02-20 中国文化报讯 (记者周志军 郭人旗)近日,文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教育部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对防治工程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进行了积极部署。 该方案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工作目标,并围绕目标确定了工作重点。一是调动科研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各方力量,研制本土化的网瘾诊断测评系统,在未成年人出现网瘾症状前进行有效的事前干预,减少网瘾危害,降低诊疗成本。二是围绕网吧、网络游戏、网瘾干预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的法制体系。同时保持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压态势,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三是充分调动企业、家长、学校、社区等社会各方力量,从预防、干预、控制三方面入手,构建企业与家长、家长与学校、未成年人与社区、学校与学术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增加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多样性、丰富性、自主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区环境。四是加强科学全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改变目前媒体多以网瘾的危害和个别严重案例为主的信息传播惯性,积极引导青少年关注和使用网络的正向功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使用日益趋于低龄化、便捷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至成瘾已成为一个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尽管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政策法规,学校和家庭在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上网监督和正确引导方面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未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日趋严峻的态势。为此,2012年3月,文化部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教育部等部门组成的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开始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专家等各界意见,积极起草《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决定从网络游戏成瘾入手,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 阅读全文
2013-02-18  来源: IT时报 百付宝是百度此前布局电子商务领域的重要支点,但随着有啊、乐酷天等依托产品的连续失败,而且未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百付宝近年来似乎已经被渐渐遗忘。而在长远战略布局上,百度在支付领域更多的是转向了移动互联网方向,意欲东山再起。 迟迟未获得第三方牌照?内部忽视 近日,央行颁发了第六批26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但其中并没有百付宝的身影。 这并非偶然,虽然百付宝早于2008年成立,而且其相关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在注册资金、组织架构、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方面均符合央行的要求,并且已经将申请材料准备就绪,在第一时间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但多年时间过去,该项目至今未见动静,央行方面表示仍在“走流程之中。”而一位支付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支付牌照的申请已经没有什么硬性门槛,只要资质符合就都能拿到,“应该是百度内部的战略调整,对这方面并不在意。” 记者在百付宝网站上注意到,百付宝除了提供信用卡、储蓄卡支付和收款功能外,还有手机充值、网游充值、违章交款等生活服务,但其于去年便关闭了信用卡向百付宝账户充值的功能。一名前百付宝人士告诉记者,百付宝起初是作为百度有啊等B2C产品的配套支付工具设立,但时过境迁,当初负责该项目的团队成员大多已经离职。 电子商务观察员鲁振旺则表示,百付宝并没有让百度看到作为支付依托产品的存在价值,而且缺乏一个完整的生态模式,“百度在电子商务领域接连失败,线上已经没有相应业务来支撑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而且以百度近期连续的调整战略来看,其更侧重于LBS事业等创新业务的发展,这表明它在支付方面已经没有更大的意图了。” 谋求移动方面转型?东山再起 作为传统支付渠道的代表,百付宝迟迟未有进展,但百度在手机支付端却是大下功夫,这也凸显出百度在移动互联网渠道的决心。此前,百度移动应用部推出百度云钱包业务,称该服务是针对百度用户提供多终端支付产品的相关功能。而且记者注意到,百度官方招聘网站上也在紧锣密鼓地招兵买马之中,移动应用部下的支付平台研发项目经理、结算经理、支付业务产品经理、支付业务高级研发工程师、支付业务产品架构师等已经成热门职位。 而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百付宝团队在去年年底就由百度商品事业部划归到移动事业部,而且云钱包产品也是由该团队来研发,以后的产品也或将更注重于移动端产品的开发。 “对百度来说,完善自身体系内的支付服务更加重要。”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认为,之前百付宝作为百度在支付领域的重心,曾谋求拓展体系之外的互联网在线支付,但始终未能做起来。而且随着百度在电商领域的调整,百付宝的业务也越来越少,虽然进军移动领域谋求突破,但主要方向仍是为内部业务所服务,“在支付市场已经成熟的今天,百度体系外空间并不是很大。” 鲁振旺指出,在线支付失去机会的前提下,移动端才是百付宝的突破方向。“百度未来的发展核心仍是以百度地图、LBS事业为代表的本地生活服务,这样的线下消费与移动支付相结合,更加能体现其价值。” 阅读全文
2013-02-18  来源: IT时报 银行、电商尚未开始提示“信息授权使用” IT时报记者 尤歆飞 2月1日,酝酿已久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下称《指南》)千呼万唤始出来。作为中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标,它确立了“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责任明确”八项原则,对信息服务从业者进行规范。然而,《IT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指南》出台之际,银行、电商等依旧静悄悄,有些企业对国标并不知情。该《指南》能否落地仍有疑问。 企业隐私保护表现不一 《指南》将个人信息分为一般信息和敏感信息,并提出默许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对于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可以建立在默许同意的基础上,只要个人信息主体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可以收集和利用。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则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个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种族、政治观点、宗教信仰、基因、指纹等。 《IT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各企业在获取个人信息时表现不一。记者在几家银行办理信用卡时,在表格中并没有列出用户提供授权的选项。一名推销银行信用卡的专员郑先生告诉《IT时报》记者,目前一些银行的信用卡办理采用沉默原则。用户可以主动在身份证复印件或业务表格中声明“该身份信息仅限此业务、不能作其他用途”,这样的话安全系数更高一些;如果不声明,业务员也不会提醒。 运营商的态度则较为积极。上海电信某营业厅的一名业务经理告诉记者,不论用户是否进行授权声明,在办理业务时,营业厅都会在用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敲上“该信息只用于此业务”的章,确保个人隐私安全。 天猫、京东、凡客等电子商务网站在用户注册协议中写明“本网站不会泄露用户隐私”、“用户在本站进行浏览、下单购物等活动时,涉及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的,本站将予以严格保密”等条款,但是没有在用户填写信息时,添加“个人信息授权使用”的选项。 《指南》约束力偏弱 尽管《指南》的实施,显示出政府正尽力跟上信息时代发展的脚步,尤其在遏制信息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方面,是一个进步,但是《指南》毕竟只是一部标准,有多大效力,仍引起业界争议。上海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歆妙对《IT时报》记者说,“尽管《指南》中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有了明确的规范,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约束力,某些企业会明的一套、暗的一套,有恃无恐。国外已经有了成熟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比方说美国的《隐私法》,英国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而在中国,却迟迟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王歆妙质疑道,从2003年起,中国就传出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消息,直至今日,10年过去了,依旧没有落地。 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咨询部副主任徐明则认为,《指南》的出台是一个很好的投石问路,但需要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尽快上升到法律层面,包括要明确对滥用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如何制裁、由什么机构负责执法等等,让受害用户能够依法维权。“在目前的法律真空期,用户在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时,如果主动声明该信息的使用范围,是一个不错的方式,可以较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这样的基础上,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隐私被盗,相关信息采集者属于违约,可以运用《合同法》进行法律维权。” 阅读全文
2013-02-18  来源:中国IDC圈 中国IDC圈2月18日报道: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电监会、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布局应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节约资源和保障安全为着力点,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引导市场主体合理选址、长远规划、按需设计、按标建设,逐渐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数据中心新格局。 《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能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各电力监管派出机构,有关企业和协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满足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促进我国数据中心,特别是大型数据中心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布局应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节约资源和保障安全为着力点,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引导市场主体合理选址、长远规划、按需设计、按标建设,逐渐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数据中心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需求导向原则:以应用为牵引,从市场需求出发,合理规划建设数据中心。 (二)资源环境优先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条件,引导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能源相对富集、气候条件良好、自然灾害较少的地区建设,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三)区域统筹协调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规模和应用定位,结合不同区域优势,分工协调、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型数据中心。 (四)多方要素兼顾原则:在重点考虑市场需求、能源供给和自然环境基础上,兼顾用地保障、产业环境、人才支撑等多方因素,紧密结合基础网络布局,采用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合理规划建设数据中心。 (五)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数据中心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在同一城市不宜集中建设过多的超大型数据中心(数据中心规模划分见附件1);在数据中心设计、建设和运营等环节,要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布局导向 (一)新建超大型数据中心,重点考虑气候环境、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超大型数据中心,特别是以灾备等实时性要求不高的应用为主的超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气候寒冷、能源充足的一类地区(地区分类见附件2)建设,也可在气候适宜、能源充足的二类地区建设。 (二)新建大型数据中心,重点考虑气候环境、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大型数据中心,特别是以灾备等实时性要求不高的应用为主的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一类和二类地区建设,也可在气候适宜、靠近能源富集地区的三类地区建设。 (三)新建中小型数据中心,重点考虑市场需求、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中小型数据中心,特别是面向当地、以实时应用为主的中小型数据中心,在靠近用户所在地、能源获取便利的地区,依市场需求灵活部署。 (四)针对已建数据中心,鼓励企业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引导。符合大工业用电条件要求的可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对满足布局导向要求,PUE(PUE=数据中心总设备能耗/IT设备能耗)在1.5以下的新建数据中心,以及整合、改造和升级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暂定PUE降低到2.0以下)的已建数据中心,在电力设施建设、电力供应及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其参加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合理安排上述数据中心的用地规模,在市政配套设施方面予以保障,在资金、人才、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特殊情况下,不满足布局导向要求的新建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如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PUE在1.5以下),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认为符合特定需要和国家支持发展方向的,也可以享受上述支持政策。 (二)加强应用引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行政机关带头使用专业机构提供的云服务,逐步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数量;引导企事业单位逐步将相关应用向专业机构提供的云服务上迁移。 (三)夯实网络能力。结合“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动宽带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架构,提升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互通水平,重点加强一类和二类地区的高速骨干网络建设和扩容力度,全面提升基础网络的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各类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四)落实安全保障。加快数据中心安全技术研发,加强数据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数据中心的设计、建设和运营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标准,在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安全、业务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运行安全保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发挥示范作用。加强数据中心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能源效率、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及相应测评方法,探索开展评测工作。通过对数据中心优秀案例的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阅读全文
2013-02-18  来源:人民邮电报  中央政府网2月17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基本形成安全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到2015年,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 该文件指出,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我国已将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要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国防建设等领域实现物联网试点示范应用。增强物联网基础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等的安全保障能力,形成系统安全可用、数据安全可信的物联网应用系统。 文件要求在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实施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构建更加便捷高效和安全可靠的智能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文件还强调积极探索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将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推进应用服务的市场化,带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培育新兴服务产业,并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企业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及推广。 据悉,为了给物联网产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我国将建立健全有利于物联网应用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抓紧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并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阅读全文
文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监察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市发[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卫生厅(局)、法制办、新闻出版局、文明办、综治办、团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决定以网络游戏为重点,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努力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现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5日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 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随着我国互联网使用日益低龄化、便捷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至成瘾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政策法规,近年来,学校和家庭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上网监督和管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未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日趋严峻的态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网瘾综合防治的批示精神,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努力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决定从网络游戏成瘾入手,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 一、总体要求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作用,以预防、干预、控制网瘾为主线,加强网瘾基础研究,抓紧明确网瘾干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网吧和网络游戏市场的日常监管措施,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以分步实施为原则,科学设置近、中、远期目标。着力建立健全长效防治机制,防控治并举,预防为先,实施综合治理;着力推动向基层延伸,拓展网瘾防治覆盖范围;着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家庭、学校的教育监护责任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近期目标:2012年至2013年,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推动出台本土化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明确网瘾干预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落实网吧和网络游戏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对网络游戏研发、运营单位的引导。 中期目标:开展网瘾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争取用2至3年时间研制有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瘾的解决方案;开展重点调查,为准确研判未成年人网瘾情况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对网瘾干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远期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政府部门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的联动格局,有效遏制我国未成年人网瘾趋势。 二、工作重点 研制本土化网瘾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针对目前我国尚无符合国情的网瘾诊断测评量表的现状,要调动研究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各方的力量,研制本土化的网瘾诊断测评系统,防止由于文化和地域差异等原因在使用外来量表过程中而导致的误诊和误判。同时,开创性地开展网瘾预测工具的研制工作,在未成年人出现网瘾症状前进行有效的事前干预,减少网瘾危害,降低诊疗成本。 完善网瘾综合防治制度规范。按照综合防治的要求,重点围绕网吧、网络游戏、网瘾干预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的法制体系。要保持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压态势,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构建网瘾综合防治联动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长、学校、社区等社会各方力量,从预防、干预、控制三方面入手,构建企业与家长、家长与学校、未成年人与社区、学校与学术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增加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多样性、丰富性、自主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区环境。 改进网瘾综合防治舆论工作。基于科研成果加强科学全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改变目前媒体多以网瘾的危害和个别严重案例为主的信息传播惯性,积极引导青少年关注和使用网络的正向功能。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依托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文化部牵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形成长效机制。 (二)开展网瘾综合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卫生、教育部门要依托精神卫生机构、高校等,开展网瘾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抽样调查,全面客观地研判我国未成年人网瘾情况,借鉴国外防治经验及做法,研制本土化网瘾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研究未成年人网瘾形成及发展机制,制定有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瘾的解决方案,提升我国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网络游戏市场监管。文化行政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照“三定”规定及中央编办发[2009]35号文件要求,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切实履行好网络游戏管理职责,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进一步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落实“适龄提示”、“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为未成年人健康游戏提供良好氛围。公安机关要为“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的身份验证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实名验证工作提供支持。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对未经许可擅自运营网络游戏和运营未经审批、审查或备案的网络游戏的网站,依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对为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支付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四)规范网吧经营活动。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以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运用网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网吧用户消费时长提示功能。工商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对黑网吧要做到露头就打,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发挥学校、社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上网场所服务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文明上网环境。 (五)积极预防网瘾发生。综治、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要互相配合,重视发挥学校与家庭的积极功能和社区环境的教育功能,丰富青少年的社区生活,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使用网络,提高网瘾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 (六)提高网瘾干预及控制能力。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网瘾干预机构的性质,通过立法明确设置条件和管理规定。依法建立监管制度,公布批准的从事网瘾干预服务的机构名单,对违法设立的机构要及时整治,杜绝违法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网瘾干预机构的服务涉及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应当符合《精神卫生法》的要求。 (七)加大舆论宣传和结对帮扶力度。互联网信息办、文明办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扩大网瘾综合防治各项措施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良好社会氛围。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少先队辅导员、青年志愿者以及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的帮扶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健康上网的指导,结对帮扶有网络沉迷倾向的未成年人。 (八)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要依托各自的对外交流平台,针对未成年人网瘾防治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相互借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网瘾防治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未成年人网瘾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希望工程抓紧抓好。各级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要继续把整治网吧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网瘾综合防治工作组。 (二)加强协调配合。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纵向和横向的信息传递、情况沟通,做到信息共享、行动协调,努力形成整体防治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经费保障。网瘾综合防治工作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各部门要按职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阅读全文
2013-02-17 近日,文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 随着我国互联网使用日益低龄化、便捷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至成瘾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政策法规,学校和家庭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上网监督和管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未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日趋严峻的态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大精神,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努力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由文化部等十五部门组成的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从2012年3月份开始,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专家等各界意见,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决定从网络游戏成瘾入手,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 该方案明确了近期、中期和远期工作目标,并围绕目标确定了工作重点:一是调动科研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各方力量,研制本土化的网瘾诊断测评系统,在未成年人出现网瘾症状前进行有效的事前干预,减少网瘾危害,降低诊疗成本。二是围绕网吧、网络游戏、网瘾干预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的法制体系。同时保持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压态势,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三是充分调动企业、家长、学校、社区等社会各方力量,从预防、干预、控制三方面入手,构建企业与家长、家长与学校、未成年人与社区、学校与学术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增加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多样性、丰富性、自主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区环境。四是加强科学全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改变目前媒体多以网瘾的危害和个别严重案例为主的信息传播惯性,积极引导青少年关注和使用网络的正向功能。 阅读全文
2013-02-01 来源: 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2月1日报道:马甲文化CEO、重庆互联网从业者@罗渝 今日发布微博,称公司旗下论坛性质的网站“重庆生活网”因未前置办理BBS经营许可证被关闭。他还表示,在四川境内托管服务器的大量论坛类网站突然被关闭。 在罗渝此条微博的评论中,有站长印证了这一事件,据其表示,此前成都的空间服务商华夏名网的代备案端口近日被四川管局整体驳回,代备案系统瘫痪长达15天左右。根据站长之家查询到信息,重庆生活网服务器位于四川省遂宁市电信机房,属于主办方不再四川境内,但托管服务器在四川境内。 目前,重庆生活网(cqlife.com)网址已跳转至其他域名,但网站依然无法打开。不过截至发稿,记者尚未发现或收到其他四川境内论坛被关闭的消息。主办方位于成都、服务器同样放置在遂宁机房的成都吃喝玩乐网(52ch.net)向记者表示,他们论坛通过了BBS专项备案,现在可以正常打开,没有受到影响。 西部数码代理商2012年中旬的通知 此前有IDC发布消息,“根据我省上级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的文件要求,凡在四川开展电子公告发布信息的网站(主要是论坛)必须到各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通信管理局进行论坛专项备案。确保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相关专项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网站将被关闭”。重庆生活网此次被关闭,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据站长之家从多家IDC处获得的信息显示,2012下半年以来,工信部进行了全国性的整治虚假备案、提高备案准确率备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要求IDC必须在2012年底之前必须对已备案信息进行重新审核,包括网站接入信息和用户资料等。 工信部对抽查到的部分备案进行了重新审核 IDC消息称,站长需在11月28日以前修改操作变更备案信息,逾期不变更的,若管局抽查到备案信息错误:手机空号、电话停机、手机不是网站负责人本人的,接电话的人不知道网站备案的等,将视为虚假备案,网站会被关停,直到备案变更完成以后才能恢复,甚至备案号会被直接注销。 截至发稿,我们尚未联系到罗渝本人,也未接收到四川境内其他论坛因未前置BBS专项备案而遭关闭的消息。目前,主办方与托管服务器均不在四川境内的其他论坛,仍可以正常访问。 阅读全文
2013-01-23  来源: 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讯(孙实)1月23日消息,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表示,从企业的运行模式上看,苏宁和国美初步具备了获得虚拟运营牌照的条件。   张峰称,工信部此前对转售企业提出若干条要求,其中包括要有长期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能力,要具备自己经营场所以及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还要建立一些客户的服务平台等等。   关于“现在都有哪些企业进行申请”的问题,据张峰介绍,目前此项工作进展尚不到这个程度。 以下是张峰就虚拟运营商问题答记者问实录:   问:有一个问题问张峰司长,刚才您也提到了移动转售业务,苏宁、国美现在有望首批获得虚拟运营牌照,而且苏宁在获悉工信部发布试点方案的第一时间就启动了相关的准备工作,像苏宁、国美是否有望拿到第一批牌照?另外,第一批牌照的名单是不是已经确定了,现在有哪些转售企业有意向拿到牌照?还有您刚才说到现在大家拿牌照的热情还是比较高的,有很多企业都来报名,大概有多少家企业能说一下吗?   张峰:谢谢你的问题。刚才你讲到了苏宁和国美两个企业,这两个企业目前的运行模式,我们也认为初步具备了这个条件。当然,我们在征求意见稿里面也对转售企业进入这个领域的要求提了若干条,达到条件之后才能够申请成为转售企业。一是为了更多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项业务开通以后,由于面向的是广大公众客户,所以要有长期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能力,要具备自己经营场所以及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还要建立一些客户的服务平台等等,如果具备了这些条件,我们欢迎积极申请。   关于第二个问题问到的现在都有哪些企业进行申请。目前此项工作进展尚不到这个程度。我们在研究移动通信转售试点方案时,广泛征求了基础运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包括各种电商,还有互联网企业等等,召开了若干轮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让他们对文稿提出意见和建议,这里面更多的是互联网企业,他们有意向参与移动转售业务。   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根据大家具备条件的情况,我们将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并发布,最后来决定。刚才已经讲了要求基础电信企业每个公司至少和两家以上合作,意思是不可以低于两家,多了不限,要根据企业相关情况和具备条件的情况来确定。谢谢你。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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