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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10:22 今日早报 高丽莎 昨日(17日),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了使浙江网络市场继续领跑全国,浙江工商新出台了《关于促进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电子商务企业在市场准入等方面将获得放宽支持。 据统计,去年浙江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万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居全国首位。《意见》明确,浙江将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实现全省网络市场250家,网络市场成交额达到2万亿元目标。为达到该目标,浙江也给予了网络市场各种优惠措施。 新政策放宽了电子商务企业等新兴网络行业的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网上经营某某”或“网上提供某某服务”等作为经营范围。对新兴网络经济行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申请,参照相关规定,依法灵活核定其经营范围。 “以往新兴行业的经营范围工商部门也吃不准,现在新政策出台以后,新兴网络行业的经营范围明确了,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城市、软件服务等都列入其中。”浙江省工商局企业处负责人称。 新政策还支持企业名称体现网络经济特征。鼓励网络市场主体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电子商务”或表明其行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或商号。 “比如在网上销售箱包的企业,按照惯例一般都登记为某某箱包有限公司,现在可以使用网店的个性化词语,像嘉兴的麦包包就可用‘麦包包’这个有创意的词语。”上述负责人表示。 此外,《意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申报无区域企业名称。取冠“浙江”字样的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以分期出资。电子商务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截至明年年底,浙江还对各类网络市场主体施行免征注册登记费措施。 阅读全文
关于促进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2〕65号)文件,提出通过两个珠联璧合,即市场和实业的珠联璧合,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的珠联璧合,争取实现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成交额各达到2万亿的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全省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再创浙江市场新辉煌,现就加快我省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大力支持和扶持我省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围绕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实现全省网络市场250家,网络市场成交额达到2万亿元的这一总体目标,全省工商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大力支持和扶持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要鼓励网络市场通过建设电子商务园区、物流体系等多种途径,强化与地方经济的联系,实现网络市场与全省产业、企业、实体市场的融合创新,充分发挥网络市场对拓展浙江产品市场、提升浙江企业品牌、创造就业机会、推动浙江产业乃至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战略性功能,从而实现浙江经济新的竞争优势。 二、便捷市场准入,大力掊育网络市场主体发展 (一)支持企业名称体现网络经济特征。鼓励网络市场主体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电子商务”或表明其行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 (二)放宽经营场地限制。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科技产业园区内设立的企业,可以凭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三)放宽电子商务企业等新兴网络行业的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网上经营××”或“网上提供××服务”等作为经营范围。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网络经济行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申请,参照《新兴行业企业登记试行意见》(企函字〔2012〕4号)的规定,依法灵活核定其经营范围。 (四)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申报无区域企业名称。取冠“浙江”字样的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以分期出资。电子商务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五)免征网络市场主体登记费。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各类网络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 三、积极支持网络市场冠省名 要积极支持网络市场冠省名。对网络市场登记后运行正常,交易管理制度健全,交易服务体系齐全,交易规模大,辐射面广,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信用记录良好的网络市场,可以申请冠省名。 四、积极支持网络市场申报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和省重点市场 要根据全省网络市场发展状况,从支持和扶持网络市场发展的目标出发,修订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省重点市场的考核标准,制订网络市场的省四星级、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积极支持网络市场申报省星级文明市场和省重点市场。 五、积极支持网络市场培育和创建自主品牌 推进网络市场实施商标战略,支持和鼓励网络市场和网店经营者申请注册商标,创立自主品牌。对于具有自主品牌、良好产品质量、较高市场信誉的网络市场和网店经营者,要建立品牌培育库,实施重点扶持、梯级培育,鼓励其争创浙江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支持有条件的网络市场建立品牌指导站,加强品牌的服务、指导和管理,促进网络市场的品牌培育和发展。 六、大力推进网络市场与实体市场的有机对接 要着力培育“网络与实体,网上与网下融合、互补的市场”,鼓励传统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小商品、轻纺产品、五金电子、皮革服装等集散型专业市场,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网上交易平台,建立网上公共交易和服务平台。帮助广大市场经营户设立网上商铺,发布信息、展示商品、洽谈交易,促进网下店铺与网上店铺的有机结合,利用两种业态拓展国内外市场。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我省电子商务先发优势,营造全国最具竞争力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要引导现有的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创新交易模式,加快商品流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物流速度和信息化水平,实现与实体市场的有机对接。通过网络市场与实体市场的合作开发、错位发展,实现我省网络市场与实体市场的发展优势互补,从而建立我省市场形态多元化、交易方式多样化的现代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七、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维权机制 要建立网络市场打假维权联络员制度,加强工商与网络市场打假维权联络员间、工商与网站间的信息交流和指导服务,及时受理公众举报投诉,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有条件的网络市场要设立消费维权预赔基金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从事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八、加强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一)以工商信用监管为基础,建立网络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立经营者信用监管档案,实施信用监管评价,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建立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二)加强信用指导,建立健全网络信用投诉处理机制、违法失信行为查处机制、交易者黑名单禁入机制,营造良好的网络信用环境。 (三)做好网络市场各项信用资产的开发、培育、使用和管理工作。引导浙江企业优先到信用好的网络市场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对信用监管评价等级AAA、AA级的经营者,实行重点走访制度,帮助其获取更多信用资产。 (四)引导网络市场举办者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交易者信用档案,提供科学、公平的信用评估服务,全面实施信用警示、信用披露和信用保障等制度。 (五)鼓励信用管理规范的网络市场探索供应链金融,为其经营者提供金融支撑。 (六)深化数字证书应用,积极为经营者提供网上亮照、网上金融帐户年检、在线授权信用查询服务、企业网上身份认证等应用服务。 九、积极培育网络广告产业,规范网络广告经营行为 要积极培育我省网络广告产业的发展,大力扶持网络市场举办者依法开展网络广告代理、发布等业务,鼓励广告主通过发布网络广告,宣传自身形象,提升自身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落户浙江的优势,加强对网络广告发布的实时监测,严肃查处网络广告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广告经营秩序。 十、积极支持各级网商协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 支持网络市场举办者和网商组建网商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制订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专业人才和维护行业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省网络市场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5月17日 阅读全文
2013-06-18 06:38:34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本报见习记者王春 本报通讯员翁东劲沈雁 浙江已是名符其实的网络经济大本营,网商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据统计,2012年浙江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万亿,同比增长25%以上,居全国首位。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了使浙江网络市场继续领跑全国,实现商品市场和制造产业、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的“两个珠联璧合”,做强省内市场、网上市场、省外市场“三大市场”,实现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成交额各达到2万亿的总目标、总布局,浙江省工商局最新出台了《关于促进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便捷市场准入、网络市场冠省名、健全网络市场维权机制、培育网络广告产业、规范网络广告经营行为等方面给予举措支持。 《意见》明确,将支持企业名称体现网络经济特征。鼓励网络市场主体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电子商务”或表明其行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 放宽经营场地限制。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科技产业园区内设立的企业,可以凭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放宽电子商务企业等新兴网络行业的经营范围。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网络经济行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申请,参照《新兴行业企业登记试行意见》(企函字〔2012〕4号)的规定,依法灵活核定其经营范围。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申报无区域企业名称。取冠“浙江”字样的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以分期出资。电子商务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免征网络市场主体登记费。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各类网络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 《意见》明确,将积极支持网络市场冠省名。网络市场登记后运行正常,交易管理制度健全,交易服务体系齐全,交易规模大,辐射面广,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信用记录良好的网络市场,可以申请冠省名。 《意见》明确,以工商信用监管为基础,建立网络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立经营者信用监管档案,实施信用监管评价,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建立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信用指导,建立健全网络信用投诉处理机制、违法失信行为查处机制、交易者黑名单禁入机制,营造良好的网络信用环境。 本报杭州6月17日电 (原标题:浙江促进网络市场有序发展) 阅读全文
http://www.c114.net ( 2013/6/18 11:11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创新流通方式,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 《方案》要求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完善认证、支付等支撑体系,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并创新网络销售模式,发展电话购物、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 《方案》还要求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战略任务,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的有机融合;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进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各类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支持流通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仓储、采购、运输、订单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鼓励流通企业与供应商、信息服务商加强合作,支持开发和推广适用于中小流通企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加强流通领域的信息安全保障。 另外,在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方面,《方案》要求加强零售、电子商务、居民服务、生产资料等重点流通领域的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推进信息采集智能化发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加快监测信息成果转化。《方案》还要求围绕节能环保、流通设施、流通信息化等关键领域,大力推进流通标准应用。 作者:沉风 来源:人民邮电报 阅读全文
2013-06-18 09:50 中国新闻网 记者16日从财政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拟将通信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确定为11%,但增值业务收入有望适用于6%的较低税率。 上述财政部人士认为,和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相比,三大运营商作为高增加值行业,过去长期适用于3%的营业税低税率,甚至享受差额征税等优惠政策,如今转而按照11%征收增值税,只是从“超国民待遇”回归国民待遇。“过去中国缺资金,所以税收政策对资金密集型行业倾斜,如今为保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税收政策必须转而向劳动密集型行业倾斜。”该人士说,“不能为了个别行业和企业,而不顾整个国家战略。” 阅读全文
2013-06-07 10:49 来源:新华网 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随着“净网”行动深入推进,中国各地严格执行网站和IP地址备案审批制度,极大提高了接入网站的安全性,打击淫秽色情信息能力大幅增强。 其中,江苏省接入的网站备案率及备案准确率均超过99%.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备案率达到99.9%,清理注销空壳网站备案数据1425条。福建省网站备案率达到99.98%.湖北省对网站备案信息库中8.4万条已备案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共注销1万余家未通过备案信息核查的网站,累计拒绝包含“成人”、“影院”等关键词、涉嫌传播低俗信息的网站备案申请1200余次。 记者了解到,各地还逐步建立健全淫秽色情信息快速处置、记录、上报等机制。天津市公安局网监总队与市各大网站及运营商建立了协作机制,在处置网络有害信息方面建立了每日点名、关键词下发、有害信息定期回传等制度,同时深挖从事非法出版物经营和提供淫秽色情服务的QQ号码、QQ群和手机号码等案件线索。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每天采集50万个网页,实时监测省内400余家网站。湖北省利用“互联网出版监管平台”发现违规网站775家,关闭网站400余家。 在“净网”行动中,青岛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公安网监等部门加大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力度,通过网上侦查、远程勘验、鉴定及落地排查,连续破获5起“净网”行动专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淫秽色情网站15个。 阅读全文
IDC/ISP业务评测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ISP)申请政策解读 阅读全文
2013-06-06  来源: 上海证券报(广州) 在竞争激烈的国内搜索引擎市场中,360搜索的增势令业内关注。据国内权威流量统计机构CNZZ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360搜索5月份的平均市场占有率已由2013年初的10.59%稳定升至15.18%。这是360搜索持续5个月保持增长。根据CNZZ的数据,今年6月1日,360搜索的市场占有率首次单日突破16%,达到16.14%。在今年5月21日360第一季度财报后的电话会议上,360公司CFO徐祚立曾表示,360搜索市场份额达到10%且十分稳定,已有足够的份额进行商业化。360从去年四季度到现在已连续与全国多个地区的代理商签署合作协议进行合作。 据了解,360搜索最初的10%流量份额主要来自于360浏览器以及360网址导航的带入流量。不过从360搜索推出后迅速上线了视频、地图、音乐、图片、软件、手机应用等垂直搜索频道来看,360搜索正在试图通过完善服务,从用户最基本的搜索需求上来赢得进一步的发展机会。 而在4月23日,360搜索又再次宣布推出专业的医疗、医药、健康信息的子垂直搜索引擎——良医搜索(ly.so.com),此后360搜索又首度推出了搜索引擎“网上问诊”模式及知心小贴士功能,不断完善其医疗搜索服务。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小兵 阅读全文
2013-06-04 10:32 来源:通信产业报 在通信行业实施十年之久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终于迎来了新的变革,业界专家普遍认为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够促进整个行业更好的发展。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了适应我国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贯彻落实向民资开放电信业务及三网融合等政策要求,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和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 新版目录增加了哪些内容? 对比两个版本的分类目录,可以清晰的看到,在新版本中,增加了“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目录并给出说明,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利用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包括TD-LTE、LTEFDD)提供的话音、数据、多媒体业务。 对于近来外界关注较多的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也做了专门解释。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是指业务提供商向其他有网络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运营者购买电信服务或租用网络设施,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销售给用户。 除此之外,新版本还增加了很多旧版本没有的内容,比如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新增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新增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而增值电信业务新增项目有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新增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等。 为何出台新版目录?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是通信行业业务划分的依据,“制定得好,能够促进行业的发展。”北京邮电大学肖毅敏教授说道。而在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除了对行业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之外,还是大势所趋。 “随着社会的进步,技术的革新,市场的变化,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其核心是促进行业的发展。”电信法专家邹振东说道。 事实也的确如此。近十年来,中国通信行业发生了巨变。移动通信技术不断演进,从2G到今天规模商用的3G网络,再到即将步入商用的4G网络;固定宽带从十年前的尚以拨号上网为主演进到今天,已经是10M或20M的光纤入户;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新业务推陈出新,各种应用使得人们更加方便地享受工作和生活。这些变化无不要求《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做出改变。 另外,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也体现了行业服务理念的转变。 “新版目录主要体现了两点变化。”中国电信上海研究院胡世良在看过新版电信目录之后说道。“一是通信行业从原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转变为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二是与时俱进,改变了过去迂腐的形象。但归根到底还是方便客户,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但是胡世良也注意到,目前业界普遍关注的OTT业务并没有包括在新版目录当中。对此,肖毅敏教授认为,OTT业务究竟属于互联网业务,还是基于通信网络的电信业务,目前业界尚无定论,因此“还是不要写进去的好。” 不过针对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修订,业界也传出了不同的声音。 新版目录“还是将互联网定义为管道。”独立电信专家付亮说道。实际上,不管是互联网还是电信运营商都开展有多种业务,已经不是单纯的管道商。 阅读全文
2013-06-03 09:45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焦立坤 工信部发出信令枪之后,三大电信运营商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向民营公司递出橄榄枝。 工信部于2013年5月1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要求三大运营商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应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 三大运营商于上周五都发出公告,宣布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并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洽谈。值得注意的是,对接移动转售企业,三大运营商确定了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是:中国移动采购部、中国电信公众客户事业部、中国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转售企业从拥有移动网络的运营商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短信/彩信、移动数据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这被视作我国虚拟运营商的试水。 不过,因为对参与者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据了解,腾讯、阿里、新浪、百度等境外资本占比较大的国内互联网公司无缘此次申请。业内人士预测,国美、苏宁、迪信通、天音等企业有望胜出。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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