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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30 稿源:TechWeb 【TechWeb】 9 月 30 日消息,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 8 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 5955 亿元,同比增长20.7%,在去年同期较高基数上保持快速增长。主要省份保持快速增长发展态势,互联网业务收入总量居前三位的广东、上海、北京互联网业务收入分别增长20.0%、28.4%和25.0%。 信息服务业务方面,1- 8 月,信息服务收入规模达 5395 亿元,同比增长20.7%,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重为90.6%。其中,电子商务平台收入 2181 亿元,同比增长34.4%;网络游戏(包括客户端游戏、手机游戏、网页游戏等)业务收入 1294 亿元,同比增长24.8%。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方面,1- 8 月,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收入88. 8 亿元,同比增长2.0%;截至 8 月末,部署的服务器数量达131. 3 万台,同比增长35.7%。 互联网接入服务方面,1- 8 月,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接入业务收入 93 亿元,同比下降20.0%,降幅较一季度、上半年分别收窄 4 个和4. 7 个百分点。 此外,数据还显示,我国市场上移动互联网应用数量有所增长。截至 8 月底,我国市场上监测到的移动应用为 426 万款。 8 月份,我国第三方应用商店与苹果应用商店中新上架12. 7 万款移动应用。截至 8 月底,我国本土第三方应用商店移动应用数量超过 248 万款,苹果商店(中国区)移动应用数量超过 178 万款。 阅读全文
2018.09.29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9月29日消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消息, 截至2018年8月,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广西、河南、贵州、新疆、青海等13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将3577家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据悉,详细信息可登陆全国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查询。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日前还发布消息称,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有关规定,经公示且无异议,我部现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表示,上述码号原使用单位应当做好退回码号相关善后工作,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做好相应网络数据处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阅读全文
2018-09-28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9月28日 消息:    继杭州互联网法院和北京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后,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今日挂牌成立了。 据央视报道,广州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全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 11 类互联网案件,包括: 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等。 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参考微信、QQ等常用软件操作习惯,可以让当事人快速上手。以“一键调证”为例,平台通过对接淘宝、支付宝、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原始数据,快速获取有关证据。 阅读全文
2018-09-19 稿源: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讯 9 月 19 日消息,深圳市金融办发布《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注册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已经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前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且尚在运营的网贷机构应按本通知开展自查,自查业务范围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全部存量业务。 以下为《通知》全文: 根据《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8〕 63 号)的相关要求,我市将先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自律检查及行政核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主体 根据深圳市整治办 2018 年 1 月 19 日于官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册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已经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前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且尚在运营的网贷机构应按本通知开展自查。未如期申请登记或自查过程中发现难以达到整改要求的网贷机构,应主动与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联系,并提交自愿退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有序退出。否则,有关部门将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网贷机构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人员违法违规责任。 二、自查依据 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要求,结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严格执行。 三、自查时间 请各机构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自查报告及承诺书同时提交给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所在区(新区)、前海管理局金融工作部门(实际经营地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外的,请按实际经营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执行,并在报送注册地的自查报告中对实际经营地在外地的情况加以说明),具体报送方式参见附件6。 四、自查业务范围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全部存量业务。 五、自查要点 自查应重点围绕: 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无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有无为客户垫付资金; 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 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 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 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 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 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 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六、自查要求 各机构结合自查要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边查边整,即查即改。根据自查结果,如实填报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自查报告应包括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进度、存量业务规模和风险化解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风险隐患等。请各机构实事求是,确保自查结果客观准确,如在后续的自律检查或行政核查中发现存在报告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严肃通报,追责问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自查报告须加盖机构公章、高管人员及主要股东签章,同时出具高管及主要股东签署的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附件: 1。自愿退出承诺书 2。自查报告 3。未结清出借人台账(数据截止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 4。未结清借款人台账(数据截止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 5。真实性承诺书 6。各区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邮箱、地址)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8 日 阅读全文
2018-09-17  稿源:TechWeb 【TechWeb】 9 月 17 日消息,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今日发文称,针对网约车平台存在不合规经营的现象已严重影响了乘客和社会安全稳定,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于近日联合公安和行业管理部门对滴滴(上海)公司开展进驻式安全专项检查。 同时,执法部门在上海市重要交通枢纽、轨交站点、旅游景点、商圈等区域,针对网约车非法客运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正有序铺开。 截至近日,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共计查处各类网约车非法案件 158 起,其中涉及滴滴平台案件 97 起,其他平台案件 61 起。 上海交通表示,根据行业管理要求,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获得网约车车辆营运证。网约车平台企业要落实依法合规经营主体责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注册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资质审核,采取线上技术手段和线下实地认证等措施,清退平台中不合规车辆及驾驶员。 交通执法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市重点区域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网约车非法客运行为。 同时,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表限期落实清理平台注册的空号牌车辆、非本市注册车辆、非本市户籍驾驶员等工作,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阅读全文
来源:www.techweb.com.cn 时间:2018-09-14 【TechWeb】9月14日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日前对外通告了2018年7月份网络借贷类会员机构在登记披露平台上披露信息的情况,共有103家会员机构披露了7月的运营信息,贷款余额合计6555亿元,累计交易总额38409亿元,累计服务出借人数3697万人,累计服务借款人数9427万人。 据了解,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银监会制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并于2017年6月建立了集中式、防篡改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 同时,协会按照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前期已制定发布《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 借贷合同要素》标准的基础上,加快产品登记相关工作,利用登记披露平台逐笔登记接入机构所撮合的借贷合同,为配合监管部门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基础依据。截至2018年8月末,共有66家机构接入登记披露平台,较7月末新增19家,累计登记合同9431万份,较7月末增加了931万份,环比增长11%,涉及金额1160亿元,较7月末增加了176亿元,环比增长18%,涉及借款人数360万人,较7月末增加了53万人,环比增长17%。 互金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持续丰富完善登记披露平台功能,切实履行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职责,为后续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项标准的网贷机构接入登记披露平台夯实基础。   阅读全文
2018-09-10  稿源:站长之家 今日块讯(ChinaZ.com) 9 月 10 日消息    据中国网科技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已于 2018 年 9 月 7 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阅读全文
2018-09-05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依据《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及时发现、科学认定、有效处置的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各地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重点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和网络安全企业等开展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工作,2018年第二季度工作情况分析总结如下: 一、网络安全威胁态势 第二季度共监测网络安全威胁约1841万个,其中基础电信企业监测约1683万个,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监测约3万个,重点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和网络安全企业监测约155万个。网络安全威胁态势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部分互联网用户邮箱疑似被控,严重危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第二季度,监测发现近十万个互联网用户邮箱疑似被黑客控制,并用来发送垃圾邮件,相关邮箱的账号和密码很可能已泄露或被窃取,存在被进一步窃密或实施钓鱼攻击的风险。由于所涉邮箱数量较多且密码等重要信息很可能已泄露,邮箱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设备成为网络威胁的重要目标。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监测,第二季度我国境内共有22个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针对这些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来源于境外的网络攻击事件共有656起,涉及北京、重庆、湖南、内蒙古等地区;新增工业控制系统漏洞115个,涉及罗克韦尔、西门子、施耐德电气等品牌的71款产品;我国境内感染工业互联网智能设备恶意程序的受控IP地址共有52.7万余个,受控IP地址数量在1万个以上的僵尸网络共有13个。 (三)非法“挖矿”严重威胁互联网网络安全。多家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企业分析认为,非法“挖矿”已成为严重的网络安全问题。其中,腾讯云监测发现,随着“云挖矿”的兴起,云主机成为挖取门罗币、以利币等数字货币的主要利用对象,而盗用云主机计算资源进行“挖矿”的情况也显著增多;知道创宇安全团队监测发现,“争夺矿机”已成为僵尸网络扩展的重要目的之一;360企业安全技术团队监测发现一种新型“挖矿”病毒(挖取XMR/门罗币),该病毒在两个月内疯狂传播,非法“挖矿”获利近百万元人民币。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圆满完成青岛“上合峰会”网络安全保障任务。组织部署山东省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重点互联网企业和域名机构等行业力量为“上合峰会”提供链路扩容、链路加固、流量清洗等网络安全保障;处置整改山东省工业互联网系统存在的10个高危漏洞;累计处置木马僵尸网络控制端和受控端1万余个,关停恶意域名620个,拦截恶意程序35万余个,最大限度阻断网络攻击源头,有效保障了“上合峰会”期间网络安全。 (二)组织Struts 2系列漏洞专项治理行动。依据《办法》,组织指导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企业等,开展Struts 2系列漏洞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共扫描、排查30余万个网站,发现并通知处置2000余个网站的Struts 2系列漏洞,减轻或者消除了相关网站被黑客组织篡改的风险。 (三)有效处置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第二季度,全行业共处置网络安全威胁约1144万个,其中各地通信管理局处置约112万个,基础电信企业处置约1015万个,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处置约2万个,重点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和网络安全企业处置约15万个。组织北京、上海、广东、广西、浙江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处置13款存在恶意行为的移动应用程序,其中,通知相关应用商店下架“真人来电语音报号”、“最全小车维护保养注意”等10款程序,分别约谈“糖果小怪兽”、“人脉通”等程序开发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对“YY影院”后台服务器所涉及的域名和IP地址,采取关停措施。 (四)落实网络安全法,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针对“WiFi万能钥匙”违规收集、使用用户WiFi密码等信息的行为,对相关企业作出责令整改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另外,还处置其他10起网络安全威胁,通报、约谈8家涉事企业;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对“WiFi钥匙”涉嫌入侵他人网络等行为,约谈了“WiFi钥匙”提供者的公司法人,督促、指导其进行了三轮整改;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针对“个税管家”未经明示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等问题,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五)积极举办网络安全技能竞赛。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由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通信管理局联合举办了“西北五省通信行业网络安全攻防技术联赛”;广东、广西、贵州、河南、江苏、云南、浙江省(区)通信管理局分别主办或联合其他部门举办各省(区)的网络安全技能竞赛,选拔高水平网络安全人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举办2018年工业互联网安全精英邀请赛,挖掘优秀工业互联网安全人才。 (六)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和知识培训。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指导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举办国内首次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演练活动,分享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经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组织开展“国家顶级域名系统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升了应对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福建、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举办网络安全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行业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协助河南联通开展网络安全演练与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按照相关工作总体部署,组织各地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重点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企业等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木马僵尸、病毒、移动恶意程序等相关恶意程序的专项治理工作,降低发生数据泄露、病毒传播和主机被控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可能; 三是尽快出台工业互联网安全相关制度、标准,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试点示范工作,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的推广应用。 阅读全文
2018-09-05 来源:广州日报 4日,2018年互联网安全大会(简称ISC)召开,分级机构预计到2022年,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对此,机构看好未来网络安全行业长期发展。 网络安全市场蕴万亿元潜力 来自工信部的信息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共监测网络安全威胁约1841万个,其中基础电信企业监测约1683万个,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监测约3万个。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的一位资深网络安全专家表示,在互联网应用融入用户日常生活的时代,必须由专业网络安全机构与企业之间合作,对用户的信息进行全面保护。360集团董事长兼CEO周鸿祎在大会上提出了“安全大脑”的保护机制:通过数以亿计的传感器持续采集最全最新的安全大数据,然后把这些大数据源源不断传输到安全大脑的云端,进行存储和计算,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网络威胁的自动化、智能化响应和处置。 大会上,有专家预计到2022年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如果年增长率保持在30%左右,每三年市场就会翻一番,按照现在350亿元的基数,15年后就是近万亿元的市场。而在全球市场,分析机构IDC预测,2017年全球各个企业将斥资817亿美元用于相关的安全硬件、软件和服务等,到2020年信息安全方面的投入将达1016亿美元,复合增长率将达8.3%。Gartner公司预测,到2018年全球企业安全支出总额将达到963亿美元,比2017年增长8%,2020年全球安全支出将达到1120亿美元。 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在2018年ISC上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努力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推出更多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积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确保网络设施、关键数据资源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同时,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为网络安全保障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相关板块受关注 据媒体报道,在37家网络安全领域上市公司披露的2018年中报业绩中,超过20家报告期内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占比超过六成,其多家上市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实现同比翻番。而从三季报业绩预告情况来看,在已率先披露三季报业绩预告的11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0家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有望实现同比增长。 有机构表示,随着网络等级保护制度逐步落实,相应的新技术应用及工程项目增加将有望提升全社会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投入,对相关企业形成长期利好。而信达证券表示,当前网络安全形势复杂,这对网络安全行业提出了较高要求,市场需求依旧旺盛,行业长期发展前景向好。     阅读全文
2018-09-03 来源:新华视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其中明确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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