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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5-11-13 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对APP、小程序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开展治理。近期,我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群众关注的实用工具、网上购物等类型APP、小程序进行检查,书面要求违规APP、小程序开发运营者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尚有13款APP、小程序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请上述APP、小程序开发运营者在11月24日前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我局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联系方式:0571-87038320,邮箱:app@zca.gov.cn   附件: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APP名单(2025年第9批)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APP(小程序)名单 (2025年第9批) 应用类别序号应用名称应用开发者分发平台应用版本问题类型备案号实用工具类1Abc翻译义乌市德绘科技有限公司小米应用商店1.0.7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2024115741号-1A违规使用个人信息2外聘网杭州聚合卓越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为应用市场2.2.12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浙ICP备18018224号-3A3准到杭州准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用宝7.1.1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16038672号-7A4财服通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vivo应用商店V1.7.5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11029880号-4A5别呼呼杭州图乐数字技术工作室小米应用商店1.2.03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2023014453号-2A6温青社智营(温州)数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版本146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2024090264号-2X网上购物类7超维空间杭州伦萨科技有限公司应用宝3.4.9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2021039008号-3A8一起淘杭州曼塔沃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小米应用商店1.0.7违规使用个人信息浙ICP备2020033525号-5A9老爸评测杭州老爸评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版本649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浙ICP备15029852号-10X拍摄美化类10趣相机杭州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华为应用市场21.0.0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17021477号-2A学习教育类11七年级数学杭州绣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用宝1.1.8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2021032457号-2A网络借贷类12惠享花杭州如盈广告策划有限公司vivo应用商店4.4.1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2023005577号-8A用车服务类13华铁大黄蜂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浙ICP备20004315号-2X 阅读全文
来源:界面新闻官方账号 2025-11-12 11月12日,据“网信上海”微信公众号消息,截至11月12日,上海市新增9款已完成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115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阅读全文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11-13 近期,部分网络账号违规提供学术论文买卖、代发、代投服务,严重扰乱网络秩序,污染网络生态。中央网信办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账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明码标价实施学术论文买卖行为。网络账号“琪瑞派论文咨询”“苏苏老师论文辅导咨询”“本硕博毕业服务旗舰店”等,利用“毕业论文全天加急”“文章代笔”“辅导至毕业”等宣传营销话术,明码标价提供学术论文买卖、代发、代投服务。上述账号已依法予以关闭。 二、引流圈群实施学术论文买卖行为。网络账号“木木学姐论文咨询”“GYuan-论文指导”“A1孙编辑”等,以“论文辅导”“期刊咨询”“论文降重”等隐晦话术,诱导用户添加微信、QQ等私域圈群联系方式,违规提供学术论文买卖、代发、代投服务。上述账号已依法予以关闭。 三、利用话题暗示提供违规服务。网络账号“司徒说创业”“官子随笔”等,发布“AI代写业务招商”“招募兼职写手”等话题,在其简介、评论互动等环节暗示提供学术论文买卖、代发、代投服务。上述账号已依法予以关闭。 (总台央视记者 张岗) 阅读全文
来源: 新华社 2023-11-11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 赵文君)为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10日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主要包括九方面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销期间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尤其是销售食品、药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抽查比例,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二是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对“拼价格”“先涨价后降价”等行为组织自查,杜绝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三是严格加强广告内容审核。完善广告业务登记、审核、档案管理,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明星代言等广告行为,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 四是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禁止“二选一”等违法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平台内虚假交易、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发生。 五是严格规范直播行为。建立健全直播行为管理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 六是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七是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特别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八是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九是强化政企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同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强化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阅读全文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11-11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对APP、SDK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开展治理。近期,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共发现39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39款APP及SDK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来源:工信微报) 阅读全文
来源: AIbase基地 2025-11-10 一场针对动画微短剧与AI生成内容的全国性监管风暴正在来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正式宣布,将于2026年3月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首次将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类作品全部纳入分类分层审核体系。这意味着,未来任何一段由AI生成的动画短视频,若未通过事前审核并取得备案编号,将不得上线;已上线的存量合规内容也须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补审,否则将被强制下架。 此次整治直指当前网络视听内容中的顽疾:低俗恶搞、价值观扭曲、儿童角色滥用。广电总局明确划出多条红线: 严禁使用丑闻人物的形象或声音作为创作素材; 严禁以《小猪佩奇》等儿童熟知IP进行二次恶搞创作; 严禁篡改经典动画对白,植入暴力、色情或成人化语言。 这些行为被认定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必须“零容忍”打击。事实上,早在今年9月,北京市网信办已启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整治,对大量“魔改”儿童动画内容进行清理。此次广电总局的全国性行动,标志着监管从地方试点迈向制度化、常态化。 AI生成内容成监管新焦点 随着AIGC技术普及,AI一键生成动画短剧已成趋势,但随之而来的是内容失控风险。部分创作者利用AI工具快速生成“擦边”内容,借经典角色之名行低俗营销之实,形成“流量—变现—下架—换号重来”的灰色循环。广电总局此次将AIGC明确纳入审核范围,意味着“AI生成=免责”的时代正式终结——技术不能成为规避责任的挡箭牌。 市场规范 vs. 创作自由?行业迎来洗牌期 据Omdia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微短剧市场规模预计达110亿美元,其中中国市场贡献高达83%,已成为全球微短剧生态的核心引擎。然而,野蛮生长背后,内容同质化、价值观偏差、版权混乱等问题日益凸显。此次治理虽短期可能抑制部分创作者活跃度,但长远看,将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转向“质量驱动”。 AIbase认为,监管的真正目的并非抑制创新,而是为优质内容腾出空间。当AI不再被用于批量制造“电子垃圾”,而成为讲好故事、传递正向价值的工具,中国微短剧才有望从“爆款工厂”升级为“文化输出平台”。2026年3月,将成为这一转型的关键节点——合规者生,越界者退,AI时代的视听内容,必须“向善而行”。 阅读全文
来源: AIbase基地 2025-11-07 11月7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消息,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明确 10类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旨在进一步规范线上健康传播秩序,维护医学科普的专业性与公信力。 据介绍,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升,互联网已成为大众获取健康知识的重要渠道。然而,部分医务人员以科普名义“带货”“打广告”,甚至违规泄露医疗信息、夸大疗效、制造虚假案例,偏离了健康科普的初心,也损害了医疗行业形象。 为此,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梳理了当前互联网健康科普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清单(试行)》明确了禁止行为,其中包括: 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违法违规发布广告、进行导流或通过直播带货、推销医药产品、保健食品、养生课程等牟利; 不得夸大病情与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虚构病例、杜撰故事误导公众; 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实真实性与科学性的AI生成内容,或未显著标识AI生成、合成信息。 此外,《清单(试行)》还强调,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或仍处于研究阶段的治疗手段,不得夸大功效或误导性传播。对于非医务人员冒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违规开展宣传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将净化互联网健康传播环境,也为AI时代下医学科普的边界划出了清晰红线。未来,权威、真实与规范将成为衡量健康内容可信度的新标准。 阅读全文
来源: TechWeb.com.cn 2025-11-06 【TechWeb】11月6日消息,抖音之后,又一家互联网大厂入局支付业务。 天眼查信息显示,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支付)完成重大股权变更,原股东全部退出,新增宁智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宁智信息科技)为唯一控股股东。 而宁智信息科技由小红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这意味着,小红书正式通过收购方式,拿下一张支付牌照。 金融布局再进一步 早在2023年,就有消息称,小红书在布局金融牌照。 当年7月,小红书官网发布公告,招聘支付产品经理等与支付结算业务相关岗位,引发市场对其布局支付牌照的猜想,但未得到官方确认。 有知情人士对此回应称,小红书一直有电商交易业务,相关岗位的招聘系为优化客户支付体验的正常业务调整,与布局金融牌照无关。 此次全资控股的东方支付历史股东有8位,2011年2月21日,东方口岸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亿马系统有限公司两大股东退出;2025年11月4日,剩余6大股东全部退出,宁智信息科技成为其唯一控股股东。 宁智信息科技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章子琦。2021年10月小红书变更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100%。在此之前,小红书创始人毛文超和瞿芳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其中毛文超持股80%,瞿芳持股20%。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支付成立于2008年,于2011年5月18日正式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首批发放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成功续展,主要业务包括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自贸区业务,跨境人民币、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央行信息显示,东方支付在2011年正式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其获批开展的业务类型包括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与储值账户运营Ⅰ类,业务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 股权变更完成后,东方支付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茅蔚变更为王闰,与此同时,注册资本由1.213亿元增加7870万元,达到2亿元。 业内认为,小红书拿下支付牌照,主要是为了在其电商和本地生活服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构建属于自己的商业闭环,减少对外部依赖,并将重要的支付数据和体验掌握在自己手中。 据了解,目前在小红书的购物场景中,接入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云闪付、支付宝与微信支付分的先用后付服务,以及花呗分期服务等。 如果没有自己的支付牌照,相当于将场景开放为他人做嫁衣。此次拿下支付牌照,则可以减少对第三方渠道的依赖,节省可观的手续费,同时避免在交易环节受制于人。 此外,拥有自己的支付系统后,所有交易数据将沉淀在小红书内部,有利于保障用户信息和资金安全,也为后续的精准营销和数据分析提供了基础。 有业内人士指出,小红书获得支付牌照是布局金融科技生态的第一步,为未来可能的信贷、理财、保险等金融增值服务铺平了道路,开拓新的收入来源。 构建电商生态闭环 近年来,小红书持续加码电商业务,不仅将电商业务升级为一级部门,更在App内推出“市集”购物入口,打造为独立经营阵地,并测试二手商品快捷售卖功能。 此次获得支付牌照,将为小红书构建电商生态闭环提供重要支撑。也就是说,“浏览内容—种草—下单—支付”的完整流程都可以在小红书App内完成,提升了用户体验和商业效率。 此外,小红书正在加速推进本地生活战略,一个灵活、可靠的支付系统对于处理高频、多场景的本地生活交易也至关重要。 小红书官方披露的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小红书生活服务行业的搜索趋势同比增长37%,笔记发布量增长39%,阅读量增长20%。 事实上,近些年抖音、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均在大力推进支付业务。作为交易闭环的最后一步,支付业务不仅是支付工具,也能成为平台向电商、金融、营销等领域延伸商业版图的关键抓手。 总的来说,小红书拿下支付牌照,远不止是增加一个支付功能那么简单,而是其从一个大体量的内容社区,迈向一个更加成熟、独立和富有竞争力的商业平台的关键一步。 阅读全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5-11-04 11月4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青岛等地税务部门曝光近几年依法查处的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郭鑫鑫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郭鑫鑫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销售舞蹈课程等经营活动,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41.01万元。202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8.8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平台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3年,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在互联网平台注册的网络店铺,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67.52万元。2024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7.7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哈尔滨红博商贸城女人世界网络店铺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哈尔滨红博商贸城女人世界网络店铺以网络直播销售女装,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合计112.48万元。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0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四、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常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网店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常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开设店铺,通过以个人账户收取互联网平台销售款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01.67万元。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25.2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五、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南昌市东湖区上品屋服饰店线上销售偷税案件。南昌市东湖区上品屋服饰店2017年4月在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后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长期未申报纳税。2017年至2024年,该服装店通过拆分经营、隐匿互联网平台销售收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366.89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69.5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已追缴入库,罚款正在追缴中。 六、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直播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直播店铺销售海产品,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77.12万元。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8.8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逃税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税法意识,按规定如实申报收入信息,坚持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在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持续完善新业态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秩序,更好促进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阅读全文
来源:钛媒体App 2025-11-5 11月4日消息,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坚持加强标准引领,进一步加快重点和基础通用标准制定,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程度,建立健全满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工信部网站)「相关链接」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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