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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8  来源:钛媒体 【注】虽然快播走了,但扫黄依旧持续,就在今天,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14起微博、微信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其中,搜狐、腾讯、迅雷公司均因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被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搜狐是因为在网站博客上提供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人工少女3攻略》等互联网作品在线阅读服务,被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腾讯是因为自家的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中存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问题,违反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于9月16日,被深圳市南山区新闻出版局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处罚对两家的业务不会产生丝毫的影响,但对于同样处于罚款5万元的迅雷就不一样了。迅雷是因为其经营的迅雷下载工具的“离线服务器”中存有淫秽色情视频信息,并对会员用户提供了传输服务,违反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于9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广播电视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早在快播被查的时候,就有传言迅雷云播因涉黄被查,虽然迅雷随后否认,但迅雷会员还是发现大部分云播服务已经无法使用。“离线服务器”同样是迅雷会员的重要特权,为了避免步快播后尘,迅雷势必会整顿,这样会员的特权将会进一步受到影响。 而会员费收入却是迅雷最主要收入来源,包括下载绿色通道、离线下载和云播,此项业务2013年收入8673万美元,占总营收的48.1%,如果迅雷决心整顿,那会员流失是再所难免,这对迅雷的收入也会产生影响。此次罚款数目虽小,但对迅雷的影响却不小。 以下是14起微博、微信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的具体情况: 1.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4年8月20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新浪微博平台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新浪微博平台上由“情丝射”博主提供《教室办公室离奇中午lps网络》及《她的第一次,我的第一次ps网络》等含有淫秽内容的互联网作品在线阅读服务,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4年8月20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搜狐网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网站博客上提供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人工少女3攻略》等互联网作品在线阅读服务,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3.广东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经调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营的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中存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2014年9月16日,深圳市南山区新闻出版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4.广东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经调查,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迅雷下载工具的“离线服务器”中存有淫秽色情视频信息,并对会员用户提供了传输服务,违反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2014年9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广播电视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广东佛山杨某某等人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组织卖淫案。佛山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人涉嫌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嫖娼活动。2014年8月25日,佛山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团伙成员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发布淫秽图片和招嫖广告,并通过微信组织卖淫活动。目前,杨某某等11人已被刑事拘留,张某某等6名卖淫嫖娼人员被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6.广东东莞郑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信息案。2014年8月,东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腾讯微博传播淫秽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在其住所查获提供传播淫秽图片的电脑主机一台。经查,2014年4至5月,郑某通过电脑将8951张淫秽色情图片上传网上,访问量超过100万人次,其中涉嫌淫秽图片70多张。目前,郑某因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7.广东深圳孙某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组织卖淫案。深圳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人利用腾讯微博发布淫秽色情图片,并通过支付宝等方式贩卖招嫖信息。2014年9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经查,2014年4月以来,孙某某通过腾讯微博传播淫秽色情图片招揽网民,然后通过腾讯QQ和支付宝出售全国各城市卖淫女或涉黄场所招嫖信息。目前,孙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福建漳州陈某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物品案。2014年2月,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破获一起利用微博传播淫秽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经查,陈某某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大量淫秽色情图片,网民累计阅读次数10万余次。目前,陈某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9.北京崔某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7月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丰台区某小区内有人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活动。2014年8月16日,北京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崔某某等7人,现场收缴微信招嫖用手机5部及其他物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北京李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7月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海淀区某小区有人利用微信组织卖淫。2014年8月19日,北京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该团伙,端掉两个卖淫窝点,抓获团伙主犯李某、范某某等10人,当场收缴招嫖用手机3部及其他物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1.黑龙江哈尔滨张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及敲诈勒索案。2014年4月,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等4名利用微信组织卖淫及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经查,张某等人利用微信联系嫖客,然后对嫖客进行敲诈勒索。2014年以来,张某等人作案3起。目前,张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2.上海浦东潘某某等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5月,浦东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案,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潘某某、刘某某等20余人。经查,自2013年9月起,潘某某、刘某某指使团伙成员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目前,潘某某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20余人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3.江苏镇江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7月,江苏省镇江市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招嫖。经查,该团伙主要以湖北荆州、湖南长沙为中心,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远程遥控指挥卖淫女流窜从事卖淫活动,活动地域涉及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湖北、陕西等7省10余城市。目前,镇江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人员35名,其中1人已被批捕,1人取保候审,8人刑事拘留,其余予以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4.浙江宁波谭某等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6月,宁波市公安局京口分局侦查发现,有人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6月8日,公安机关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大量涉案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经查,自2014年6月以来,谭某等人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非法收入2万余元。目前,谭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员已予以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阅读全文
 2014-09-15  来源:网易科技 网易科技讯 9月15日消息,今天上午,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国家版权局微博上参与了“版权保护,创新发展的驱动力”的微访谈,并与网友互动。有网友问今日头条有没有侵权的问题时?阎晓宏表示“从调查情况看,‘今日头条’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内容的集成、聚合、搜索、浏览和评论等服务。经调查确认,权利人投诉的部分新闻作品及图片均由存储和传播,而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阎晓宏还表示:“今日头条积极整改、迅速删除所有侵权作品、主动全面与媒体洽谈使用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此前,大洋网以著作侵权向今日头条的开发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今年6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后,双方达成和解并成为合作伙伴。(易科) 阅读全文
  2014-09-1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快讯,21世纪网被吊销所有网站资质,人员全部遣散,公司注销。 【早前报道】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广州9月12专日电(记者 邱明)据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2日消息,该局已对涉嫌经济犯罪的21世纪网进行行政立案调查,同时部署要求辖区内新闻出版单位特别是财经类媒体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新闻传播秩序。另据《南方日报》报道,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也已派出工作组进驻21世纪网站和21世纪报系展开全面整顿。 21世纪网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属的21世纪报系旗下的专业财经新闻网站,日前,21世纪网及有关人员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涉案人员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通报,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工作部署,该局立即依法对涉案单位进行行政立案调查,11日,该局召开辖区近20家财经类重点报刊及其主管、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有关媒体涉嫌新闻敲诈情况,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新闻传播秩序的具体措施,要求财经类媒体迅速开展新一轮自查自纠及整改活动。 该局表示,将组织督查,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媒体,发现一家,依法依规查处一家,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长效机制。 另据了解,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已派出工作组进驻21世纪网站和21世纪报系展开全面整顿。 阅读全文
2014-09-12  来源:TechWeb.com.cn 【TechWeb报道】9月12日消息,今年初,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由于预授权违规事件并没有因为停止接入新商户而告终。央行近日正式下发针对汇付天下、富友、易宝、随行付的处罚意见。要求上述四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退出多地收单市场。 2014年3月,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预授权风险事件的通报》,要求从4月1日起,包括汇付天下、易宝支付、随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睿通在内的八家机构全国范围内暂停接入新商户。中国银联旗下的银联商务、广东嘉联两家则被要求自查。 央行近日又一次发布惩罚意见。具体如下,汇付天下一年内将有序退出15个省市的现有收单业务,富友及易宝将撤离7个省的收单业务,随行付将撤离5省2市的收单业务。 另外,在所列省市之外的地区也将继续停止发展新商户,并对所有存量商户和受理终端按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然雨) 阅读全文
2014-09-10  来源:网易科技 网易科技讯 近日,淘宝网发布《关于集市店铺名含敏感词的整改通知》,淘宝表示:店铺名称不得带有“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官方、代理、加盟、授权、直营”等让用户混淆的字样,此外,“旗舰”与“专卖”是天猫特有词,任何店铺都不得使用。如未修改,淘宝网将于10月份对这些卖家进行关键词的剔除。 以下为通知原文: 据工商总局规范网络店铺名称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淘宝平台的实际情况,淘宝网决定从即日起个人认证店铺名称不得包含让用户混淆的词汇,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官方、代理、加盟、授权、直营”等(企业认证店铺也不能使用),个人认证的店铺名不得包含“经销”(通过企业认证并且工商亮照的店铺才能使用)。另外“旗舰”与“专卖”是天猫特有词,不得出现在除天猫以外的店铺名中(企业认证店铺也不能使用)。 请卖家朋友及时修改自己的店铺名,如若未修改,淘宝网将在10月份依据各地工商局对规范网络店铺名称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实际是以个人名义开店,店铺名中“经销”的卖家进行关键词的剔除,对集市的店铺名中含“旗舰、专卖、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官方、代理、加盟、授权、直营”做关键词的剔除(关键词的剔除不会影响店铺的正常经营)。 阅读全文
2014-09-06   来源:北京晨报 导读:国家工商总局9月5日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0月4日前,社会公众可反馈意见。 电商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以及乱吆喝“清仓价”、“甩卖价”,拟最高处以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罚款50万元。国家工商总局9月5日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0月4日前,社会公众可反馈意见。 不能乱吆喝跳楼价 “跳楼价”、“吐血大甩卖”、“原单正品”……一些商家在促销商品时,吆喝的广告不可谓不让人“动容”,然而真假却难辨。《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应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表示销售商品或服务;不得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不得谎称正品名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此外,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网购时看评论决定是否下单是很多网购者的经验,但网购评论里“猫腻”不少,甚至看起来很火爆的成交数量也可造假。《办法》针对此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否则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不能乱发商业信息 买一次商品后留了手机号,就频繁接收到该商家的促销短信,几乎是每一位消费者都经历过的事情。就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办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不能故意拖延退货 就消费者关心的退换货时间,《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办法》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办法》列出了商家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情形,包括: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经营者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超过七日;消费者退回商品完好,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为由,拒绝退货超过七日等。 阅读全文
2014-09-0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隋笑飞)国家版权局2日通报“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二批10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并号召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社会公众继续积极参与投诉举报。 国家版权局通报的10起案件分别为: ——江苏“金火影视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1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部门对“金火影视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张某某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大量侵权影视作品至其开设的“金火影视网”上传播。至案发,该网站传播影视作品36000余部,获取广告收入89万余元;仅抽样212部影视作品的点击总量已达400余万次。目前,张某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江苏“放放电影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1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部门对“放放电影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谢某设立“放放电影网”,非法复制土豆、优酷、乐视等公司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大量影视作品,供网民点击下载收看,并通过投送网络广告,非法获利400余万元。目前,谢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江苏“高清影视下载网”侵犯著作权案。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公安部门对“高清影视下载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胡某某创办“高清影视下载网”,未经许可,从其他网站下载大量电影作品置于“高清影视下载网”,并通过其妻丁某某的淘宝店铺销售拷贝了侵权影片的硬盘及高清播放器以及销售注册邀请码,2013年度共计获取违法所得90余万元。近日,胡某某、丁某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山东康某等涉嫌侵犯“热血传奇”网络游戏著作权案。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康某等人侵犯“热血传奇”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康某等未经网络游戏“热血传奇”著作人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许可,非法复制、发行“热血传奇”服务器软件,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专案组抓获以康某为主犯的犯罪嫌疑人7人,关停服务器110台。2014年3月,该案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江苏王某等涉嫌侵犯“奇迹”网络游戏著作权案。2014年4月,根据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线索,江苏省常州市公安部门成功破获王某等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经查,王某等租用服务器搭建“火神”、“怀旧”等2个“MU奇迹”游戏私服,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北京邱某某等涉嫌侵犯“魔兽世界”网络游戏著作权案。2014年4月,北京市公安部门根据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案线索,对邱某某等私设“魔兽世界”服务器案进行调查。经查,邱某某等非法架设并运营“3C魔兽”私服,非法获利120余万元。2014年5月,北京市公安部门抓获邱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安徽胡某某等制售盗版图书案。2013年,安徽省池州市公安部门与池州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对胡某某等通过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胡某某等伙同他人形成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分红的销售盗版CFA教材的协议联盟,至案发前,各被告人销售盗版CFA教材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30万元。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湖南曾某某等涉嫌制售盗版图书案。2014年6月,湖南省长沙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对曾某某等涉嫌通过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曾某某在淘宝网开设了十余家网上书店,同时购买了复印机等工具,制作、销售中国电力出版社等十多家出版社的近千种盗版图书,仅近三个月内已发货近3000宗。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山东刘某某等涉嫌制售盗版音像制品案。2013年9月,山东省淄博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刘某某等利用淘宝网店批发销售涉嫌侵权盗版音像制品案展开调查。经查,刘某某等从互联网下载书法、教育等相关视频资料,雇佣孙某某刻制侵权盗版光盘近万套、41200张,在淘宝网开设仁宇书法等三家网店对外销售,非法经营额40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重庆“锐读书城”网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7月初,重庆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协同重庆市公安部门对“锐读书城”网侵犯著作权案开展核查。经查,重庆狮游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指使其公司员工复制他人文学作品,置于其公司开设的“锐读书城”网供网友免费阅读,截至2014年7月,非法复制他人文学作品达万余部,点击量达400余万次,累计广告收入近百万元。7月21日,犯罪嫌疑人谭某被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完) 阅读全文
2014-08-29 来源: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8月29日消息,针对日前广电总局对iCNTV播控平台整改不力的批评,iCNTV已经通过小米电视与小米盒子做出了调整,并以通告的形式告知用户称,已经对平台部分节目做出相应调整与规范。 目前除iCNTV联播平台外,采用华数牌照的乐视电视、乐视盒子、天猫魔盒还没有出现类似的通告出现。 曾有业内人士称,广电总局对内容的监管到落地实施还会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期间广电总局还会与牌照方进行多次沟通。但显然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已经下了快速整治的决心。  先行者:iCNTV整顿内容 本次iCNTV对内容的整改,源于近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约谈七大牌照方时,点名批评了CNTV旗下未来电视(iCNTV),指责其OTT播控平台整改不力。广电总局提出问题的焦点便是播控平台上出现大量没有电视版权要求的节目和公共互联网输出的内容。 这已经不是iCNTV第一次被要求整改内容了。此前,小米平台曾就广电总局不允许与商业网站以专区模式进行合作的要求,对产品中原有的搜狐专区进行过整改。 但当时新浪科技就发现,当时的调整就是将原本的“搜狐专区”更名为“热播专区”,修改后的“热播专区”与此前的“搜狐专区”在内容上并没有差别。而在本次调整后,该“热播专区”也已经被删除。 随后,广电总局又针对小米等互联网盒子产品提出了产品UI不合规,要求由牌照方来主导UI的设计。 针对iCNTV应要求不断的做出调整,受影响最大的小米表示,目前小米盒子或电视的内容全部由iCNTV主导,目前尚未接到来自广电总局的相关通知,一旦有正式通知,小米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互联网电视的快速发展,让电视这种严格监管的媒体平台出现了盲区,也让互联网电视出现了无序发展的苗头,基于此广电总局通过规范牌照方的方式以及此前颁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即“181号文件”),开始在半年的时间里,频繁的对互联网电视出手。  终极判官:“181号文件” 从6月份开始,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监管的态度越来越严厉,对产品的审查也越来越细化,措辞也变得空前严厉,“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而这一切的源头就是“181号文件”。 6月 23日,广电总局根据“181号文件”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下发了关于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 7月4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表示,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将不再发放。 7月9日,为保证“181号文件”中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应当遵守与广播电视一致的宣传管理要求,广电总局要求有线网络公司所采购或集成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他操作系统。 7月11日,广电总局根据“181号文件”中,“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以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发文,要求部分OTT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取消集成平台里直接提供的电视台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 而最近这次,广电总局就内容的问题约谈牌照方,也是根据“181号文件”中,“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影视剧点播服务和图文信息服务可以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拥有版权资源的机构合作开展”,这两个条款。(伊凡) 阅读全文
2014-08-28  来源: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讯 8月28日消息,中国政府网今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 以下为授权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 国务院 2014年8月26日 阅读全文
2014-08-21  来源:DoNews游戏 DoNews游戏8月21日消息(记者 赵玥)移动游戏发展联盟发布通知,将在文化部举行“移动游戏行业标准及规范研讨会”重点讨论移动游戏涉赌防范、卡牌类网络游戏抽取规则及行业其他重点关注问题。 通知显示,研讨会将于下周一(8月25日)举行,参与人员则包括文化部市场司相关领导,移动游戏发展联盟,媒体,移动游戏各主要发行、渠道、研发公司副总以上级别人员。 会议将研讨的具体议题为: 1.移动游戏涉赌防范 2.卡牌游戏抽取规则及移动游戏其他随机抽取道具规则 3.移动游戏行业如何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 有业内人士分析,文化部或将以研讨会议为开端,整治移动游戏涉赌,其中卡牌游戏等的随机抽取规则将成为整治重点。 此前,涉及到移动游戏的整治还有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开展的“扫黄打非•净网2014”行动,以及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完) 阅读全文
2014年08月21日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冰如 莫柳) 昨日,1号店方面宣布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的正式批复,成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企业。据悉,这是综合电商企业获得的首个资格。 昨日记者看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公告显示:“同意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开展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上的药品网上零售试点相关工作”。这意味着,所有入驻1号店开放平台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可以在1号店开展药品B2C网络零售业务。 据透露,1号店已签约好药师、德生堂、华氏大药房、壹药网、康之家大药房、嘉定大药房等10余家药品零售连锁品牌企业。这些企业在1号店的经营范围在原有医疗器械、保健品、药妆和隐形眼镜的基础上,将可以扩充到OTC非处方中西药的销售。 1号店副总裁刘彤透露,1号店年底前将再引入50家药企,预计OTC非处方药品数量将达到20万,囊括所有OTC药品细分品类。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1月和今年7月,已有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医药平台和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继成为第三方试点零售平台。按照现行法规,只有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C证的实体连锁药店,才可以自建网站面向消费者开展药品零售业务。但为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药品零售行业发展,国家相关部门逐步对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A证的第三方平台松绑,允许其试点“零售”业务。 阅读全文
2014-08-07 14:38 来源:央视网 今天,网信办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 ①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需取得资质 ②强调保护隐私 ③实名注册,遵守“七条底线” ④公众号需审核备案 ⑤时政新闻发布设限 ⑥明确违规如何处罚。(央视记者吴汶倩) 阅读全文
2014年08月08日 08:59:03来源: 新华信息化   新华社记者孙铁翔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对此,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 问:为什么要制定《规定》?《规定》施行后是否会限制即时通信服务的发展? 答:根据互联网企业及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情况来看,广大网民对少数人利用这一应用发布涉恐、涉暴、涉黄等违法信息,肆意传播诽谤和谣言信息深恶痛绝。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规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使之成为真正让广大网民能够充分理性发表意见、观点、建议和即时交流信息的平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充分考量网民心声和社会呼声的背景下,依法制定本《规定》。 《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提升即时通信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利于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问:《规定》第六条规定用户应当承诺遵守“七条底线”,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七条底线”并非对网民行为的最高要求,而是本着“底线思维”,提出的最基本要求,是管理的底线,是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只有广大网民自觉遵守“七条底线”,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营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才能让网络成为真正服务于社会的公信平台。 问:《规定》出台后,微信公众平台中以发布时政信息为主的自媒体公众账号是否会被关闭? 答:《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公众账号的发布行为。《规定》要求即时通信工具使用者无论以何种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都应当遵守服务协议,遵守“七条底线”。同时,《规定》还对时政类新闻的发布、转载提出了要求。因此,自媒体公众账号是否会被关闭,取决于其是否依法依规发布内容。 问:有网民说《规定》将压制言论,您怎么看? 答:恰恰相反,《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我们的网络空间不能成为杂乱无序、充满戾气的空间。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暴力、欺诈、色情、恐怖信息传播。自由和秩序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突破底线,妨碍他人自由。 问:有网民表示,在向一些移动即时通信服务提供者举报不良信息时,遇到反复举报后却未能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规定》对此有何要求? 答:《规定》第五条规定:“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公众如果发现举报未能得到及时受理,可以直接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管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一经核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问:《规定》施行后,对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的群组、朋友圈等功能有何影响? 答:《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公众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账号及其他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群组和朋友圈具有私密和公众双重属性。对用户的私密社交行为,《规定》明确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对用户通过上述功能向公众发布信息的公众属性行为,《规定》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与用户签订协议,用户应按照协议约定遵守“七条底线”。(完) 阅读全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即时通信工具,是指基于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本规定所称公众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账号及其他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工作,省级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相关工作。 互联网行业组织应当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第五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六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第七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 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可以发布或转载时政类新闻的公众账号加注标识。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开设公众账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需求。 第八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阅读全文
2014-07-29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2014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由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福建、湖北、江苏、重庆、河北等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2013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根据企业举报反映的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中,国家工商总局先后约谈了微软公司和有关企业,微软公司就总局关注的问题提交了报告。期间,相关企业也不断向国家工商总局反映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经过前期核查不能消除微软公司上述行为具有反竞争性的嫌疑。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014年7月28日,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突击检查。被检查人员包括微软公司副总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市场、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工商执法人员复制了微软公司部分合同和财务报表,提取了电脑、服务器中储存的内部沟通文件、邮件等大量电子数据,查封扣押了2部工作电脑。目前微软公司以部分主要待检查人员不在国内、北京或联系不上为由,使本次突击检查未完成全部检查内容。 国家工商总局已责成微软公司尽快请相关人员到国家工商总局接受检查。在突击检查中微软公司所聘中国律师全程见证了工商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 目前,案件在调查中。 阅读全文
2014-07-22   来源: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7月22日中午消息,工信部网站今日发布通知,开展整治移动APP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工作,这是“净网2014”行动又一项重要举措。   以下为工信部通知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开展 整治移动智能终端应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的通知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移动智能终端的迅速普及,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形式日益多样化,出现了利用移动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APP)传播淫秽色情非法有害信息的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危害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利用移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不法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各通信管理局、部电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单位深入开展整治利用APP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相关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主要包括以下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基础电信企业、移动智能终端厂家、应用商店等企业的管理力度,督促其建立健全APP开发者真实身份核验、APP先审后发等事前审核机制,淫秽色情违法信息监测、排查等事中监管机制,违法APP下架等事后处置机制。 (二)加强移动智能终端预装APP管理,严把进网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和两项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标准要求,在终端进网环节加强对预置APP的测试,严禁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APP。 (三)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升对淫秽色情APP的发现能力。督促指导网站、论坛、搜索引擎、应用商店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现有技术监测水平,对各自上线传播的APP进行淫秽色情违法关键字自动比对、图片识别、人工排查等多层次审查监控。加强管理技术手段建设,推动APP测试水平不断提高,定期组织开展APP抽测,提升对淫秽色情APP的发现能力,为依法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四)完善处置流程,加大对淫秽色情APP的打击力度。督促指导属地内应用商店等APP分发渠道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下架淫秽色情APP。定期排查属地内应用商店的开办资质,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应用商店,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应用商店自查、日常监测、各方举报淫秽色情APP的相关情况,建立APP黑名单数据库,定期向应用商店下发并通知下架,同时通知相关接入服务企业停止黑名单APP的互联网接入和域名解析服务。 (五)倡导企业自律诚信,强化宣传举报监督。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移动智能终端厂家、应用商店、APP开发者共同建立企业间监督制度,倡导从业企业及个人加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反对和抵制制作、传播含有淫秽色情信息的APP。加强面向社会的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例,倡导青少年健康、文明上网,形成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不断完善举报监督机制,研究开发“12321举报助手”,鼓励手机安全软件厂家开发淫秽色情APP一键举报功能,拓展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开展APP第三方认证工作。 (六)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扫黄打非”办、互联网信息办、文化等相关管理部门严厉打击通过APP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各部门认定结果,做好淫秽色情APP处置工作,不断完善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 阅读全文
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记者罗宇凡)记者20日从公安部门获悉,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近期有个别网民蓄意编造一些混淆视听、扰乱人心的恶性谣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目前,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已经依法对2名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的网民予以刑事拘留,并对37名编造、传播相关谣言的网民予以治安处罚和教育训诫。 经查,今年7月15日,北京网民马某、海南网民裴某先后在新浪微博编造发布所谓“明天上午对XXX实施抓捕?刚看到消息北京到上海上空已经军事管制”;“上海进出港航班全面延误,是因为在抓某人,为了防止某人跑掉或者顽抗,就以军事演习为名,把机场给封锁了”。该谣言信息在网上传播,引起不少网民关注和不安,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马某、裴某予以刑事拘留。 另据通报,公安机关对37名借反腐话题在网上捏造事实,编造、传播诽谤他人谣言信息的网民分别予以治安处罚和教育训诫。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网友:利用互联网造谣、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对此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阅读全文
2014-07-17   来源: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7月17日午间消息, 交通运输部今日正式颁布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将“着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并在接入监管方式中规定“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正当功能和良性竞争”,这意味着国家首次在中央政策层面确立了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 据悉,《通知》明确指出允许“手机对手机”移动互联网创新模式在出行领域的大范围应用,并尊重企业以“大数据精准推算,手机对手机”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保留了企业的自主调度权。 此外,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众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和监管移动打车市场,并形成三种监管模式:一是北京模式,将打车软件纳入统一电召平台,订单全部备案,但政府只监管不调度,事后监管;二是上海模式,在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使用打车软件;三是苏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车司机使用打车软件。 今年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曾表示,电召服务是国外发达国家出租车行业普遍采用的服务方式,通过手机召车更加便捷,效率也很高。“对手机召车软件,我们总体上是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但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要逐步调整和规范。”杨传堂称,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打车软件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制定出租车电召服务规范化技术标准,方便群众乘车,减少空驶。” 滴滴打车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通知》出台在肯定打车软件市场地位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监管问题上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给混乱的地方政府监管政策指明了方向。 对于此次新公布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表示:新政策很好的厘清了打车软件监管问题上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为移动互联网与交通行业的融合,促进交通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扬子) 阅读全文
2014-07-16  来源:新浪科技 7月16日上午消息,据消息人士透露,广电总局近日约谈牌照方,要求严格按照此前的规范去落实互联网电视监管,监管不严者将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 强调规范落实 据流媒体网报道,广电总局分别约见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三大台”领导及广东、浙江、湖南、上海四大地方台,以严厉态度要求牌照方对此前的政策进行落实。 根据谈话,针对目前互联网电视市场,有广电高层要求先要管理好7大牌照商,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7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业务。 这7家集成播控牌照方是指CN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南方传媒、华数传媒、芒果TV以及百视通,正好应对这次约谈的7家单位。 虽然目前仅有7家牌照方,但在产业链下游电视机厂商、硬件制造商以及视频网站、第三方应用等,已经出现了混乱跨界的局面,广电总局认为7家牌照方均有不同程度违规操作。 据消息人士称,本次约谈并没有透露新的政策,而是继续强调此前的政策落实。 监管政策收紧 从今年6月开始,广电总局就开始收紧监管政策。最早是发函点评批评华数传媒和百视通,原因是其盒子产品载有多家视频网站APP以及其他聚合应用,“为低俗不良及侵权盗版节目进入电视机提供技术和通道,严重违反相关政策”。 此后不久,广电总局又下发通知,要求部分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进行整改,取消集成平台里直接提供的电视台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认为此类功能没有得到政策支持。不过此次整改主要针对互联网盒子,并不涉及有限电视运营商的数字高清交互机顶盒。 事实上,上述很多要求是广电总局对181号文的进一步落实,之前监管相对宽松,而近期开始收紧政策,并且开始严惩违规行为。 本次约谈中,广电总局再次强调规范:包括不允许商业网站以节目服务平台形式与牌照商进行服务专区合作、对大量未取得播映资质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及网络剧进入电视机现象坚决查出,要求各大牌照播控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 与此同时,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必须经过广电总局批准后发放,牌照方不能变相开展IPTV及直播业务,电视终端产品不允许在互联网上销售等。 另据了解,广电总局正在加快292号令政策出台,该文是在此前181号文上的补充,预计今年年底发布。   严惩混乱跨界 广电总局一系列新措施,事实上都在打击牌照方、电视厂商及视频企业之间的违规操作。由于牌照方缺乏优质内容,通常需要与视频网站及其他APP合作,因此吸引用户。而视频网站则看到客厅的重要性,希望通过与牌照方捆绑进入客厅。 对于广电总局的这些新政策,大多数视频网站保持观望态度,并且以太敏感为理由,均以“将积极配合国家政策相关规定”这样的回应表决心。 有视频网站相关人士向新浪科技表示,毕竟在这条政策链上视频网站处于下游,广电总局所有发函和约谈都是与牌照方进行,牌照方要求如何整改,视频网站也只有配合。 分析人士认为,在众多视频网站中,爱奇艺及PPTV处境相对较好。他们本身自己拥有版权节目,并且分别与江苏卫视、华数传媒牌照方紧密捆绑,推出排他视频内容的“爱奇艺盒子”以及“PPbox”。 据爱奇艺相关人士透露,之前盒子内会体现爱奇艺的品牌标识,将根据广电总局要求隐去,包括下架一些第三方软件,但盒子内容依然由爱奇艺提供。PPTV也表示将继续为华数提供硬件生产与内容支持。 虽然在盒子内部得不到标识体现,但通过此种合作,他们还是能够获得不少视频流量。 对于搜狐视频、优酷土豆这样一开始就以内置APP或者专区方式提供内容的视频网站来说,通过正规军进入客厅的战略可能需要策略调整,但他们并未对此事进行表态。 而对于小米这样的盒子提供商来说,本次似乎暂时没有太多影响。因为经历过广电总局调查风波,其与CNTV进行合作后坚持不内置任何视频应用。 但是如果完全按照规定来走,小米盒子的内容性和丰富性都会大打折扣,其应对措施是引导用户到论坛中下载安装第三方应用。但有分析人士认为,在政策收紧情况下,此种擦边球做法能维持多久很难说。 广电系反攻 有分析认为,对于受到互联网冲击的传统广电媒体而言,通过此轮整顿可能收益。电视台可以积极申请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赢取政策资源。 对于原有的有线电视网而言,盒子的整顿也能够让他们暂时松一口气。 在政策收紧的同时,数日前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大力开展TVOS1.0智能电视操作系统的应用试验,并要求在试验中,所采购货集成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不得安装TVOS外其他操作系统。 虽然此次要求并不针对盒子产品,目前也仅仅是建议性标准,但有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试验成功后推广至所有盒子产品的可能性。 而在电视台方面也开始有所动作,比如湖南卫视芒果TV宣布未来视频都不分销,只在芒果TV客户端及网站上独播,以此抢占互联网用户和流量。 在这些政策背后,受到最大影响的是用户,他们所购买的正规盒子产品,内容及可玩性都将大打折扣,反而有可能将他们推向山寨盒子市场。 DCCO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则认为,广电总局的做法加速了电视人口向互联网的迁徙,加速电视终端屏幕花,加速盒子这种过度产品的边缘化,使得主流媒体内容分发渠道窄化,主流人群对舆论阵地在情感心理上的反感化。 他指出,限制只可能导致盒子不能形成主导地位,肩宽措施根本抓手,未来失去对电视屏最后的主导可能。(崔西) 阅读全文
2014-07-16  来源:TechWeb 【TechWeb报道】7月16日消息,昨日晚间消息,央行对外宣布,发放第五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此次获批企业共19家,发证日期为7月8日至10日。此次牌照发放后,持牌单位将增至269家。 此次获批的19家企业,分别是广东8家,北京3家,山东3家,重庆、湖北、广西、陕西、新疆各1家。央行在发放了3张省级预付卡牌照外,为帮付宝、商物通、武汉合众易宝、北海石基等4家公司发放全国性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此外,拉卡拉、平安付等多家公司也在原有牌照基础上获得了全国性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业务资质。 据了解,在7月8日至10日期间,另有27家已经获得牌照的企业获得了业务类型拓展。如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的基础上新增移动电话支付和预付卡受理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央行此前共发放过4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分别为2011年5月18日27家单位获批;2011年8月29日13家单位获批;2011年12月22日61家单位获批;2012年6月27日95家单位获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获批的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为外资背景,其75%的股份持有者为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今年6月在港交所上市。 央行为外资背景的民营机构发放许可证,尚属首次。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央行对外资的开放态度。 附:第五批获批机构名单 北京帮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盛迪嘉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商物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采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刷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迅联智付网络有限公司 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飞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运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 北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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